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将向你坦白所有的秘密

但对于过去,我撒了谎

请让我上床,沉睡到永远吧

——汤姆・维茨《跳到疼痛的探戈》[30]

来到湖畔镇的第一天晚上,影子就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被黑暗与污秽所包围的孩子的一生。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在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的事,在大海对岸的另一片土地上、在太阳升起的地方。在那孩子短暂的一生中,他从未见过日出的景象,看到的只有光线昏暗的白天和漆黑如墨的夜晚。

没有人和他说话。他能听到外面传来人们说话的声音,但他无法理解话语的意义,正如他无法理解猫头鹰的号叫声和狗的吠叫声一样。他记得,或者说他以为自己记得,许久之前的某一晚,一个大人悄悄地走进来。她没有打他,也没有喂东西给他,只是把他抱在胸前,温柔地拥抱着他。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还发出低低哼唱的声音。一滴滴热乎乎的水从她脸上流下来,落在他身上。他被吓坏了,害怕得大声哭叫。

她立刻把他放回稻草堆上,匆忙离开小屋,在身后锁上门。

可他还记得那一刻,而且极为珍惜,正如他记得卷心菜甜甜的滋味、李子酸溜溜的味道、苹果的松脆可口,还有烤鱼香喷喷的油脂带来的快乐。

而现在,他看到的是火光照耀下的无数面孔,这是他第一次被人从小屋中带出来,也是他唯一一次离开小屋,所有人都在凝视着他。哦,原来人类就是这样的长相。他是在黑暗中长大的,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人的面孔。对他来说,这一刻,一切事物都如此新鲜、如此奇异。篝火的火光刺痛了他的双眼。他们把绳子套在他脖子上,拉他来到两堆篝火之间、那个人等着的地方。

利刃在火光中举起,人群发出欢呼声。在黑暗中长大的孩子也开始笑起来,和他们一起大笑,因为他感到高兴和自由。

然后,刀刃猛地砍了下来。

影子猛地睁开眼睛,意识到自己又冷又饿,置身于一套玻璃窗内层结满一层冰霜的公寓里。他猜那层冰肯定是他呼出来的水汽凝结的。起床时,他庆幸自己昨晚没有脱衣服。他经过窗边,用指甲抓了一下玻璃,感到指甲底下积满了冰,接着慢慢融化成水。

他努力回想自己昨晚的梦,但除了痛苦和黑暗外,别的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穿上鞋子,心想如果没记错路的话,他应该可以穿过湖北面的那座桥走到镇中心去。他穿上薄夹克外套,想起了自己许下的诺言,要给自己买件暖和的冬季外套。他打开公寓房门,走到外面的木头平台上。突如其来的酷寒让他连呼吸都暂停了。他吸一口气,感觉鼻孔里的每一根鼻毛都被冻得硬邦邦的。站在门廊平台,他可以欣赏到整个湖景,眼前是一片开阔的白色冰冻湖面,湖岸边点缀着不规则的灰色块。

他不知道现在到底有多冷。寒流的确过来了,千真万确。现在可能在零度以下,徒步行走绝对不会令人愉快。不过,他认为走到镇中心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赫因泽曼恩昨晚是怎么说的?走路只要十分钟?影子身材高大,腿脚也长,轻轻松松就可以走过去。再说,步行还可以让自己暖和起来。

于是,他出发朝着南边,也就是桥的方向前进。

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咳嗽起来,一开始是干涩的轻咳,因为令人痛苦的冷空气钻进了他的肺部。很快,他的耳朵、脸还有嘴唇也冻得生痛,脚也一样。他把没戴手套的双手深深插进外套口袋里,合拢手指,握紧拳头,好暖和一点。他想起洛基・莱斯密斯给他讲过的明尼苏达州冬天的故事。其中有一个他记得特别清楚。那故事说的是在极其寒冷的一天,一个猎人被熊赶到树上,结果下不来了,于是他拉开裤子,撒了一泡黄色的尿,结果尿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冻成冰柱,然后他就顺着冻得比石头还要结实的尿冰柱,从树上滑了下来,重获自由。回忆起这个故事,他忍不住露出笑容,连笑容都显得干巴巴的,接着又是一阵干涩痛苦的咳嗽。

他一步又一步地走了一阵,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公寓楼和他之间的距离比他想象的要短很多。

他这才发现,徒步进城是个错误的决定,但是他离开公寓已经三四分钟了,都能看到湖面上的桥了。到底是继续走下去,还是掉头回家呢(回去之后又能怎样呢?用没信号的电话叫出租车过来?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他提醒自己,公寓里可没有任何食物)?

他只好继续走下去,同时把对气温的预估更降低一些。现在是零下十度?零下二十度?或许是零下四十度?其实摄氏度和华氏度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温度计上的指示点罢了。也许天气并没有那么冷,只是北风寒冷刺骨,而且现在风更加猛烈了,持续不断地刮着。从北极而来的寒风越过加拿大,从湖面上凶猛地刮过来。

他有些嫉妒地回忆起从黑火车上拿走的那几片装填化学物的暖宝宝,真希望现在手上有它们。

他估计自己又走了十分钟,可桥看起来还是那么遥不可及。他实在太冷了,冷得甚至无法打战,连眼睛也冻得生疼。这绝对不是简单的寒冷,简直是科幻小说中才存在的寒冷!这一切肯定发生在水星的背阴面,也可能是发生在岩石林立的冥王星上,在那里,太阳只是一颗遥远的星星,在黑暗的夜空中发出一点点微弱光芒。

偶尔从他身边经过的车子,看起来都是如此不真实,好像太空飞船一样,是用金属和玻璃制造的小小的冰冻盒子,里面居住着穿得比他暖和的人。他脑中回响起一首歌,那是他妈妈喜欢的一首老歌,叫作《冬日仙境》。他紧闭嘴巴哼着调子,随着旋律节拍继续迈步走着。

他的脚已经失去了所有知觉,他低头看看自己的黑皮鞋和单薄的棉袜,开始担心自己会得冻疮。

这可不是开玩笑,这次徒步出行不仅仅是愚蠢,而是“老天,我惹了大麻烦!”的那种真正的愚蠢至极。他感觉自己的衣服就像是渔网或蕾丝,冷风可以直接穿透他,冻僵他的骨头和骨髓,冻僵眼睫毛,冻僵胯下最温暖的地方,让睾丸都冷得缩回到骨盆内腔里。

继续走,他鼓励自己说,继续走,等我回家之后,就可以停下来好好享受了。他脑中又开始回荡起一首披头士的歌曲,他调整步伐跟上音乐的节拍。可当他随着音乐哼唱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哼唱的居然是《救命!》。

他差不多就要走到桥边了,之后,他还要过桥,然后再走十分钟,才能到达位于湖南边的商业区——也许需要的时间还会更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