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这一刻的动心

惜惜傻了。

灯光在她肩上铺上一层比柔更柔的黄晕。

方邪真心中更添怜惜。

他心中忽然有个千呼万唤的无声:你嫁给我好吗?他想这样问,可是心中忽然掠过一个亮丽的音容,说到嘴边的话变成了:“我杀了回绝,这儿是不能再留了。”

惜惜忽然黯然了。

这个男子,终于要走了,他难道一点都不顾惜她吗?她这样的忖思,随后又想到:为了他的安危,他是应该走的,他岂是可以留得住的?何况,要他走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人生里有些事,一步跨出去即成天涯,纵然无歌,但能无悔。

“你几时走?”

方邪真很想说:“我带你一起走。”

他心里多么想说。

可是他没有说。

──为什么没有说出来?

原因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甚清楚。

也许他掠过了一个念头:待真的走时,再把她一起带走;俟储够钱时,再一起赎她,那时候岂不更实在、更加惊喜?

或许因为这样,他才没有说出来。

或许因为那样。

不过不管为了什么,人生里,能对着一位红粉知音,映着晚灯,倚着栏杆,你还能求什么?你为何不去把握?如果一刹是永恒,那么永恒就是一刹。如果把握不住,让它溜了,再没有永,再没有恒,再没有灯前倚栏的人,空掷伤怀,也只不过是一抹自焚的火花。

也许惜惜心里有千呼万唤的期待。

也许方邪真胸里有欲语还休的真情。

不过都还未曾说出来,就已经听见楼下有人说:“差官,刚才在路上谋财害命的,就是这几个黑衣人。”

方邪真不认得这个生意人。

可是这个生意人好像很有办法。

尤其是应付这种死人的事件,以及应付那十几位睡眼惺松的差官──看来那几个差役反而像是受他指挥。

那商人却对方邪真十分熟络,像认识了他十年八年似的,跟他共住了十月八月一般。

据那商人的说辞,是:他做了单生意,来“依依楼”寻乐,遇上了一群“劫财害命”的,方邪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以寡敌众,迫于自卫,只好杀伤了几名“大盗”。

这件事,不但那商人亲眼瞧见,还有两名仆僮可以作证,还不知怎么来了七八个“途人”,都说可以为此事见证,言之凿凿,听得连惜惜都几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真的有这回事一般。

差官取了供词,清理尸骸,居然不盘查方邪真,也不落供审讯、更不拿他回衙,就这样草草了事,表示结案。

看那些衙差的表情和听他们的语态,仿佛方邪真杀了这几个人,还理应拿个什么横匾奖状似的。

这事当然莫名其妙。

可是俟那位商人打发差役们走远后,上得楼来,跟方邪真笑着一点头,就要别去,方邪真一见他的眼神,心头一凛,扬声问:“请教尊姓大名?”这句话一问,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因为那商人的回答是:

“顾佛影。”

有“顾盼神风”在,哪有解决不了的事!

像这种几条人命的小事,在洛阳城里,要出动到顾佛影,实在是小题大作,大材小用。

以他的声威,只要交代下来几句话就可以了。

顾佛影道出自己的名字后,立即便走。

不求对方感谢、不图报,马上离开。

方邪真长叹:“难怪小碧湖游家会日益壮大,有简迅这种干员,又有顾佛影这种人物,想不强盛亦难矣。”

惜惜用眼角漂漂亮亮的勾着睨他,然后说:“所以你又走不成了,是不是?”

“留在洛阳多烦忧,”方邪真想了一阵,才道,“我还是走的好,免你受累,爹爹和小弟也烦恼。”

惜惜垂下了头。

方邪真过去握着她的手,觉得伊的小手冰凉如雪,心中一痛,忍不住道:“惜惜……”

惜惜一震,反过去握着他的手,一双晶目都噙着晶莹的泪水。

“要小心回家。”

方邪真用手温暖着她的手。

“回家?今晚我不回家。”他这样调笑道。

惜惜忽然又高兴起来:“你既然杀得了回绝,便绝不怕回家的人。”

方邪真没有说话。

惜惜马上感觉到了,所以她马上问:“是不是?是不是呢?”

方邪真道:“你真的要知道?”

惜惜认真的点头。

方邪真道:“回绝纵情声色,很不像话。他的武功怕只得回百应的一成,而‘回天乏术’六记绝招,回绝也只练成二式,我能引他真火逆走自焚,自不是件难事。”

他眼里除了淡淡的悒色之外,还有微微的忧色,“妙手堂回家的人很霸道、很凶狠,可以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但回百应本身却十分自律、坚忍、节制,一个人能在一团污烟瘴气之下仍能自强不息,自然是个人物。”

他轻吁出一口气:“回百应是一个很难应付的人,我没有把握胜他,何况他还有两大重将:回百响和回万雷。”他倦倦的一笑,又道,“回百应现在一定很伤心,一定会全力报复,再这样烦缠下去,一定会闹出大事来,所以,我先离开洛阳城一段时间,也是好的。”

他笑着拍拍惜惜的肩膊,因为手中所触是让人心折的柔,所以手掌就不忍挪开:“你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惜惜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认认真真地问:“你真的不怕?”

方邪真笑了。

他做笑道:“怕?我怕什么?”他觉得要说一些调皮话让惜惜的情绪平伏下来,所以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

却在这个时候,有人敲响了门。

敲门声很轻,却能传得很远。

敲门的是谁?

──谁在敲门?

此刻,回绝的尸体就放在堂前。

他全身都黑。

焦黑。

本来青白的脸容,也烧成炭色,而青筋贲突的地方,变成一道又一道的裂纹。

在这焦黑的尸首前面,站着一名老人。

其实他年纪并不大老,只不过是五十开外,但他那一张脸孔,有着太多的皱纹、太多的沧桑、太多的煎熬与坚忍、太多的过往。无论是谁,一个人只要有太多的这些,看去难免都觉得老。

回百应才五十四岁,对功力高深、老当益壮的武林高手而言,这实在不算是“老”的年纪。

不过,一个人如果在自己儿子的尸首前,就一定会觉得老。

至少是心情上的苍老。

──为什么老的不死,少的先死?

──为什么世上总有白头人送黑头人的事?

看着他自己儿子的尸首,他心里想,要是有人给他选择,一是他死,一是他儿子死,他会不会替代他儿子死呢?他自己辛辛苦苦闯下了这一番基业,可是现在他的孩子却死了,由谁来承继呢?人生不过百年,这些基业还有甚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