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第4/4页)

“您就像吟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你在这里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隐情?”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就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族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有的黑衣人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的七国之君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去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我的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那姑娘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绸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绸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崭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那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个健忘之人。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地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我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1. 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来代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 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中的“man”故意曲解为男人,答道“Andval(瓦迩)’s no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