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非要弄了自己去不可?(第2/2页)

这家伙先是“动”之以情,失败了又开始诱之以利,反正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已经接手了棒球队,似乎真准备冲击甲子园,相当难缠。

这会儿还没到营业时间,店里就他们几个人,而内田雄马吃得一包欢乐,连赞北原秀次手艺极好。铃木乃希也小口小口吃得挺欢,不过姿态可比内田雄马优雅了一万倍。北原秀次处理着食材,随口问道:“铃木同学,你为什么会对棒球感兴趣?”

北原秀次只是单纯好奇,这铃木乃希是个超级富二代,那该对灯红酒绿或是时尚珠宝更感兴趣吧?或者弄个游艇开个什么乱派对,甚至是X毒之类在他看来都正常,但这喜欢体育运动就有些不正常了,她这样的人生应该和青春热血无缘。

铃木乃希笑了笑,不答反问:“北原同学,你有喜欢的画家吗?”

北原秀次看了她一眼,随口道:“没有。”他这人没什么艺术细胞,而且很实际,对歌唱绘画雕塑之类全无鉴赏力,一直认为那种东西不能吃也不能喝,完全无用。

“我喜欢莫奈。”

“哦,印象派的。”北原秀次不喜欢归不喜欢,但知道肯定还是知道的一点的,毕竟考试有时候要考一些相关内容。

“没错,但我不是喜欢他的画,而是喜欢他这个人。他的时代正是相机发明并开始普遍应用的时代,而那时画家主要是以绘制人物肖像为生,不过无论怎么完美的技巧也比不上摄影更能保存人物的原貌,更何况还不需要太久的时间——那时普通的看法是绘画已死。”

铃木乃希拿餐巾轻拭了一下嘴角,“但莫奈改变了这一切,他画他的花园、他的睡莲、他的池塘、他的小桥,他画光和影……在某种意义上是他拯救了绘画这个行业,就像卡梅隆拯救了电影行业一样——卡梅隆把观众从电视机前又带回了电影院,让电影必须在电影院里才能欣赏,而不是在越来越大的电视机前。”

她有些认真了,望着北原秀次继续说道:“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总会有人去改变时代,引领一个行业,我将来想试着去做一个那样的人。当然,现在不行,我的年龄还太小了,而且我也不能一直待在家里,实在太无聊,所以我必须找点事做,而甲子园瞧不起女生,至今还没有女生拿到过胜星,挥舞过紫旗,那就由我来做第一个好了——我指挥着你们拿胜星,感觉不错吧?”

“你当个游戏玩?”

“差不多,相当于对未来人生的预演吧,试着改变一些东西!”铃木乃希低头喝了一小口汤,“能让我感兴趣的事不太多,而且棒球本身也蛮好玩的,算是球类运动中智力标准比较高的了,我觉得至少可以让我打发一年无聊的时间。”

“这些时间其实可以让你做很多更有意义的事。”

铃木乃希笑吟吟地说道:“对我来说没什么更有意义的事了,我觉得我知识储备足够了,而我对当一名学者也没兴趣——我现在就等二十岁继承了大笔财产,然后去做我想做的事,不至于让父母管头管脚。”

接着她有些俏皮的眨了一下眼,有些期盼地问道:“别人可能理解不了我,但我觉得北原同学能理解我——我们应该都有想做的事,和别人想做的不一样的事,而你现在帮帮我,将来我也会帮帮你,这道理对不对?”

北原秀次轻摇了摇头:“我也理解不了你。”可能是层次差别吧,他的出身阶层不太高,感觉自我格局比铃木乃希小了不少——他到现在还没想好这辈子该干什么,而铃木乃希虽然没有明说,但感觉她的目标相当明确,已经准备在某个行业里兴风作浪了。

先是“动”之以情,然后诱之以利,再晓之以理,这家伙看样子这一年就打算去甲子园拿颗胜星玩玩了,这是非要弄了自己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