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中国国民性探源 第十三章 先秦:专制的源头(第2/16页)

请注意,他说的是“我的主意是”,而不是“我的命令是”。两份或许不甚精确的记载,仍能鲜明地反映出三千多年前的中国与希腊社会在权力结构、国民性格、社会生活氛围上的巨大差异。可以说,在夏启建立国家的时候,“原始民主”在中华大地上的遗留就已经所剩无几。

可疑的“禅让制”

在每一个民族的古老传说中,人类社会都是每况愈下。据说,人类最初来到地球上时,处于黄金时代。那个时候,春天永在,大地遍布鲜花,河里流着蜜和奶。由于人类的自作自受,世界逐渐堕落到白银时代、青铜时代,以至于贪婪和暴虐横行的黑铁时代。

在夏商周三代的历史遗迹中,我们没有找到专制主义的发源地。如此遥远的历史上游就已经被专制毒素污染得一片乌黑,这不禁让人汗颜并绝望:难道我们这个民族一降临到地球上,体内就携带着专制基因吗?别急,再往上翻一两页史书,我们就会生出希望,因为我们来到了尧舜禹时代。

尧舜禹时期无疑就是中国人记忆中的“黄金时代”。几千年来,中国人无数次地缅怀、回想、向往那个灿烂的时代。据说,那个时候是“大同社会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团结互助,社会充满温暖。

更让我们骄傲的,是那个时候的“禅让制”。据说,尧年老时,自动让位给德才兼备的舜;舜统治了一段时间后,又把权力转交给深受人民爱戴的禹。《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刚刚二十岁的时候,就以‘孝顺’闻于天下。他三十那年,尧询问天下有无可用者,‘四岳’都推荐舜,尧曰可。于是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观察其在家庭内的表现,让九个儿子与舜朝夕相处,以观察其在社会上的行动。舜表现良好,治家有方,两个妻子在他的带领下都很有妇道,尧的九个儿子也和他处得很好……于是尧就让舜领导百官,效果不错……尧于是认识到舜之足以授天下。尧年老了,就使舜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舜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这就是所谓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虽然由于年代久远,记忆模糊,我们几千年来仍对这一短暂的记忆感到温暖。在今天的历史教科书中,它被定义为恩格斯所说的“原始民主制”,或者说叫“军事民主制”。“即部落联盟的酋长和军事首领由联盟议事会选举产生。”从这个定义出发,历史学家们推定尧舜禹时期的中国社会形态是“部落联盟”,“四岳”推荐的过程被考证为“联盟议事会”。于是,中国历史被成功地归纳入“五阶段论”中。根据这些记载,人们宣称,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中储存着丰富的“民主”营养。

然而,如果抛开历史教科书直接进入原始史料的比较阅读,我们很容易发现,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读”。就像蝙蝠不能被归为鸟类一样,中国的“禅让制”与“原始民主制”完全是两个概念。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原始民主制”,什么是“部落联盟”,什么是“联盟议事会”。

在相当于中国黄帝时代到尧舜禹时代的古希腊土地上,生存着原始部落的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民众大会。这个会议由全体男人参加,决定是否战争,以及推选战争领袖等重大事务。联盟的日常事务,由长老议事会决定。这个会议由各氏族派出长老组成。联盟的首领叫“巴西琉斯”,即军事首领。有人把巴西琉斯翻译成“王”,其实他与后来出现的王还不同,他不是一国之主,只是部落的军事首领。战时统帅军队作战是他的主要权力。(顾准《希腊城邦制度》)

这种原始民主制被恩格斯称为“军事民主制”,并且一度被认为是早期人类发展中必经的阶段。比如塔西陀时代的日耳曼人就处于这个阶段。

不过,只要多翻翻摩尔根等人类学家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军事民主制”与中国的“禅让式民主”有着本质的不同。首先,西方的“部落联盟”各部落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涉及全联盟的大事,要各部落一致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每个部落都拥有否决权。第二,“巴西琉斯”一般由各部落选举产生,轮流担任,他的地位与其他部落首领是平等的。他无权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死,无权剥夺他人的财产,如果不称职,也可以被长老们罢免。他可以说服别人,而不能强迫别人。塔西陀在描述日耳曼人的“军事民主制”时说,人们之所以听从“王”或酋帅,“倒并非因为他有命令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说服的作用。如果人们不满意他的意见,就报之以啧啧的叹息声”。(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

而中国式“原始民主”与此大不相同。首先,中国的部落联合体中,部落地位并不平等,存在着一个高于其他部落的统治部落。统治部落首领凌驾于其他首领之上,权力巨大。从古典文献的描述来看,尧舜禹三“帝”的地位高高在上,甚至可以对参加联合会议的其他首领生杀予夺。《尧典》说:“(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祟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而禹的权力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仅仅因为召开部落会议时,一个部落首领迟到,就一怒之下把他杀掉。“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这在西方部落联盟中更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其次,在中国古史记载中,从来没有任何类似西方的“民众大会”这类“议会性质的会议”的记载,也从来没有出现过“选举”“表决”或者与其意义相近的字样。中国部落联合体的“酋长会议”的议事程序也与西方不同。从《尚书·尧典》的记载来看,虽然各部落都有发言权,但决议并不需要各部落一致通过,而是由最高首领一言而决。

阅读《史记》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尧选择舜做接班人的过程中,部落首领们,也就是“四岳”,起的是推荐作用,而不是决策作用。他们的推荐在尧点头“曰可”之后,才能生效,否则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他们在尧的政府班子中,担任的是顾问、咨询的角色,而并非“议会议员”的角色。尧“从善如流”,采纳了他们的意见之后,又对舜进行了独立考察。尧的考察方式也是典型东方式的:他把两个女儿嫁给了模范青年舜,利用丈人对姑爷的便利条件对他进行观察。在经过二十年的考察之后,尧认为这个姑爷孝顺懂事,可当大业,一言而定其为“接班人”,把班交给了他,自己在幕后传帮带了八年,直到尧死,舜才掌握实权。从这个过程看,“禅让”不能称为是“民主制度”,而仅仅是一种“民主作风”。任何对政治概念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制度”和“作风”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民主制度”是一种规范人、大于人的硬性制度。而“民主作风”则是专制统治者偶尔表现出来的“善于纳谏”“虚怀若谷”或者“平易近人”的“作风”,它的本质是专制统治的一种变态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禅让制”只能称为一种改良的“世袭”,一种“开明专制”。由于缺乏制度上的规定,这种基于统治者自我克制而形成的优良政治传统只是昙花一现,在进行了两次后,马上让位给了父死子继的夏代“家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