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二十二号合同(第2/2页)

这么玩两三次,就可以赶在税局翻脸之前把蔓莎服装关了。其实谁都没想过蔓莎服装的寿命能有多长。外贸行业本来就竞争激烈,蔓莎服装又是专门做高利润高风险生意的,能撑两三年就不错了。

“这还真是……要是我们筹集到一大笔钱,忽然间砸进去,就能把神弓集团整个买下来!”丁诗诗激动得手舞足蹈,“天啊!整个神弓集团啊!要是成功,一下子就成为神弓集团的大股东了!我父亲所有产业加起来,比神弓集团还要小一点呢。那时候你的地位,比我父亲还要高!”

“我?”黄文斌笑了笑,上辈子的话,取得这个成就的是张利华,这一辈子也未必是黄文斌,“想买下神弓集团,没这么容易。”

张利国肯定是多方出击,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上法院打官司,主张这个协议无效。要是法院支持他们的请求,那当然一了百了。涉及到这么多钱的官司,开始就要在中院,二审要到高院。要打官司,就是要在法院角力,谁的律师厉害,谁在法院关系广,谁能说服法院审判庭,乃至于更层面的力量,谁才能赢。

这方面张利国有先天优势,神弓集团家大业大,高层领导肯定不愿意这么大家公司出现动荡,而且张利国一直帮着他父亲处理神弓的各项事务,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人脉关系,这次被省纪委抓了,立马就让省政法委书记出来捞人——要知道法院可就是政法委管的。政法委书记说句话,法院肯定会有倾向性。

就算官司打赢了,黄文斌也只是拿到一个入场券而已,接下来就看双方能够筹集到多少钱。黄文斌能入股,对方也可以增资。比如说现在神弓集团资本是一亿,黄文斌投一亿进去,人家股东会通过一个决议,增资八亿,这样总资本就变成了十亿,黄文斌拿到的股票就不是50%,而是只有10%了。要想扩大份额,只有继续投入。到最后,就是比拼谁能弄到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