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反面教训

人们对超级英雄电影的期待其实很纯粹。

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绚丽精彩的动作场面,这些就是观众掏钱买票的原因。如果加上一个基本能混过去的逻辑,和从头炸到尾的场面,大家就看得过瘾——比如曾经的《复仇者联盟》。如果在场面精彩,节奏抓人的同时能加上一点哲学思考,就得到了一部神作,比如曾经的《黑暗骑士》。

墨菲考虑的非常清楚,必须要避免像曾经的那部《蝙蝠侠大战超人:正义黎明》那样,用《复仇者联盟》一样粗暴的叙事来讨论《黑暗骑士》一样深刻的命题,对于希望看到《黑暗骑士》的观众,《正义黎明》在思想深度上不能满足他们;希望看到《复仇者联盟》的观众,《正义黎明》前一个多小时的文戏又显得太过冗长。

还有,既然这部影片是引出整个正义联盟宇宙的开篇之作,不可避免的会牵扯到其他超级英雄,尤其是同为正义三巨头的蝙蝠侠和神奇女侠身上,用什么样的方式适当的引出这两位也是要慎重考虑的。

同样的,《蝙蝠侠大战超人:正义黎明》使用的大量的隐晦的在情节中添加彩蛋的方式,也是典型的反面教训。

大段的没头没尾的炫酷镜头和台词“随机”分配在了那部电影始终,DC漫画粉会在电影开始时因为卢克斯·莱瑟知道超人的身份而兴奋的直吹口哨,普通观众则是一脸懵逼;布鲁斯·韦恩梦到的种种场景,DC漫画粉会尖叫着给你指出来这是《闪点》、《不义联盟》、《黑暗骑士归来》的伏笔,地上那个大大的“Ω”是超级反派达克赛德,普通观众则是一脸懵逼;看到正义联盟创始人在视频里集体亮相,DC粉会热泪盈眶“没有火星猎人但是有钢骨,绿灯去哪了?”,普通观众则是一脸懵逼;电影最后DC粉因为莱克斯·卢瑟的“丧钟警告”而对《正义联盟:战争》满怀期待,普通观众大概已经一脸懵逼的从放映厅里落荒而逃。

只有具备了粉丝们如数家珍的“常识”,将平行宇宙、穿越时空当成理解美漫世界的基础,才有可能跟上这部电影诡异的叙事节奏,这些被精心设计的桥段成了导演和其他DC漫画粉丝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他们兴奋的在一起窃窃私语,一起畅想DC宇宙中继续出现的无限可能,而观众们一脸懵逼的表情则成了他们炫耀知识储备和信仰的绝佳背景。

显而易见的是,这样的彩蛋不仅不会让不明背景的人民群众买账,还极大增加了他们的观影障碍,而当电影的故事是如此单薄、节奏又是如此沉闷,对普通观众而言,这两个多小时不啻于一种折磨。

对DC漫画知之甚少的普通观众几乎一致认为这是部烂片,而这种否定在个别脑残DC粉的炫耀下最终发酵成“鄙夷”——“只听说过观众挑电影,没听说过电影挑观众的。”

一部商业类型片居然对观众如此苛刻,确实是让人无法接受的,有不少铁粉表示“哪怕看蝙蝠侠在大荧屏上拉两小时的翔”也愿意花钱买票。

是的,墨菲相信超人同样有这样可爱的粉丝,但也相信DC和华纳很清楚,只靠这样的粉丝是无法抵抗来势汹汹的惊奇和复仇者宇宙的。

仅仅依靠漫画粉丝绝对无法撑起一部超期大爆的影片,像这种典型的以市场为目标的影片,即便风格再独特,也要主动去适应市场的需求。

除了完成新版《超人》的剧本,墨菲还要为DC漫画确定一个总的正义联盟电影宇宙计划,这就需要他这个不是漫画的粉丝,去看看和研究一下包括正义三巨头在内的正义联盟漫画。

不过,所有的漫画只是改编的基础,而不是关键。

说起正义联盟,人们印象最深的无疑是超人克拉克·肯特、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和神奇女侠戴安娜·普林茨这正义三巨头,以曾经的墨菲的标准来衡量的话,这些人远没有复仇者联盟的成员们有名。

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无非是漫威影业以大众化的路线打造的超级英雄电影流传度更为广泛,更加能够被粉丝之外的路人观众所接受。

但从漫画的历史说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复仇者联盟只是正义联盟的复制品。

1960年,DC漫画把自己旗下的英雄揽做一堆,组成了一支战队“正义联盟”,惊奇漫画从中得到启发,于1963年也推出了自己的英雄战队——“复仇者联盟”,这两支战队都汇聚了各自公司旗下的顶级高手,精英中的精英。

这样做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让超人和蝙蝠侠等一众英雄并肩作战,更保证了同一公司出品的故事在一定范围内的整体连续性,事件不仅仅只在某一个人的故事里发生,同一世界里的所有人物都有可能受到影响,这就是“宇宙”的概念。

华纳兄弟和DC漫画想将“正义联盟”搬上银幕,墨菲需要把超级英雄们统一在一个世界观下,这点颇具难度。

统一的宇宙为电影制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这并非难在特效——在CG渐渐无所不能的现在,制作超级英雄的各种神奇能力并不是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怎样让观众接受这个诸神、外星人和人类共存的宇宙,并且让他们的能力大体平衡,每部电影的设定还不能相互矛盾,而且DC宇宙的角色较为天马行空,想要打造统一的世界观并不容易。

曾经的漫威公司的电影系列轨迹非常明确:先拍各个角色的故事,后拍英雄战队《复仇者联盟》,这样各部影片的设定是统一的,还在各部影片中埋下相互联系的伏笔,形成一个统一的世界观,然后再从这个世界观延伸开去,一步步把旗下的其他英雄搬上银幕。

那时的DC由于起步较晚,导致没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克里斯托弗·诺兰的《蝙蝠侠》系列虽然很成功,但三四年才出一部,而且整个世界观自成体系,比不上漫威这样步步为营,全面开花。

现在则不同,DC和惊奇两家公司几乎同时起步,完全可以采取步步为营的策略,一步一步打造自己的宇宙观影片,进行观众和市场方面的积累,最后再集结作战,来一次总的爆发。

这无疑是风险最小和最为稳妥的方式,也是墨菲的计划的主要构成部分。

虽然与华纳兄弟的合约中,只明确规定了执导第一部作为系列开端的影片,而且加入这个系列,墨菲也毫不讳言就是为了高额的报酬,但既然接下这份工作,不管是责任心使然,还是为了名声考虑,墨菲都会尽可能的让这部新超人影片走向成功,为整个系列打好开端。

剧本进入实际内容编写阶段之后,DC漫画的执行总裁迭戈·哈里斯带着两名编辑进驻到了斯坦顿工作室,以保证双方能第一时间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