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2/12页)

然后我们又匆匆忙忙摆渡回来,回去收拾东西,临走前他们还没收了那四张卡,我想他们发现我的卡里只有几块钱的时候肯定会对我憎恨不止。

大约天黑时候我们踏上深圳的土地,随即被拉着急忙去机场,最终赶上最后一班去北京的飞机。飞机轰然起飞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还是回去比较好点,尤其是在空中飞行了一个半多小时以后,我恨不得从飞机里跳下去,因为下面就是上海。可是我马上又发现,就算是上海,那又怎么样。

快半夜的时候我们到达空旷的首都机场,然后讨论是否有必要赶回去还是在北京住一夜再说。那时候我们急切地希望那个老得不行的家伙回来领队,因为他会说,你们打车回去吧,学校给你们报销。

我们到机场外边打了一辆车,说去野山。司机一听马上说这么晚了他连四环以外的地方都不愿跑,别说那鬼地方了。

当时我们在首都机场的感觉就像被人抛弃了。

而这是事实。

到达野山以后我们顿时精神焕发,逢人必说此行的顺利。而在短短五天的时间里,老夏和徐小芹的关系发展迅速,两人在食堂里公然互相喂饭。我责备老夏不应该破坏大家的食欲,老夏说,那算什么,我还见过三人在那喂饭的呢。

因为我不能夹杂在他们两人当中一起走路,所以马上在学院里形影孤单。这事想起来很莫名其妙,当时让老夏泡徐小芹是因为此人对我们能否去香港意义重大,等从香港回来以后才发现我们并没有利用到这个人。

而这个时候已经是秋天的尾声。

据说这是泡妞的黄金季节。

难怪我们寝室一个很讨厌的家伙没事晚上一直在阳台上叫道:妞!

这个字很简洁明了地代表我们的心声。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已经不知道理想在何方,而生活看上去毫无希望,基本上只有泡妞可以做。而妞儿们也不知道理想在何方,生活同样毫无希望,基本上只有等待被泡可做。

至于什么思想苦闷之类的东西,其实八成是因为悟到上面这个道理的时间太晚,等发觉的时候质量上乘的妞们都已经被别人得到,发生这样的事情,难免苦闷。

所以我发现有一段时间我思想苦闷。

一个阳光普照的中午,我在食堂里吃饭,只听见外面有人大声喊道,有人自杀了。马上很多人扔下饭碗去观赏。等我到达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死亡现场是这样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的以比较不雅的姿态面孔朝天躺在地上,脑门后面一摊暗红色的血。老夏此时也和徐小芹一起在观看。徐小芹看见这样血腥的场面不由吓得钻进老夏的怀里。而老夏此时其实也是惊恐万分,只恨无怀可钻,只好抱紧徐小芹说:你看,生命是这样的脆弱。

徐小芹点点头。于是老夏接着严肃地说,所以你我要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

而我所思考的问题是,此公何以才能跳得面孔朝天。因为一般跳楼都是屁股面天,很少有人能跳出这样难度系数高的动作。

最后安慰的想法是,这家伙在死的时候想看见光明。

这人跳楼以后马上带动了一批人,在一个礼拜以内一共出现了三起跳楼事件,其中一件就是老夏干的。

在老夏之前有两个思想苦闷的家伙从六楼跳下,但是观众人数已经大不如前。而老夏是所有跳楼事件中惟一得以幸存的一位。当时的情况是老夏正在阳台上晾衣服,正好那天那架衣服上去的那根杆子让几个小子拿去插鱼了,于是老夏只好爬在阳台上。这个时候徐小芹在下面喊道:你小心点啊。

以后的事情谁都能想到,就是老夏一个扭头,但是因为脚趾骨折没好,只觉得一阵脚软,从二楼侧身掉了下去。

这次的后果是小腿骨折。

老夏完全不能走动以后人变得粗暴不堪,我们觉得要有个什么办法让老夏变得文雅一点,又考虑到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所以建议组一个乐队,那个时候正好学院里乐队流行,成堆成堆的新乐队崛起,个个家伙都以为自己才华盖世,只是没有被发现,所以千方百计展示自己。其中不乏一些的确唱歌不错的人,我们都喜欢听他们唱一些很有名的歌曲,但是千千万万不要唱自己写的东西,因为那些东西无非是歌词做作恶心,曲子七拼八凑。

有一次学院大礼堂里举行原创歌曲大赛,所有的歌都似乎有点熟悉,但当我们快要听出这一段抄袭自哪首歌的时候,突然作者曲风一变,又成了另外一首歌。其中只有一个家伙歌曲写得十分大气,我们一致觉得没有听过类似的歌曲,所以认定他是个天才,那次的大奖也颁发给了那个天才。

于是我们院里搞音乐的都对他十分敬仰,一直切磋作曲心得。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一次中国队和印度尼西亚队比赛的时候。当双方运动员入场然后互奏国歌的时候,和我们一起看比赛的家伙大叫道,原来那厮抄了印度尼西亚国歌。

这个地方具体的音乐发展情况就是这样的。后来组个乐队的想法取消,因为在大家都挖掘了自己的潜能以后觉得,像我,只会一样乐器,便是口琴,我们寝室有个家伙倒是会吉他,但是水平有限到只能弹像哀乐一样的慢歌,因为这样方便他边弹边想下个和弦手指应该怎样摆。而一无是处什么都不会只能唱歌的就剩下老夏一个,而老夏的脚要等到康复遥遥无期,上台演唱的话只能拄一个拐杖,这样很容易让人觉得我们在模仿郑智化。

而这个时期我们都非常地想出名,因为这样可以赢得姑娘的芳心。或者说走在路上后面可以有人指指点点,说,这不是×××,然后另外一个姑娘说,对,他就是×××,帅呆了,咱地球人都知道。

然后乐队越来越受欢迎,终于被人发现,于是我们被包装,发了第一张专辑,全球发行几千万张,成为各地青少年的偶像,从修女到妓女都会唱我们的歌,有s600这样的车接送,每次下飞机都有无数的话筒向我们涌来,然后一帮保镖将话筒拦在外面。领取各种大奖,然后说:感谢唱片公司,感谢爸爸妈妈,感谢我的歌迷。

后来开着911这样的车,在路上碰到往日的朋友,当然最好是情敌,如果自己以前喜欢的但是被这个情敌抢去的姑娘在他身边当然再好不过。然后那男的说:呀你小子混得不错。

我戴上墨镜说:哪里哪里,还是你们两个幸福。

那男的又说,我们不行,都是工薪阶层,有个温饱都不错了,哪像你,大红大紫啊。

我说:其实也就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