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船上逼婚

上一回说到飞夜猫要拜公孙不灭为师,公孙不灭慌忙闪开,说:“仁兄,你认错人了。”

飞夜猫说:“弟子在江湖上人称夜猫子,也叫飞夜猫,就是在黑夜里,也不会认错认人,何况在白天,绝不会认错师父的。”

“仁兄先请起来。”

“师父收我为弟子了?”

“我说仁兄认错了,就是说在下根本不是什么奇人异士。跟仁兄一样,只是轻功略为快一点而已,其实飞檐走壁,在下还不及仁兄,我怎敢收你为弟子?我们交个朋友还差不多,仁兄看怎样?”

飞夜猫愕然:“我们交个朋友?”

“不错。”

“你不是什么奇人异士?”

“在下怎敢骗仁兄的?”

飞夜猫再次上下打量公孙不灭,在神态上,公孙不灭—表斯文,显然是—位富家子弟模样,没有什么奇异之处,不禁困惑起来:一个富家子弟会有这么好的轻功,不可能!他一定是位奇人异士。问:“你不骗我?”

“仁兄总不会要在下对天发誓吧?”

“我们交个朋友?”

“要是仁兄不弃,在下愿与仁兄交个朋友。不过,在下有三个要求。”

“三个要求?三个什么要求?”

“第一,今后不准行窃,更不可偷窃善良平民百姓的财物。”

“那我今后怎么为生?”

“其实以仁兄的本领,大可以找一份正当的职业为生,又何必干这偷偷摸摸的事?”

“不行,我除了会偷,什么都不会。”

“在下可以介绍仁兄到一户人家当巡更守夜的工作,提防盗贼人户盗窃,这一点,仁兄总可胜任吧?”

飞夜猫听了好笑,我是一个贼,叫我去给人家防贼,那不成了贼捉贼了?要是碰上了以往同道的朋友,那不坏了江湖上的义气?便摇头说:“不行!我一向喜欢个人独来独往,自由自在,不受别人约束,更受不了有钱人家的冤屈气,我不去偷他们的钱财已算好了,还去给他们巡更守夜,不行。”

“那在下可以给仁兄一些银两,开个饭店、酒馆,或者做其他的小本生意,怎样?”

“这更不行,我不懂做生意,开饭店酒馆,遇上了蛮不讲理的奸人恶徒,吃饭喝酒不给钱还是小事,弄得不好还会砸店伤人性命,惹上人命官非就不好办了。”

“那仁兄只有干小偷这一行了?”

“那有什么办法?”

“那么,我们交不成朋友了!”

“不不!你先说其他两个条件。”

“唔,第二条,不准杀人。”

“什么!?杀人?从来只有人要杀我,我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我行窃以来,别说杀人,连伤人我也没干过。”

“你去偷人家的财物,从没杀害人?”

“是!从没杀害过。”

“你去偷窃,给人家发觉了,也没伤人?”

“没有!给人发觉了我只有逃跑。”

“给人捉住了也没伤人杀人?”

“我自问轻功很好,耳目也灵,一有动静,我就先拔脚跑了,从来没给人捉住过。”

“给人捉住了怎么办?”

“不给人打死,恐怕也给打得终身残废,幸好我从来没给抓过。”

“哦!你没有反抗?”

“你知不知道我盗窃的主要是什么人?”

“什么人?”

“不是贪官污吏,就是土豪劣绅和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一般的平民百姓,我从来没有向他们下过手。再说,他们也不值得我夜猫子去做、弄得不好,偷了他们的财物,会弄出人命来。”

“你不杀害人,怎会弄出人命来了?”

“要是我偷了他们钱财,万一这些财物他们是用来救人、医病,或者养活一家老小的,我偷了,那不逼得人家投河上吊吗?所以哪怕我手头上再没有钱,也不会向这些人下手。”

“那么,你偷的都是不义之财了?”

“也可以那么说,你想,我偷了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有权势人家的财物,给他们捉到了,那不给他们打得半死?”

“那你怎么来偷在下的财物了?”

“我以为你是什么富豪人家的公子哥儿,带了那么多的金银,所以才下手。”

“你将我的钱全部偷去了,叫我在路上怎么住店吃饭?不怕逼得我投河上吊吗?”

“不会的,我真的偷到了手,也会留给你在路上足够吃用的盘费。”

“你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

“就是你去京师,有一百两银子也足够了!”

“你真的会这样做?”

“这是我做小偷遵守的准则,凡是偷旅客的财物,绝不会完全取去,不然,真会逼得人上吊了。一般来说,我对旅客和路人的财物,是不会去光顾的,要是发现他们带上太多的银子上路,才引起我的注意。”

“看来你做小偷,还有点良心。”

“良心不敢说,但我不想害人性命。好了,你说说第三个条件是什么!”“第三个条件不用说了。”

“哦!怎么不用说!”

“我办不到?”

“你完全可以办得到。”

“我办得到?”

“第三个条件是不准欺侮妇孺,你连一般平民百姓的家也不去偷,想来是不会欺侮他们了!”

“我夜猫子不会这么没出息,跑去欺侮妇女和小孩的。”

“所以我就不说出来了。”

“那么说,你提出的三个条件,我已能做到两条半,只有偷这一点,我做不到。你可以收下我这个弟子了吧?”

“仁兄,你别误会了,我只说我们只可以交个朋友,可没有说收你为什么弟子。我再说一句,我可不是什么奇人异士。没任何本领教你,或许我可以教你读书写字。”

“读书写字?””就是读书写字,我现在也没办法教你,因为我有急事要办。”

“我读书写字干吗?我又不想去当秀才和考举人。”

“那我就没别的本领教你!”

“那交朋友怎么交法?”

“当然是互帮助啦!你要是有难,我会尽力帮助你,我虽然第一次在江湖上走动,也知道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不过,你一定要将偷窃的劣习改掉,我可不能帮你去偷的人财物。”

“偷贪官污吏、士豪劣绅、为富不仁的人的不义之财也不行吗?”

“好吧!他们的不义之财你可以取,其他人的财物、你千万不可以去偷,尤其是路人和旅客们的财物,更不可偷。”

“我答应,今后绝不去偷他们的财物。”飞夜猫所以答应,来这些条件他完全可以做到,一点也不困难,而且后面的条件,他从来没有犯过;二来他心里始终认为公孙不灭是一个阅历不深的奇人异士,哪有交朋友是这样的交法?还讲条件的?这明明是收自己为弟子了,只是不说而已。这大概又是奇人异上与众不同的作风吧?明明是答应收自己为弟子,而说是交朋友。好吧,交朋友也好,收自己为弟子也好。这之。我以后就跟着他,我诚心诚意拜他为师,他总不会不教我一些功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