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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被渴醒的。他睡得很暖和,虽然衣服湿了。他发现自己躺在阳光里,旁边的蓝色瀑布在跳跃奔腾,闪烁着蓝色谱系里的所有透明色彩,并把奇异的亮光射向丛林里那些大叶子的底部。他缓过神来,想起了自己的处境,顿时觉得无法忍受。如果不是他勇敢果断,那些索恩早就已经把他杀死了。接着,他带着难以言表的宽慰想起有一个人在丛林里漫游——可怜的家伙,他肯定很高兴见到自己。他会迎面走过去,对他说,“你好,兰塞姆。”——他顿住了,觉得很迷惑。不对,这是他自己:他就是兰塞姆。难道不是吗?那么,他又是把谁领到温暖的溪流边,安顿好他睡觉,并叫他不要喝那奇怪的水呢?显然是一个新来的人,对这个地方不如他熟悉。但是,不管兰塞姆是怎么警告他的,现在他不得不喝水了。他在岸边躺下,把脸扎进了热呼呼的奔流的水中。很好喝。有一股浓浓的矿物质的味道,但是很爽口。他又喝了一些,发现自己精神大振,脑子也清醒多了。那些关于兰塞姆的想法都是无稽之谈。他充分认识到有失去理智的危险,便赶紧让自己祈祷,梳洗。失去理智倒没有多么可怕。也许他已经疯了,他其实并不是在马拉坎德拉,而是好端端地躺在英国一家疯人院的床上。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他要问一问兰塞姆——去他的吧!他的大脑又在玩那个花样了。他站起身,匆匆地走开了。

上路后,这种幻觉每过几分钟就出现一次。他逐渐知道要让大脑暂时停住,任凭那些幻觉从脑海掠过。跟它们作对是没有好处的。等它们过去后,你可以重新获得理智。现在更重要的是食物的问题。他用刀子试着割了割一棵“树”。不出他的所料,它没有木头那么硬,而像蔬菜一样又软又韧。他割下一小块,在割的过程中,整个巨大的生物体从根到梢都在颤动——感觉就像用一只手就摇动了一艘装备齐全的轮船的桅杆。他把那东西放进嘴里,发现几乎没有味道,但也并不难吃,于是他心满意足地嚼了几分钟。可是他没有取得什么进展。那东西根本咽不下去,只能用来当口香糖。他就这样嚼着玩儿,一连嚼了好多块:倒也带来了一些安慰。

现在,不可能像昨天那样名副其实地逃亡了——逃亡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种没完没了的漫游,隐约有个目的,就是寻找食物。寻找也是很不明确的,因为他不知道马拉坎德拉有没有适合他的食物,即使有,他也不知道如何辨认。早晨某个时候,他受了一次很厉害的惊吓,在经过一片巨大而开阔的林中空地时,他感觉到一个黄色的庞然大物,随即意识到是两个,后又发现是数不清的一大群,朝他逼来。他还没来及逃跑,就发现自己被一群浅色的、毛茸茸的巨型动物包围了。在他看来,它们比较像长颈鹿,但它们能够靠后腿直立起来,它们确实这么做了,还以那种姿势往前走了几步。它们比长颈鹿更瘦长,个头也高得多,正在吃紫色植物顶部的叶子。它们看见了他,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看,用低音歌手的声音喷着鼻息,但看上去并没有敌意。它们食量惊人。不出五分钟,就把几百棵“树”的顶部一扫而光,使得又一片阳光洒进了丛林。

这个插曲给兰塞姆带来了很大的安慰。这个星球并不像他开始担心的那样,只生活着索恩一种生物。眼前就有一种很像样的动物,说不定人可以驯养它们,吃它们的肉。如果能爬“树”就好了!他环顾四周,很想尝试着这么做,却注意到那些动物吃叶子留下的缺口,使他看到了植物顶部之上的景物,那里有他们刚降落时他在湖对岸看到的那种浅绿色的东西。

这次距离要近得多。它们高耸入云,他不得不扬起脑袋才能看清它们的头。它们的形状像电缆塔,但是很坚固。它们高度不一,乱糟糟地、毫无章法地聚在一起。有的顶上是尖的,从他站的地方看去,尖得像针一样,有的顶部逐渐变细,然后又伸展出疙瘩或平台,他以地球人的眼光看去,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来。他注意到,它们的侧面比他一开始发现的粗糙,而且缝隙更多,在两个之间他看见一条静止不动、弯弯曲曲的明亮蓝色——显然是远处的一个瀑布。他这才彻底相信,那些东西是山!虽然它们的形状匪夷所思。有了这一发现,原来觉得诡异的景象,被一种奇妙恢宏的感觉所取代。他明白了,这就是“垂直”主题的完美宣言,这一主题贯穿在马拉坎德拉所有的动物、植物和土地中——眼前的巨岩,像某个岩石瀑布里飞射出来的固体水柱,直朝天空冲去,并以它们固有的轻盈悬在空中,成为这种被拉长了的形状,今后,地球上所有的山脉在他看来都像是侧身躺在地上。他觉得心情无比欣快、轻捷。

接着,他的心突然又停住了。就在大山的苍白色背景上,在离他很近的地方——大山本身看上去也就在四分之一英里之外——出现了一个移动的身影。他动作很慢(兰塞姆甚至觉得还有点鬼鬼祟祟),在两株被吃光叶子的植物顶部移动,看到那枯瘦的身材,那弓腰哈背、像巫师一样的长长侧影,他认出来了,是一个索恩。脑袋看上去窄窄的,呈圆锥形,他用来拨开梗茎的手或爪子细瘦灵活,像蜘蛛一样,而且几乎是透明的。兰塞姆立刻肯定索恩是在找他。所有这些,他都是在一瞬间尽收眼底。那不可磨灭的印象刚刚印入脑海,他就撒腿狂奔,钻进丛林里最茂密的地方。

他没有什么计划,只想尽量拉开他与那个索恩的距离。他绝望地祈祷索恩只有一个。也许整个丛林里都是他们——也许他们有足够的智慧在他周围形成一个包围圈。管不了那么多了——此刻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拼命狂奔、狂奔,刀子拿在手里。所有的恐惧都化为行动。他的情绪冷静而警觉,以最全力以赴的姿态,做好了最后较量的准备。他往山下逃跑,速度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坡度变得异常陡峭,如果他的身体还受地球的重力吸引,他肯定就不得不跪下来,手脚并用地往下爬了。接着,他看见前面有个亮闪闪的东西。一分钟后,他彻底钻出了丛林。他站在一条大河的岸边,被阳光和水光刺得直眨眼睛,眼前一片开阔,河流、湖泊、岛屿和岬角互相交织——正是他第一眼看到马拉坎德拉的那幅景色。

身后没有追逐的声音了。兰塞姆扑通趴倒在地,咕咚咕咚地喝水,心里暗暗咒骂在这个星球上连冷水都弄不到。然后他一动不动地躺着,侧耳倾听,一边调整自己的呼吸。他的眼睛盯着蓝色的水面。水面很不平静。在距离他的脸大约十米的地方,激起一圈圈水纹,泛起无数水泡。突然,水面上涌,出现了一个圆溜溜、亮晶晶,像炮弹一样的黑东西。接着他看见了眼睛和嘴巴——嘴巴呼呼地喘着气,嘴角挂着泡沫。这家伙的其余部分也钻出了水面,周身油黑发亮。最后,他泼溅着水花,打着滚游到岸边,用两条后腿站了起来,腾腾地冒着热气——他有六七英尺高,就像马拉坎德拉的所有东西一样,瘦得不成比例。他全身覆盖着浓密的黑毛,像海豹皮一样富有光泽,腿很短,脚上有蹼,粗粗的尾巴又像鱼又像海狸,前肢强壮,爪子和手指间也有蹼,肚子中间有个复杂的玩意儿,兰塞姆认为是他的生殖器。他有点像企鹅,有点像海獭,又有点像海豹。身体那么修长、那么灵活,又使人想到一只巨大的白鼬。硕大的脑袋圆溜溜的,长着浓密的胡须,怪不得刚才兰塞姆联想到了海豹。但是他的额头比海豹高,嘴巴比海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