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食神征服修真界

“太上无极混元教主元始天尊敕曰:呜呼!仙凡路迥,非厚培根行岂能通……

怜尔等身从锋刃,日沉沦于苦海,心虽忠荩,每飘泊而无依。特命朱七依劫运之轻重,循资品之高下,封尔等为八部正神……

故兹尔敕,尔其钦哉!”

封神台上,意气风发的年轻壮汉挥斥方遒,三百六十五位正神,凭他主张。

敌友修士在台下鞠身以示敬重,美貌仙姑目露爱慕,眸中波光粼粼。

朱七从脑袋到脚心都是飘飘然的,几乎要以为自己就是西周丞相,天尊门徒了。

“客人,该打烊了。”

一道天外来音将朱七惊醒。他抬眼,看着面前文质彬彬,不太像厨师的老板,揉揉额角,“好快啊。”

姜星秀叠好旁边的长凳,朗声:“不快啦,您都睡了一天了!”

朱七点点头,爬起来,摇摇晃晃往外走。

想起什么,倏然回头:“姜老板,您这里的‘黄粱饭’再给我排一次序。”

正在擦桌子的姜星秀将抹布往桌面一扔,扳手指数:“那可等得有些久了,现在的客人已经排到一百九十年后了。”

“没事,您就帮我排着。”朱七将一块玉玦扔给姜星秀,“到了就捏碎他。”

“好嘞!”

朱七晃晃悠悠往外走,这一觉睡得他腰酸骨软,精神上却是非常的满足。

这家店的老板不知道是什么来头,所做的黄粱米饭居然可以让人在梦中经历神奇的一生。

他方才就是在梦中成了混元大罗金仙——梦里修行界修为最高的人的称谓——的徒弟,学移山填海之法,会挪移万里之术,最后更是代天封神,曾经的劲敌对头,各家天才,全都要听从他的意愿,让去哪个神位,就必须去哪个神位。

爽啊!

爽到朱七都不愿意醒过来了。

可惜的是,知道这店的修士不少,现在已经排到一百九十年后了。好在,知道的也不多,不然,一千九百年,也有的等。

回头看一眼小店门口“人生百味”的招牌,朱七脚下升起飞剑,冲入云霄。

姜星秀将店门关上。

今晚的风有点不对头,估计是要下雨了。姜星秀又把窗户关上,顺便用油纸包好,防止渗水。

系统是不太懂姜星秀了,食神大小也是个神,怎么就把日子过得那么寒碜呢?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靠一百平的小店维生的可怜凡人呢。

姜星秀走进厨房,开始检查食材。

油盐酱醋那些基础的都有,肉食和蔬菜也备有不少,够用了。

这家店不是什么大店,来吃饭的少,基本上就靠进来吃过的老食客和过来吃“黄粱饭”的修士维持,有些闲得无聊的汉子还偷偷打赌,这家店几年能倒闭。

一开始猜三年的已经输了,姜星秀的店到今天为止,刚好是三年整。

开业三周年,给自己下碗面庆祝庆祝。

姜星秀好甜,做的是西红柿鸡蛋面。香油肯定是要滴的,小葱也洒了,一碗面,红红绿绿,看着爽口。花生碎、芝麻和香菜更是不能少,最后再磕个溏心蛋上去……可要把姜星秀的鼻子都给香掉了。

面条清爽有劲道,是姜星秀自己拉抻的,很细,西红柿拌有白糖,盖住几乎半个碗,闻起来就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

姜星秀将面往汤里拌了拌,夹起红彤彤的面条养嘴里送。

才吃一口就放下了。

这对于姜星秀来说,非常不可思议。

自从他拿了食神的角色后,天天给自己做饭,小到拍黄瓜,大到开水白菜,做得不亦乐乎。按姜星秀的话来说就是,发现自己做菜好吃才会经常做啊,做得跟猪食一样的,还是算了吧,不如泡面。

做好后,吃得更是不亦乐乎,一定要说,就是感觉自己前面活得那些年,吃的都是猪食。

之所以吃不下去,是因为姜星秀从唯一没合上的窗口看到远处的山上,有鬼气聚集。

玄紫色天雷一道道往下轰,那阵仗,假如鬼能撑得下去,必然是一方鬼王。

姜星秀顿了顿,继续吃面。用汤匙拨了拨面条,勺起浓郁的汤汁送进嘴里,姜星秀满足地眯起眼睛。

雷声越来越响,雨点越来越大,轰隆隆吵得很,姜星秀起身,要关窗。

隔壁小寡妇的女儿真真哇哇哇哭得大声。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曾经意外抓到一只蝴蝶,然后小心翼翼拢着,给他看。

姜星秀“啧”了一声,烦躁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乖乖,囡囡不哭,姆妈明天买糖糖给囡囡吃。”

风雨中小寡妇哄女儿的声音本不该被听到,可谁叫姜星秀是食神呢。

姜星秀捻诀,蒸腾的热气肉眼可见的移动,将整碗番茄鸡蛋面都锁在热气里,好方便保温。

推开门走出去,不戴斗笠,然而风雨都给他让步,干干净净地走到了山里。

雷声开始变小,象征着鬼王熬了过去,即将出世。

鬼王凶残,每出现在一方地界,纵然不主动害活人,他身上的阴气也会使人发病生灾,使田地万谷不生。

姜星秀在山里看到一座坟包,堆得很随意,连块墓碑也没有,鬼气不断从坟里涌出来,周边的树木已然枯萎,和外围的郁郁葱葱形成鲜明对比。

最后一道雷唰啦从天上轰下,劈开坟包,一只惨绿的小手猛然从土里伸出来。

半刻钟后,一柄柄飞剑载着一位位修士飞到这座鬼气未散的山头,然而任由他们翻遍整座山,都无法找到新生的鬼王。

*

姜星秀的屋子里,挂着一盏奇怪的油灯,灯焰是幽蓝色的,灯油也是幽蓝色的,其中还有荧荧的光点。

姜星秀的床上,也睡着一个奇怪的人。

一个小孩,五六岁年纪,皮肤是绿色的,不是生机勃勃的鲜绿,是死气沉沉的暗绿。指甲紫白,唇色殷红,半点不像正常的孩子。

他算是新生的鬼王,之所以是算是,只因为他还有心跳。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玉石,保住了他最后一点生机。

姜星秀从锅里勺出剩下的一点西红柿鸡蛋面的汤,用剑撬开他的牙关,将汤水喂了进去。

一股生机自暗绿皮肤下生起,覆盖了全身。他的皮肤变得嫩红,他的脸颊盈满血色,他腐烂的五脏六腑尽数复原。小孩儿沉沉睡去,呼吸缓和。

姜星秀坐了回去,继续吃他的西红柿鸡蛋面。这样能生死人肉白骨的食物,对于食神来说,只是食物中普普通通的附带,还不如味道更上一层来得让他欢喜。

第二天,小孩子醒了,一问三不知,连名字都不记得了,姜星秀索性把他留下来,收做学徒,名字的话,就随口叫个大娃。等以后他想起来自己的名字,或者长大后给自己起个名字,再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