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猎犬狐(第4/5页)



  “这样的啊?我是你的棋友,却下不过将军。”

  “没有人能够战胜我,对于我而言,国际象棋是一个已经被完全解开的填字游戏,再没有悬念。即使世界上有超过我的虚拟智慧体,也不过和我下成平手。”

  “你真是一台骄傲的电脑。”年轻人说。

  “其实并不算复杂的技术。上个世纪一台被叫做‘深蓝’的电脑就可以做到,国际象棋的变化是有限的,用穷举的方式就可以推算出结果,比如深蓝每秒钟不过可以计算2亿步,就可以战胜棋王。我完成这盘棋的计算只需要4?6秒钟,还不需要在计算中加载‘混沌’。”

  “你还是一个让人沮丧的棋友。”年轻人说,“通讯结束,西伯利亚见。”

  他掐断了连线,登上一辆打着了火的日产吉普,迅速地加速,闪进了夜色中。

  附注:

  我岂没有吩咐你……:这段圣经文字出自《约书亚记》,是神在摩西死后昭示给摩西的后继者,嫩的儿子约书亚,鼓励他带领以色列人去神许给他们的土地——“应许之地”,完成摩西未曾完成的遗愿。

  FOUR

  国会大厦后的一栋高楼上,全身笼罩在伪装布下的人用瞄准镜的圈子套着年轻人在夜色中远去的背影。

  “嗨,西奥,又见面了。”他的手指扣紧了扳机。

  “小狐狸终于长大了,居然没有给我一个开枪的机会。”他的嘴角带着自嘲的笑容。

  “嘭!”他低低地说,而后一个人咯咯地笑出声来。他翻过身平躺在楼顶,从怀里摸出了一只扁平的铁皮罐子,把里面的烈酒缓缓地倒进嘴里。

  姆茨赫塔,库拉滨河区。

  雨夜。

  破败的灰色楼群中有粉紫色的霓虹灯闪烁,画面是一只抱着酒瓶的猪蜷缩在墙角酩酊大醉,招牌上是英文的“摇乐猪”字样。客人顶着寒风和雨水走进酒吧,他笼罩在一件巨大的黑色风衣里,不合潮流地戴着黑色毡帽,大口抽着雪茄。

  “先生,几个人?要吸烟的座位吧?”侍者上来接他的风衣,眯着灵活的大眼睛,“要不要找个年轻活泼的姑娘聊聊?”

  “我来找个人。”客人从帽檐下方看了侍者一眼,“给他这个。”

  侍者怔怔地看着客人,对面那双银灰色的眼睛像是西伯利亚的皑皑雪原一样冷硬,还有动物似的野蛮。他没有来得及反应,客人便取出一把精巧的钢制刀具,把燃烧的雪茄头切落在他的掌心里。随即客人一把握住了他的手,不容他松开。

  突如其来的疼痛令侍者的面部痉挛,“放开,天呐,放开。”

  “不要动,不要动。”客人微微地笑了起来,“疼痛只会因为你的轻举妄动而加剧。”

  他放开了手,侍者使劲甩掉了手里的烟头,而它已经熄灭了。他舔着受伤的掌心,惊惧地看着客人。

  “看,只要稍微忍耐一下,它就熄灭了,你的痛苦也结束了。”客人轻描淡写地说,“去告诉他,我来了。”

  越过几排酒柜,侍者向客人比了一个手势,不再跟进。

  客人推开了一个小间的门。这里隐蔽拥挤,堆着些杂物,光线不好,酒吧的喧嚣被隔在一层墙外了。简陋的桌子上放了一瓶烈性的伏特加,已经见底了。饮酒的年轻人趴在桌子上,扣着一顶青灰色的鸭舌帽,摇晃着手中的伏特加杯子,并不起身打招呼。

  “你没有开枪,为什么不杀死猎犬狐?”抽雪茄的客人从桌上抓了一只不算干净的杯子,把酒瓶倒空,一口喝了下去。

  “杀他是你的意思,或者直接来自于组织?”

  “在这里我有决定的权力。”

  “对于我,你没有。”年轻人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

  抽雪茄的人不说话,大口大口地吐着青色的烟雾。

  年轻人换了一个舒服些的姿势靠在椅子里,他的眼神蒙眬,“他不同于朱斯特和海因斯。L.M.A.的特工里,猎犬狐是仅剩的几名精英之一,不过这只狐狸还太幼小,未必能成为他们的倚靠,而对我们而言,猎犬狐还有利用的价值。”

  抽雪茄的人冷冷地笑了一声,“这就是你的理由?难道你不愿意坦白地说,你不想杀他是因为你的血管里流着和他一样的血?”

  “这不是原因。”年轻人还是摇了摇手指,“我看报纸上说,高加索的动物园曾经尝试着把园里的红豺放回草原上。而这些被牛羊肉养得肥壮的家伙往往在一周之内,就被野生的豺当做食物吃掉。豺是骄傲的动物,一只真正的豺不会允许懦夫和它一同捕猎。猎犬狐是被圈养的,而我是野生的,我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怜悯。”

  “你也曾是被养在动物园里的狐狸吧?”

  “我的血管里流着高加索草原上白狼的血。”年轻人笑。

  两个人不再说话,年轻人摇着酒杯,低声哼着歌。抽雪茄的人把穿着皮靴的脚翘在桌面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墙壁上挂钟的滴答声在隔壁传来的隐隐喧嚣中异常清晰。

  年轻人似乎疲倦了,趴在桌子上。

  “哦,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我只是个路过的人……哦,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我只是个回乡的人……”他的眼皮微微下垂,歌声也慢慢地低落下去,最后变成了模糊的梦呓。

  抽雪茄的人把烟头在桌面上捻灭了,站了起来。他站在年轻人身后不到三米的地方,盯着那只握着杯子的手。

  他的眼神平静,而后忽然有了一些变化。无声的,他的右手伸进了衣缝里。

  他握住了风衣里的枪柄,手上的青筋暴跳起来像是一条一条的蛇。他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那柄绰号“巴尔干之鹰”的军用手枪在他巨大的手掌中并不难于控制。0?5英寸的口径,如果在近距离发射,足以撕开最强有力的肌肉,中弹的人会大量失血,立刻失去反抗的能力,如果击中骨头,足以让着弹处碎裂成渣子。

  他盘算着胜负的比例,因为知道年轻人的猎装下也有一柄柯尔特。柯尔特会在精度上有更高的优势,而巴尔干之鹰的巨大后坐力会让他在第一枪之后必须重新瞄准。不过那些都不是问题,只要一枪,一枪就足够了,杀死一头狡猾的狐狸,或者高加索草原上的白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