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手软如玉(第2/2页)

罗瑾萱虽然是从城里来的,读大学的时候又是因为年纪小,没谈过恋爱,工作之后,却一直在机关那比较封闭的环境中,也没跟异性太多接触。所以,一直还是情窦未开的小“剩女”。

这一回,让一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孩握住了手,立即面红耳赤,脑袋嗡的一声,当场懵在了那里。竟然不知道将自己的手抽回来。

来旺这厮也是本着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的原则,自然干脆握着不放。

“干啥呢?”罗瑾萱反应过来之后小声地说了一声,连忙将手抽了出来。

来旺嘿嘿笑道,“我们这里可没有让客人自己动手盛饭的规矩哦。”

来旺这是避重就轻,将饭装好放到罗瑾萱面前之后,顺便还将手放到鼻子下闻了一下。香味真好。城里的女人果然都是香的。

罗瑾萱恨不得跑上去踢那个混蛋一脚,但还是忍了下来,直接将腊肉当成来旺,狠狠地咬了一口。别说,这味道还真是不错。比在城里吃的腊肉香味浓郁多了。扒了一口饭,这饭柔软中带着一丝糯性,香味淡雅,口感十足。

来旺装了一碗饭准备开吃的时候,来福从外面跑了进来。

“你倒是很会赶时候。”来旺没好气的找了一个干净的碗,装了一碗腊肉,放在桌子旁边。

赵家屯的土狗,主人一般是随便将饭菜丢到地上喂。来福跟一般的土狗不一样。丢到地上的东西,它看都不看。每次都必须用干净的碗装好肉,它才会吃。

“这小狗狗真可爱。它就是来福?”罗瑾萱对来福这个名字的印象挺深。

“不是它还能有谁?”来旺说道。

来福早就发现来了客人,不过它对这个客人不来米。看都不看一眼,鼻子里还有哼哼声。

如果何碧清在家,那情况可完全不同。来福一进来,准是跑到何碧清腿边哼唧哼唧撒娇撒个不停,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比看到来旺也显得亲热。每次都让来旺有些吃醋。直说,这到底是谁家养的狗。何碧清也总是说,谁叫你这个当主人的还没有我喂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