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专治刺儿头(第2/2页)

“过去这么长时间,记不清。”

“我提醒提醒你,周大民买媳妇是去年7月24号,有没有想起来?”

这一说想起来了,张霞心里咯噔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27号,27号,我,我,我好像在周大民家帮忙。”

韩博追问道:“帮什么忙?”

“他,他家养夏蚕,要摘桑叶,托我帮他看媳妇。”

“为什么要看?”

“他,他,他媳妇前一天跑过,不看就跑了。”

“你怎么看的?”

周大民被关进看守所,不知道要判几年,他媳妇在蚕桑指导站,他们肯定交代了,而且这件事好多人知道。正摄像呢,编瞎话要负责,张霞追悔莫及,一个劲暗骂自己多事,不敢胡搅蛮缠,更不敢隐瞒。

“我,我,我把她衣服扒了,把,把能穿的全收起来,让她,让她光屁股不敢跑。”

“然后呢?”

“后来,后来她裹床单从窗户跑。我,我答应帮周大民看的,发现她已经跑到桥口,就骑自行车把她抓回去了。”

“怎么抓的?”

“我,我把床单揪了。”

“还有呢?”

“我,我,我好像打她几巴掌。”

难以想象一个女人会对另一个女人做出这样的事,韩博指着她问:“你把床单抢走,打了她几个耳光,让她大白天赤裸裸往回走,一路上至少有二十个人围观,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行为。”

“我,我,我只是想给她个教训。”

“她是人,一个被人贩子拐卖过来的可怜女人。同为女人,你非但不给她提供帮助,反而侮辱她,折磨她,帮周大民囚禁她。要是你被人拐卖,被人这么对待,你会怎么想?遇到性子刚烈的,连寻死的心都会有。”

韩博敲敲桌子,接着道:“张霞,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的问题很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你非法拘禁他人,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应从重处罚,要处三年有期徒刑!”

他是韩特派,不是村干部,不是乡领导。

他心狠手辣,说抓人就抓,说关就关,顾新贵跑那么远都被他抓回来开公捕大会。

张霞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自己被押到电影院,乡领导坐在台上,他宣读逮捕令,然后被公安押上车游街,然后坐牢……丈夫怎么办,孩子怎么办,坐完牢出来有脸见人么,她越想越害怕,哇一声嚎啕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