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莎(第2/3页)

小乔开心地应允:“我要用它作旗舰,直捣龙石岛,杀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乔只要用心,满可以表现得很得体,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却越来越任性。当提利昂代表他们夫妻献上礼物时,乔佛里的礼貌忽然消失了。这是一本古旧的大部头,名曰《四王志》,很明显国王对它毫无兴趣。“这是什么,舅舅?”

这是一本书。珊莎猜测乔佛里是从来不肯用那对肥厚嘴唇读书的。

“这是大学士喀斯所著的历史,叙述了少龙主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她的侏儒丈夫回答。

“这是每个国王都该读的书,陛下。”凯冯爵士说。

“我父亲从来不读书。”乔佛里将典籍扫到一旁,“如果你少花点时间阅读,小恶魔舅舅,或许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啰。”他哈哈大笑……廷臣们也跟着笑。“不必伤感,珊莎,等我让玛格丽怀了孩子,便会时时来你卧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履行责任。”

珊莎直羞红到脖子,她紧张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如婚宴那天一样陡然发作。但这次,侏儒继续喝酒,什么也没说。

下面轮到梅斯·提利尔公爵,他的礼物是一只足有三尺高的金杯,杯身铸成七面,面面都有无数宝石,还有两个装饰繁复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于陛下的七大王国。”岳父解释。他还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国七大家族的纹章:红宝石狮子、翡翠玫瑰、玛瑙雄鹿、银制鳟鱼、蓝玉猎鹰、蛋白石太阳和珍珠冰原狼。

“好杯!”乔佛里赞道,“唯一的缺陷是该把冰原狼挖掉,换只乌贼上去。”

珊莎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那么,玛格丽和我将在婚宴上共饮此杯,岳父大人。”国王将金杯高举,让全场都看见。

“该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样高,”提利昂低声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

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时摔断脖子。

泰温公爵最后上场,他的礼物是一柄长剑。剑鞘由镀金樱桃木制成,由上过油的红皮革包裹,装饰着纯金狮子头。狮子有红宝石的眼睛。当乔佛里拔剑而出,高举过头时,整个舞厅都屏住了呼吸。剑刃上有红黑两色波纹,在晨光中微微发亮。

“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马图斯·罗宛叹道。

“值得为它写一首歌,陛下。”雷德温伯爵宣布。

“无愧为王者之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说。

乔佛里国王脸上的神情就像要当即杀一个人来祭刀。他好兴奋,不停地挥舞,欢笑:“好剑!好剑得有个好名字,众卿!我该叫它什么呢?”

珊莎记得狮牙,那把被艾莉亚扔进三叉戟河中的剑,还有噬心,那把他在战斗前强迫她吻的剑。不知道下一回他会不会叫玛格丽去吻这把剑。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种名字。小乔一一拒绝,直到最后听到满意的。“寡妇之嚎!”他喊道,“好!就叫这个!我要用它制造出无数的寡妇!”他再度挥剑,“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决斗,把他的魔法剑劈成两半。”小乔试图来记下斩,吓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跄后退。看见巴隆爵士的表情,人们哄堂大笑。

“小心点,陛下,”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提醒国王,“瓦雷利亚钢很锋利。”

“噢,试试看,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乔佛里双手握剑,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应声而断。“好!果然锋利!你瞧,我是识货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书劈为两半,弄得自己气喘吁吁。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让人心胆俱裂!”珊莎发现丈夫业已到了暴跳的边沿。

“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厉害,以后便万万不可忤逆我意。”乔佛里得意扬扬地用剑尖挑起《四王志》,抛了出去,随后优雅地将寡妇之嚎收入剑鞘。

“陛下,”加兰·提利尔爵士开口,“或许您不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师傅这本书只有由他亲自誊写的四份抄本。”

“现今只剩三份啦,”乔佛里解下旧配剑,换上新的,“你,小恶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还欠我一份礼物。这东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试剑。”

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亚钢匕首配瓦雷利亚钢宝剑……龙骨柄的匕首,您怎么说?”

小乔警惕地扫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宝剑,很好,”他点点头,“不过,不……不过最好用镶红宝石的黄金刀柄。龙骨太普通。”

“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点也不在意珊莎,仿佛陷入了沉思,早餐会结束后,方才突然执起她的手。

穿过庭院时,多恩领的奥柏伦亲王挽着黑发情妇跟上来。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对方只是个私生女,没结过婚,却替亲王生下两个女儿,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无惧色。雪伊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艾拉莉亚信奉某位里斯女爱神的缘故。“当初亲王殿下爱上她时,她不过是个妓女,”侍女倾诉,“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从前没机会见识多恩姑娘,现在靠拢了观察,发觉对方并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质。

“我很荣幸在学城读过《四王志》的抄本,”奥柏伦亲王对提利昂说,“喀斯很有学问,也很得体,他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

提利昂锐利地回望对方一眼:“得体?依我看,是对韦赛里斯有偏见吧。这书本该成为《五王志》才对。”

亲王笑道:“韦赛里斯就统治了那么几天,省略也是自然的。”

“不对,他在位超过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罢了。”提利昂说。

奥柏伦耸耸肩:“半年或是几天,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是个毒死亲戚以攫取王位的家伙,在位期间也平庸无获。”

“贝勒是自己绝食而死的,”提利昂道,“韦赛里斯对他和对他之前的少龙主都一样忠诚。此人或许只当了半年国王,却做过十五年的首相,王国有他打理,戴伦方能专心打仗,而贝勒专司祈祷。”他叹口气,“就算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总得有人终止贝勒的愚行以拯救国家啊。”

珊莎很震惊:“可……可受神祝福的贝勒是个伟大的国王,他徒步穿越骨路,与多恩领达成和平协议,并从蛇坑中救回龙骑士伊蒙王子。因为他的圣洁,毒蛇都不愿害他。”

奥柏伦亲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条蛇,夫人,会拿贝勒这种冷血动物开胃么?我宁可去咬有滋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