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林絮现在非常懵逼。

她想不起来菜刀是什么时候被甩出去的,也许是受不了公鸡打鸣抬手捂耳朵时下意识扔出去的?

那也不可能这么精准吧!

除非她被碰瓷了,是圆球自己主动凑上来的。

不管怎么样,先道歉就是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帮你拔掉!你忍着点疼。”

林絮赶紧上前拔刀,也不知道是不是卡在了骨头上还是正好抵住了鳞片,她拔了一会也没拔掉,圆球的猪叫声倒是越来越响了,听上去挺痛苦的。

“哼,哼哼。”

林絮急得满头大汗,双手握住刀柄,一脚踩在圆球身上,终于把刀拔了出来,她也因为惯性在地上摔了个大马趴。

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和草屑,这才发现自己双手占满了鲜血,刀上还带出来一点肉。

她叹口气,将刀插回腰间,上前轻轻摸了摸圆球的鳞片。

经过这场变故,她已经完全不害怕圆球了。

不,应该说是猪。

这体型这猪叫声,标准的不能再标准了,谁说不是猪都不可能。

虽然它没有毛只有一身鳞片,但这个世界连龙凤人鱼都有,长毛不长鳞片的蛇她都见过,有长鳞片不长毛的猪也不稀奇。

总之在确定圆球是猪之后,林絮就彻底放松了下来。

“你现在能动么?要不你在这等我一会,我去拿布给你包一下伤口。等我,别乱跑。”说着她急急赶回了家。

从屋里翻出一团卷起来的布。这是从蜘蛛那里买的,她一直没舍得用。现在能做纱布的也只有这个了。

只是等她抱着布走下来的时候,刚刚还立在河边的圆球却不见了。

河水一片红,它可能顺着水流离开了。

林絮遗憾又放松,还能动就说明伤的没那么严重。

正准备回屋,她骤然看到那只死状诡异的大公鸡。

那可是鸡,超过两米五的巨鸡,这么大只,不管是烧鸡炖鸡还是烤鸡炸鸡,哪怕挨个做一遍都够了。

各种美食在脑海中过了一圈,擦了擦口水,林絮的视线警惕地扫过四野一周,临近傍晚,没有别的动物出现在附近。

不管这只鸡是不是被毒死的,她都不可能放过它。

她放下纱布,反身回屋拎了锄头和盆出来。

这么大只鸡,绝对超过自己的体重,她可没有力气一次拖回去,得把它大卸八块。只是这个地方血腥味很浓,她得挖个坑,稍微填埋一下。

在距离大河稍有些距离的地方挖了个坑,林絮将沾染到圆球血的泥土挖出来丢进了土中。随后才抽出菜刀,开始肢解公鸡。

体型变大之后,公鸡的骨头也硬到不行,林絮剁着骨头,感觉自己的手臂都被震麻了。

开膛破腹的时候,她发现一件略古怪的事,这只公鸡的内脏像是被硫酸腐蚀过一样,坑坑洼洼,肠子也被腐蚀的破开了,能清晰地从露出来的秽物中看到它最近的吃食,那几只虫子都还完整地待在里面。

公鸡应该是吃了什么毒物毒死的,不是虫子的锅。

林絮面无表情地把无法再要的肠子连同不能要的内脏全部割掉,扔进坑里掩埋。

一直忙碌到天黑,她才终于将整只大公鸡拆开,一点点地装盆搬回家。

现在家里所有盆都装满了鸡肉,未来一周的口粮都不需要担心了。

天慢慢热了起来,家里也没有储食柜,林絮将未来两天要吃的部分拿出来吊到井里,剩下的一部分抹上盐一部分挂在窗户边风干。

说来有这些全都要感谢圆球,她想了想,捞出一大块鸡肉和米饭蔬菜一起炖了一大锅。家里调料不多,因此就只放了盐和油。

放凉之后,她腾出个干净的盆,将食物端到院子尽头的坡道边。

刚晴朗了一天,隔天一早又下起了雨,雾蒙蒙的雨将远处所有景色都变成了一片白色。

林絮起床后第一时间走到院外查看。盆里的食物没有被动过,还跟昨晚端出来时一模一样。

她本以为是圆球没有来过,可是仔细看了地面发现,盆旁边多了一个坑,这坑昨天还没有。

她又看了看盆,发现边缘有一个地方沾了粒米,说明圆球确实有来过,但它只尝了一点就没有吃了。

林絮迷茫地捏了块鸡肉塞进嘴里。

猪会挑食么?

她虽然没见过人养猪,也知道猪是杂食动物,不管什么蔬菜瓜果五谷杂粮都吃。看圆球的体型,它应该不挑食才对。

这公鸡是只嫩鸡,肉口感不柴,很爽滑,只是没有好好去腥,稍微有点味道,怕动物不能吃太咸,盐放的也不是很多。

呸呸两口将食物吐出来,她承认,确实不太好吃。

这一盆肉没法吃又没法处理,林絮着实愁了好一阵,最后全都铺在了一片空旷的地上,送给野鸟吃。

晚上做饭时,她又特地多做了些,吃完剩下了一大碗,她将剩菜拌了拌,又在旁边碗里放了新鲜的桑葚,桑葚上浇了点蜂蜜。

两个碗重新摆在了坡道边。

林絮感觉像是养了只野猫一样,一点点试探野猫的喜好,担忧它在外是不是吃不好,是不是被欺负了,明天会不会出现。

从达叔去世后,她就没有这么放松又期待的时候了。

这次剩菜仍旧只动了一口,可能那一口是吃下去又吐了出来。

倒是桑葚少了两颗。放进碗里之前,林絮仔细数过,总共十颗桑葚,现在就剩了八颗。

桑葚很大,一颗足有橙子大小,十颗就装满了满满一碗。

林絮捏起一颗桑葚搓了搓,意外发现浇在桑葚上的蜂蜜不见了,不是化在桑葚里,而是像被舔过一样,摸上去干干净净,没有丝毫黏腻感。

她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赶紧扔掉手里的桑葚在衣角蹭了下。

原来圆球喜欢蜂蜜,倒是跟达叔一样。

她忍不住笑了笑,再次将碗端回了屋。

这次林絮做饭时又换了种做法和食材,没有再弄剩饭剩菜,而是炸了虫子。

之所以每天都要出门抓各种幼虫,倒不是因为有什么怪癖,这些东西都是她另外一部分收入来源。

达叔是只蜜獾,他的共生鸟是响蜜鴷,响蜜鴷们特别喜欢吃蜂蜜和蜜蜂幼虫,却实力不行,于是跟有共同爱好的蜜獾达成协议成为它们的引路人。

响蜜鴷跟林絮关系不错,达叔不再,他们不仅没了蜂蜜也没了幼虫。蜂蜜幼虫不是时时都能得到,野生的就更少了。林絮知道情况后,想到用其他幼虫代替,煎炸过后浇上蜂蜜,味道香酥清甜,得到了响蜜鴷们的好评。

她有时间就到林子里和各种地方寻找幼虫回来做小吃再卖给响蜜鴷,做的量不多,只能当小零食用,倒也能换回来一些蜂蜜和各种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