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3/3页)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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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 ,叫盛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