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空白坠楼案】Act§01(第2/6页)

首先进店五分钟,买了Demen·XV鼠标的人名叫法赛,22岁……

“法赛?少数民族,还是外国人?”纪凌歌问。她还不知道其实真的有姓“法”的。

警员支支吾吾地回答说,他说他就叫法赛,问他要身份证,他说不见了,其它什么证都没。他还问警员:只有奖状行不行?

“行。”纪凌歌说。警员便拿出了一张奖状,上面写着获奖者:Act§FarSight。

“这到底是什么?”

“这是……全海杯电子竞技大赛,《星际争霸II》项目的冠军奖状。这个法赛(FarSight)应该是他的游戏ID。”

不用说脾气比较稳定的纪凌歌了,任谁听了这事都会不爽。让他报姓名,他居然报游戏ID?

“可是……我们也无从得知他的真实姓名。”

纪凌歌只好稳下心,继续看这个叫法赛的男青年的履历。

工作:电子竞技;

学历:无……

“没上过学?”纪凌歌又吃了一惊。警员说法赛好像是某某专科毕业,具体什么专业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所以懒得回想。

纪凌歌完全明白了,这法赛是个十足的不良青年。

然后是第二个进店,什么也没买的男人。他名叫韩福,28岁,公司的项目经理,学历本科。

韩福的口供是,他进店后就没看见店长。在他呆在店里的这8分钟内,一直都在看橱窗中的商品。可店长很久都还没出现,最后他便走了。

纪凌歌说:“嗯,注意到了吗?他强调自己看的是橱窗,而没有看柜台。”

也就是说韩福的意思是,当他进入店里时,也许店长已经死在柜台后面了。而他却毫无知觉,甚至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店。

“看橱窗看了整整8分钟?”纪凌歌有点疑惑。

按照时间来说,法赛的嫌疑应该比较轻。因为进店买个鼠标,讨价还价花个5分钟,这很正常。而韩福却独自在店里发呆8分钟,还没发现尸体……

“可是韩福不像是会因情绪激动而杀人的人,毕竟他是公司经理啊。”警员说。

他认为不良青年过激杀人的可能性比较高。法赛可以买了鼠标再杀人,然后拿着鼠标装成普通买主离开。

“是吗?但你觉得,一个打电子游戏的不良青年,会懂得擦拭指纹吗?”

不过以上这些想法都属于不确定的臆测,并不能作为判断犯人的根本依据。在找不到更多线索的情况下,只能挨个儿对他们进行盘问了。

两位嫌疑犯已经被警员们带到办公室门口,纪凌歌一眼就分出了他们谁是谁。

穿着随便,乱七八糟,头发还竖得五颜六色,一幅漫不经心靠着门框站着的显然就是法赛。

另一位衣装正规,头发也梳得整齐,行为举止体面,年纪看上去要比法赛年长,但个子偏矮。这人就是韩福了。

纪凌歌指着其中一位:“喂,你真的叫法赛吗?”

只见法赛还是耷拉着身子,随随便便地说:“是,要搞什么,快搞。”

纪凌歌很无语。毕竟对付这种三无的不良青年,警察也没有适当的办法。还好另一位疑犯韩福乖乖地站着,没有给警察添乱。

“好吧,既然知道凶手就在你们两人之中,那审讯就很容易了。去审讯室吧。”纪凌歌站起身,同时朝他们伸出四根指头,“四小时。”

这种句子,是警员们都相当熟悉的,阳光警花纪凌歌的宣言。

意思是:她要在四小时之内,逼犯人招供!

一般而言,在无证据无线索的情况下,被审讯的疑犯会一直不肯招认,甚至耗到最后连一句话都不肯说。这种审讯少则两三个钟头,多则耗上几天都没有结果,最后还总因犯人不招而只得无罪释放。

她宣言的四小时,已经很短了!

“我反对。”一个声音突然插入。

这名反对者居然是法赛。

在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到他身上时,他说:“下午1点我有比赛,现在差不多都12点了。你们浪费了我太多时间,我反对。”然后伸出两根手指,“20分钟。”

大家都不明白他的意思,他便继续解释:“20分钟内结束审讯。怎么,不敢吗?”

在警员们都对这个不良青年的态度抱有反感,甚至冒出揍他的冲动时,纪凌歌却连骂都没骂一句,而是平和地笑了几声。

因为她是绝不允许警察威逼疑犯的,她很清楚若这么做,疑犯将变得更加不配合。

若能以理服人,疑犯便会乖乖听话。

“20分钟吗,我可没有自信。”纪凌歌说,“除去犯人主动自首的情况外,我的最高审讯记录,是49分钟使犯人认罪。”

49分钟,可以说是近乎完美的成绩了,而且是在正好碰上第一个被审讯的疑犯就是犯人的情况下。

而现在,面前有两个疑犯,平均每人审讯两小时的话,怎样也必须四个小时。

在纪凌歌观察两位疑犯哪位会对她的审讯成绩感到恐惧时,却不料法赛甩出一句:“笨蛋,两人一起审不就可以了。还是说你做不到?”

“呃……!”纪凌歌被噎了一句。

警员想赶紧把这个法赛丢到审讯室去,想不到纪凌歌略加思索后说:“一起审讯当然不行。我要先后对照你们两位的口供,免得你们受到对方口供的影响,串通改词。”

“不对吧警探小姐。”法赛说,“我可是听说,这是一桩临时杀人。既然是临时杀人,我和这个经理怎么会是共犯?”

纪凌歌愣了愣。心想法赛一个不良青年居然会有这样的逻辑,而且说得确实有道理。便看了一眼韩福,韩福也说,他绝对不认识这个不良青年。

“很有趣。”纪凌歌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