第四章 明治维新(第4/5页)

在工业发展方面,日本所走的是一条与任何西方国家都不可比拟的道路。这里也是由“阁下”们安排步骤,制定准则。他们不仅制定计划,而且由政府创办并用财政补助他们认为需要的企业。这些企业由政府官僚组织、管理。他们聘请了外国技术专家,并派人出国学习。而当这些企业,如他们所说,“已经组织完备,业务发达”之时,政府就把它们卖给私人公司。这些官办企业逐渐以“低廉得荒谬的价格”,㉖卖给那些经过挑选的金融巨子,即以三井、三菱两家为中心的著名财阀。㉗日本政治家认为,工业发展是攸关日本民族存亡的大事,不能相信供求法则和自由企业。但这一政策又绝不是来自社会主义的教条。获得厚利的正是那些财团。日本所完成的,是以最小的失败和浪费来建立它最需要的企业。

通过这些办法,日本修改了“资本主义生产阶段的出发点和正常顺序”。㉘它不是从生产消费品和轻工业起步,而是一开始就兴办关键性的重工业。兵工厂、造船厂、炼钢厂、铁路建设等等都被赋予优先权,飞速达到了高水平的技术和效率。当然,这些企业并没有全部转让给民间财阀,庞大的军事企业仍然掌握在政府官僚手中,并接受政府的特别财政补助。

在政府给予优先权的产业领域内,小工商业者和非官僚经营者是没有他们的“应有地位”的。只有国家和受国家信任而在政治上享有特权的大财阀,才能在这个领域活动。但正如日本生活的其他领域一样,产业界也有自由领域。那就是用最少的资本并且最大限度地利用廉价劳动力来经营的各种“剩余”产业。这些轻工业没有现代技术也能生存,今日仍然存在。它们在美国人习称的“家庭血汗工厂”中活动。一个小本制造商买进原料后,先贷给一个家庭工厂或只有四五个工人的小工厂加工,收取产品后再贷出原料,收取产品,如此几经反复,最后把产品卖给一般商人或出口商。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工业雇佣人员中有百分之五十三以上是在这种职工不超过五名的小工厂或家庭工厂里工作的。㉙这些职工大多都受到古老的学徒制中家长式庇护,在大城市的许多家庭中,还可以看到不少身背婴儿的母亲在干计件零活。

在日本生活方式中,工业的双重性和在政治宗教领域中的双重性一样,都具有重大意义。这就仿佛是,当日本政治家决定需要有一个与其他领域中的等级制相匹敌的财界贵族制时,他就为他们创办一批战略性企业,挑选一批在政治上有特权的商人家族,使他们与其他等级建立联系,获得“适当地位”。在日本政治家们的计划中,从来没有想要削弱政府与这些在保护政策下获利的财界寡头的联系,不仅给他们利润,而且给他们很好的地位。从日本人传统的对金钱和利润的态度来说,财界贵族难免不受民众的攻击,政府则尽量努力按照公认的等级制观念来扶植这些贵族。不过,这种努力并未完全成功。因为财阀仍不断受到所谓少壮派军官团体和农村方面的攻击。但是事实的真相仍然是,日本舆论攻击的矛头所向并不是财阀,而是“成金”㉚大户。所谓“成金”,常被译作“暴发户”(nouveau riche),但这个词并未能准确表达日本人的感情。在美国,“nouveau riche”的含义严格说来是“新来者”(newcomers)的意思。他们之所以会遭人嘲笑,是因为他们不善交际,还没有修养。然而,他们这种缺点却被感动人心的致富抵消了。他们从破木屋中起家,从骡前马后变成累资巨万的油田巨子。但在日本,“成金”一词来自将棋,意思是一个步卒突然变成了女王。它像“名士”一样横冲直撞,神气十足,但在等级制上,它根本无此权利。人们都认为“成金”是靠诈骗、剥削致富的,对“成金”者极尽指责,与美国人对“白手起家者”的态度,简直相距霄壤。日本在等级制中对巨富授予应有的地位,并与之建立联盟。但如果这种财富不是在这一领域中获得的话,日本的公共舆论就会猛烈攻击。

总之,日本人在构筑世界秩序时,经常考虑到等级制。在家庭以及人际关系中,年龄、辈分、性别、阶级决定着适当的行为。在政治、宗教、军队、产业等各个领域中,都有十分周到的等级划分,无论是上层还是下层,一逾越其特权范围,必将受惩罚。只要“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得以维持,日本人就会毫无不满地生活下去。他们就感到安全。当然,在最高幸福受保护这个含义上,他们也时常不“安全”。他们感到“安全”是由于视等级制为合法。这是日本人人生观的特征,正如对平等与自由企业的信赖是美国人生活方式的特征一样。

但是,当日本人要把这种“安全”的公式向外输出时,就遭到惩罚了。等级制与日本国内老百姓的思想很吻合,因为等级制培育了那种思想。在那个世界里,人们的野心只能是那种世界所能塑造的野心。但是,等级制绝不是能输出的玩艺。那些大言不惭的主张,在别的国家看来,实在是狂妄至极,甚至比狂妄还要恶劣,以至万分愤慨。而日军官兵到了各个占领国,看到当地居民们根本不欢迎他们时,一直十分吃惊。日本不是给了他们一个地位了吗?尽管很低,但总是整个等级制中的一个地位嘛;等级制,对低层的人来讲,不也是很理想吗?于是,日本军事部门接连拍摄了几部战争中的影片,描写中国人对日本人的“爱情”。比如,痛苦绝望、自暴自弃的中国姑娘和日本士兵或日本工程师相爱,找到了幸福等等。这类电影和日本人纳粹式的征服行动实在是距离太远,只能是无用的。他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的国家。他们的错误就在于他们认为能够如此。他们没有认识到,他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满足于“各安其分”的日本道德体系是不能指望别的国家接受的。其他国家并没有这种道德体系。它是地道的日本产品。日本的作家们把这种伦理体系视为当然,因而不加论述。然而,要了解日本人则必须先从论述这种伦理体系入手。

注释:

①明治维新:狭义的“明治维新”通常指1868年1月3日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建立天皇制新政权。本章(标题是“Meiji Reform”)则指新政权建立后的一系列改革。——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