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姐妹花

“喂!混乞儿,刚才可看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

这是一个提着铁栏木弓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上身穿着翠色的格子布衫,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短脚裤,只能遮住膝盖上方的部位,而膝盖下方的小腿则露了出来。

小麦色的皮肤,小腿之上没有多余的肉,显得相当的紧致,若是捏上一把,怕是相当的有弹性。

脚上还穿着一双褐黄的草鞋,因为在山间长途跋涉,不仅草鞋被磨破,就连脚背都被荆棘给划出了伤痕,血液已经干涸,更是结疤!

模样倒是长得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

她背上背着一个竹筒,里面装满了一桶箭,乃是以木棍削成,长三尺三寸,装着铁质的箭头,鹅毛翎羽。

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又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至少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不会像她这般的抛头露面,更不会穿着麻衣和草鞋,背着箭筒,提着大弓,绝对的练家子。

其实也是风飞云从小在灵州城长大,生活环境富裕,所以才觉得女孩子嘛,就应该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坐在闺帷里面绣花,池塘边喂鱼,就算是贫穷一点的女孩子,就如那卖茶的罗家小娘子,那也是穿的整整齐齐,斯斯文文,是绝对不会穿草鞋,在山间打猎的。

而事实上在很多偏远的山里,不仅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是要为了生活干一些粗活,为了生计,为了几个铜币,在悬崖上采药,在山野间采果。

“咳咳!我可不是混乞儿,你可别看不起人。”风飞云背靠着草丛,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又是咳嗽了两声。

季小奴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再次打量了风飞云一眼,点了点头,再次确定他的确是一个混乞儿,若不是混乞儿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了。

一般混乞儿,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混乞儿!

“那你到底看没有看到一只大鹰从天上掉下来?”季小奴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的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风飞云,一眼也不眨。

风飞云道:“自然是没有看到!”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掉在这附近的,你怎么会没看到呢?”

季小奴厥了厥小嘴,一双明亮的眼眸子向着风飞云身后的草丛中看去,顿时跺了跺脚,啐道:“好你个混乞儿,竟然敢藏我姐姐射下的猎物,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这回事的,我从不撒谎!”风飞云依旧还是没有眨眼睛。

“你还狡辩,这是什么?”季小奴绕过了风飞云,将他身后的草堆给抛开,只见那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巨大的秃鹰,光是翅膀也就两米长,鹰头怕是有人的头颅那么大,身上的羽毛足有巴掌那么长,尾部的羽毛更是有一尺长。

这只麻仓鹰恐怕得有四、五百斤,足以卖出数千个铜币的高价。

麻仓鹰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箭,和季小奴背上的竹筒之中的箭一模一样,将鹰的脖子射穿,一箭让鹰毙命。

隔着百丈高空,准确的命中麻仓鹰的脖子,这腕力和眼力都相当的了得。

风飞云脸不红,气不喘,叹道:“你也看见了,这鹰落在了我的身后,我刚才的确是没有看见,至少我眼睛没有长在后脑勺上!”

“你眼睛看不见,耳朵也聋了?”季小奴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是一个混乞儿,还是一个无赖,睁着眼睛说瞎话。

“有时候,我耳朵的确不好使。”风飞云道。

“哼!”季小奴腮帮子气鼓鼓,很想将手中的铁栏木弓向着风飞云的脑袋砸下去,而就在这时,又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小奴,可寻到了麻仓鹰?”一个年龄稍长的女子走了过来,依旧穿着麻衣短衫,短裙,还有草鞋,依旧背着一口长弓和箭筒。

她的模样和眼前这个少女颇为的相似,但是却要长上两岁,身姿颇为高挑,皮肤也要白皙不少,而最让风飞云眼前一亮的是,她身体之中竟然流动着一丝灵气,虽然很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应该是灵引初期的修为!

灵引初期虽然在修仙界算是最低级,但是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相当了不得,简直就如修武的高手,将十几个大汉摆平不在话下。

这两姐妹的姿色都属于一流,若是能够打扮一番,不比那些大户千金差,而那姐姐就更要高出一分,温文尔雅,似水柔情。

“姐姐,我遇到了一个小贼!”季小奴狠狠的瞪了风飞云一眼。

风飞云道:“我不是贼,更不是小贼!”

说完这话之后,风飞云胸口一沉,又是咳嗽了出来,身上越发的乏力,双眼也越来越黑。

那刚赶来的姐姐,似乎看出了风飞云此刻的虚弱,忙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木葫芦,微微的扶起风飞云的背,将他拦在怀里,扒开葫芦的嘴,然后将里面的水送入了他的口中。

风飞云只感觉全身都很柔软,脑袋就好像枕在一团棉花上,本能的将那葫芦里的水吞入了喉中,水有些清甜,里面带着一股特有的活力,喝完之后又有一股药味在口中回味。

原本乏力的身体似乎多了几分活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骨头似乎也开始有些力气了。

风飞云的头就枕在她的肩膀上,鼻尖可以闻到她淡淡的发丝的香味,眼睛就盯着她左边的脸颊之上,可以看见她左边眼睛的一根根长长大的睫毛。

原来躺在女人的怀里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

“姐姐,你救这混乞儿干嘛!他就是一个无赖,说不定就连病也是装的,你何苦将药泉都给他喝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若是受伤了该怎么办?”季小奴连连跺脚,显得颇为的气愤。

刚才给风飞云喝下的药泉,乃是她们为了预防受伤和被毒蛇蝎子而准备,虽然仅仅只是最普通和粗劣的药泉,但有时却是救命的良药。

“无妨的,无妨的,有了这只麻苍鹰,我们这次进山也算是收获颇丰,今天就可以回青枫镇,这药泉也就用不着了。”这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听得任何男人都想要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大的怜惜,更何况她心地还那么的善良,对于一个混乞儿都施以援手。

她见风飞云的脸上又生出了血色,便是对着他甜美的一笑,然后轻轻的将他放在了地上,柔声道:“王屋山间多猛兽,你一个混乞儿怎么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而且还将身上的衣服弄得这么湿,这样是很容易生病的,下次可千万别这样了。”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盯着她。

“哎!你有脚有手,又是一个大男人,本应该自食其力,就算不能从军成就一番大事业,只要能够不怕劳苦,做一个小厮,混口饭吃应该还是不难的。”她惋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