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投资分成(第2/2页)

扣除掉各种税费,二十世纪福克斯从院线方面拿到了总计1亿5000万美元的北美票房分成。

众所周知,这部分钱不是利润。

二十世纪福克斯首先从中拿走属于的自己的发行佣金,北美票房的百分之十,3070多万美元,然后是垫付的宣传营销费用,高达近4000万美元,再就是高达1500万美元的拷贝制作费用,现在数字放映技术并没有推广开来,拷贝制作费用依然居高不下。

这样,二十世纪福克斯要先拿走8500万美元。

墨菲这些主创人员的票房分成同样需要计算进其中,当初几乎所有的主创人员签订的都是基础片酬加分成的报酬协议,虽然其他人不像墨菲的分成比例这么高,加在一起却也超过了千万美元。

还有,放映过程中产生的仓储、旅行、保险、法律和会计等费用也要算进成本当中,影片是工会备案项目,需要向工会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尽管不算多,却不能拖欠,否则会是很大的麻烦。

这些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有近五百万美元。

一部影片的总成本相当昂贵,远不是制作成本那么简单,除去二十世纪福克斯的8500万美元,其他的加起来也有3000万美元之多。

剩余的3500万美元,将由斯坦顿工作室和二十世纪福克斯按照投资比例来分享。

发行公司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即便是《死侍》这般超级大卖的影片,斯坦顿工作室也无法只通过北美票房就收回投资成本,不过北美票房只是影片众多收入来源的一部分而已。

如今,《死侍》的全球票房接近5亿6000万美元,海外票房超过了2亿5000万美元。

虽然各个国家和地区因为分成政策以及税收等情况不同,二十世纪福克斯能拿到的分成比例也不同,但总的来说,发行公司大概能拿到海外票房的四分之一左右,斯坦顿工作室同样能参与这部收入的分成。

票房只是影片收入的一部分,还有周边收入,仅仅是北美地区,《死侍》的DVD和电视版权就卖出了恐怖的数字,除去支付给惊奇漫画的费用和其他的成本,斯坦顿工作室同样能拿走四分之一。

八月初,二十世纪福克斯按照合同向斯坦顿工作室支付了第一笔投资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