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篇:密医 五(第2/2页)

帅哥小保爱喝波本,喝得差不多就会到酒吧中心的小乐池唱歌,嗓子烂得不行,不管唱什么都是一个调调,还以为自己是绝世名伶。这个习惯让他没法在其他地方生存,只有十号酒馆的人抱着一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坚韧态度任他胡闹下去。

花爷是最穷的酒客,年纪大了,干些力气活,一打啤酒能喝一个多月,常常要求存半瓶酒,约伯给他存了,第二天就换瓶整的给他。他爱喝酒,更爱攒钱,攒到一个整数就买成吃的穿的送去东城孤儿院。他以后要是死了,肯定有一大群孝子贤孙披麻戴孝,虽然没半个是他亲生的。

有钱的是乔乔,特腼腆的一个孩子,刚会喝酒就扎到了十号酒馆,从没挪过窝。他老帮人买单,还买得很羞涩,生怕人家不好意思,买完就溜了。要坑他不用别的办法,只要站在桌子上指着他逃跑的身影大喊“是乔乔给的钱啊,十二号桌,记住了哦”,他就会恨你一辈子。

十号酒馆烧了,我没觉得有多严重,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一开始你觉得去的地方很重要,到最后才会发现,真正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去并待在那个地方的人。

就是这些人。

一夜之间,都瘫在床上,眼睛闭上了,不能再喝酒了,不会再笑了,不会再来十号酒馆了。

见不到他们了。

如果我不是运气好,住得又近,我今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约伯不是突然想去偷鸡摸狗,他已经葬身火海,成了一块焦炭。

我整个心,都掉到屁眼儿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