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卷 风雷动 第五节 民告官(第2/2页)

但是凤山建筑公司一直不服,先后在2000年、2001年向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未被受理,而这一次双庙区人民法院却受理了,这立即让双庙区委区政府紧张起来。

这可不是一二十万的小数目,一百多万,双庙区政府现在财政还处于市财政监管之下,虽然今年貌似状况不错,但是也要到明年才能真正脱离市财政监管,自己玩自己的,所以这要真被法院被判败诉要支付一百多万,那还不得立马要脱一层皮?

所以获知这个情况之后闫天佑也是大发雷霆,把区法院的领导叫过去大骂。

没想到区法院领导也很憋屈,他们也不想受理,谁都知道要受理这种案子那就纯粹是和地方党委政府过意不去了,但这是市中院的指令,要求区县一级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受理,而且明确说这是市委政法委的意见。

闫天佑更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这强勇就和双庙不对路了呢?他专门去找强勇汇报工作,强勇也知道闫天佑来的目的,所以也就没有遮掩的谈到了这是陆市长在和市委政法委交换意见时谈到的这方面的观点,而且态度很坚决,所以市委政法委这边也需要配合。

这一闷棍把闫天佑可是敲得不轻,怎么这事儿转来转去却落到了陆为民身上?陆为民可是市政府市长,要知道现在双庙区财政还是和市财政合二为一的,这法院要判元古镇政府败诉付钱,元古镇肯定付不起,区财政就得要连带,而区财政和市财政连为一体,也就是财政出钱,这陆市长不是自己和自己过意不去么?

如果真是这样,闫天佑也不会去多说什么,反正谁有钱爱折腾折腾去,可如果市财政把这笔欠账记在区财政头上,最后要等到明年以后从区财政头上斩下来,那闫天佑就不干了。

闫天佑并没有向张天豪告状的意思,他是真以为这事儿是张天豪和陆为民商量过的要搞一个树立法治社会的典型,这就选到双庙头上了,所以在张天豪面前发两句牢骚,看看能不能不要用双庙来做这种“不良典型”,换成别人,比如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