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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想法肯定延续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一直占据着他全部的注意力。有一样他最想不到的东西唤醒了他——一个人的声音。恍惚之中,他发现所有的鱼都已弃他而去。他自己的那条鱼正有气无力地游着。几步之外,“非人”不再逃跑,而是慢慢向他靠近。它缩作一团地坐着,眼睛上有瘀青,几乎睁不开,它的肌肉是肝紫色,腿显然断了,痛得它龇牙咧嘴。

“兰塞姆。”它有气无力地说。

兰塞姆一言不发。他可不想再鼓励它重新开始那个把戏。

“兰塞姆,”它又断断续续地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跟我说句话吧。”

他惊讶地看了它一眼,发现它泪流满面。“兰塞姆,别不理我,”它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它们把我们怎么啦?你,你浑身在流血。我的腿断了……”它渐渐没了声音。

“你是谁?”他突然问道。

“哦,别假装不认识我,”韦斯顿的声音咕哝道,“我是韦斯顿。你是兰塞姆——剑桥莱斯特的语文学家埃尔温·兰塞姆。我们争吵过,这我知道。对不起。我想可能是我错了。兰塞姆,你不会把我留在这里,让我死在这个倒霉的地方,对吧?”

“你在哪里学的阿拉姆语?”兰塞姆眼睛盯着对方问。

“阿拉姆语?”韦斯顿的声音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取笑一个临死的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可你真是韦斯顿吗?”兰塞姆问,因为他已开始觉得真的韦斯顿回来了。

“我还能是谁?”对方答道,它突然小小地发了一下脾气,差点都要掉泪了。

“你到哪里去了?”兰塞姆问道。

韦斯顿(如果真是韦斯顿的话)浑身战栗不止。“我们现在是在哪里?”他紧接着又问。

“在皮尔兰德拉,也就是金星上。”兰塞姆答道。

“你找到宇宙飞船了吗?”韦斯顿问道。

“我只是在远处看见过,但不知现在它在何处,至少在几百英里以外。”兰塞姆说。

“你是说我们被困在这里了?”韦斯顿几乎尖叫着说。兰塞姆什么也不说,而另外那位却低下了头,像个婴儿一样大哭起来。

“嗨,”兰塞姆说,“就算你哭成那样也没用,打住吧。哪怕你现在是在地球上也好不到哪里去。你还记得吧,地球上在打仗。德国人可能此刻正把伦敦炸得稀巴烂!”看到那家伙还在哭,他又补充道,“打起精神来,韦斯顿。说到底,不就是死嘛。你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死的。我们不会缺水,只饿不渴还不算太糟糕。至于淹死——嗨,被刺刀刺伤,或得了癌症,那不是更糟吗?”

“你是想说你要离开我吧?”韦斯顿说。

“就算我想离开你,也走不了,”兰塞姆说,“难道你看不出我和你自己的处境一样吗?”

“你得答应我不走开,不把我一人留在这里,我踉踉跄跄的,站都站不稳。”

“好吧,如果你想要我答应你,我就答应你。我还能到哪里去?”

韦斯顿缓缓地环顾四周,然后催赶他的鱼稍稍靠近兰塞姆的鱼。

“它……在哪里,嗯?”他轻声问,而且还做出一些毫无意义的手势来。

“我还想问你呢。”兰塞姆说。

“问我?”韦斯顿说。他的脸形差不多都变了,很难确定他是什么表情。

“你知道最近几天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吗?”兰塞姆问。

韦斯顿再一次不安地环顾四周。

“都是真的。”他终于说了出来。

“什么都是真的?”兰塞姆问道。

韦斯顿突然对他一阵咆哮。“你会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淹死时感觉不到疼痛,死亡也注定会到来,一派胡言。你对死亡才了解多少?都是真的,我告诉你。”

“你在说什么呢?”

“我这辈子脑子里尽塞些无用的东西,”韦斯顿说,“我一直试图说服自己,使自己相信发生在人类身上的事情是有意义的……尽力使自己相信一个人所做的一切将会使这个宇宙变得可以忍受。全是瞎扯淡,明白吗?”

“别的东西更是真的!”

“是的。”韦斯顿说,之后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我们最好把鱼往这边赶,”兰塞姆突然说,“否则我们会被浪冲散的。”韦斯顿似乎还未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就照办了。两个人骑着鱼肩并肩地慢慢前行了一段时间。

“我来告诉你什么是真的。”韦斯顿突然说。

“什么?”

“一个小孩趁没人注意时爬上楼梯,慢慢地拧开门把手,偷偷地往房间里看了一眼,发现祖母的尸体放在那里——然后跑开了,却一直在做噩梦。那是一个身形庞大的祖母,你明白吧。”

“说那更真实,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孩子知道一切科学和宗教试图掩盖的某种有关宇宙的东西。”

兰塞姆一言不发。

“许多事情,”韦斯顿马上又说,“孩子们夜里不敢走过墓园,成人告诉他们别犯傻,但孩子们知道的就是比成人多。非洲中部的人半夜三更戴着面具干些可恶的事,而传教士和官员们说那全是迷信。可是,黑人比白人更了解这个宇宙。都柏林小街上肮脏的牧师用那些宇宙故事把似懂非懂的孩子吓个半死。你会说他们没见识。他们不是没见识——除了相信有一条逃脱之路之外。没有逃脱之路。那就是真实的宇宙,一直如此,将来永远如此。就是这个意思。”

“我不太明白——”兰塞姆开始说,但韦斯顿马上打断了他的话。

“那就是为什么尽量多活些年头显得这么重要。所有的好东西——我们称之为生命的薄薄的一层表皮——现在都只是被展示一下,以后才永远是真正的宇宙。把那层皮增厚一厘米——活一周,一天,或半天——这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当然,你不了解它,但每一位等着上绞刑架的人都明白。你会说‘短暂的死缓又有什么两样?’到底有什么两样!”

“但没人需要去那里。”兰塞姆说。

“我知道你所相信的是什么,”韦斯顿说,“但你错了。只有一小撮的文明人才信那个。作为整体的人类更明智。人类知道——荷马早就知道——所有的死者都沉入表层之下的内在黑暗之中了——一切无知、一切叽叽喳喳、喋喋不休,都会腐烂。全是吓唬人的。每一个野人都知道所有的鬼魂都憎恨那些还在享用表层的活人,就像老太太憎恨面容依然姣好的女孩子一样。害怕鬼魂没什么不对。你同样也会成为其中一员。”

“你不信上帝。”兰塞姆说。

“嗯,那另当别论,”韦斯顿说,“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和你一样去教堂。《圣经》中有的地方比你们这些信教的人讲得更有道理。《圣经》不是说他是活人而不是死人的上帝吗?对极了。或许你的上帝根本不存在——但他存在或不存在没有区别。当然,你不明白,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想你没有真正明白表皮的概念——我们称为生命的那层薄薄的皮。把宇宙想象为外边带着这层薄薄的表皮的无边无际的手套。但你得记住它的厚度是时间的厚度。在最厚的地方大约是七十年。我们出生在它表面,又终生从中沉下去。当我们走完所有的路途,我们就被称为死人。我们已经进入内部的黑暗地带,真正的球体。如果你的上帝存在,他不在这个球体里——他在外面,像一颗卫星那样。当我们进入内部时,我们就超越了他的管辖范围。他不跟着我们进来。你会说他没来得及——你认为那样令你好受些!换句话说,他待在原地——有光和空气的外部。但我们是在时间之内。我们‘随时间移动’。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我们移走了,走进了被他视为虚无的地方,他是永远不会跟到那地方去的。那是我们要去的地方,也是我们曾去过的地方。他可能在你称为‘生命’的地方,或不在那里。又有什么两样呢?我们不会在那里待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