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第3/4页)

“那把剑,”葛兰说,“我们想瞧瞧那把剑。”

琼恩用充满责难的眼光扫视他们。“原来你们都知道。”

派普嘻嘻笑道:“我们可不像葛兰那么笨。”

“你明明就笨,”葛兰坚持,“你比我还笨。”

霍德有些歉疚地耸耸肩。“剑尾的圆球是我和派特一起雕的,”这位工匠说,“红榴石则是你朋友山姆从鼹鼠村带回来的。”

“我们知道得比那更早哩,”葛兰说。“路奇在唐纳·诺伊的锻炉边帮忙,熊老拿烧坏的剑去的时候他刚好在场。”

“快把剑拿出来!”梅沙坚持。其他人也跟着起哄。“拿剑来!拿剑来!拿剑来!”

于是琼恩抽出长爪,左右旋转,让他们好好欣赏。长柄剑身在苍白的日光下闪耀着阴暗而致命的光泽。“这是瓦雷利亚钢呢。”他严肃地表示,努力装出应有的快乐和骄傲。

“我听说啊,从前某人有把瓦雷利亚钢打的剃刀,”陶德说,“结果他刮胡子的时候把头给剃掉了。”

派普嘿嘿一笑。“守夜人虽有几千年历史,”他说,“但我敢打赌,咱们雪诺大人肯定是头一个把司令塔给烧掉的人。”

众人哈哈大笑,连琼恩也忍俊不禁。其实他引起的那场火,并未当真烧毁那座坚实的石砌高塔,只是把塔顶两层楼的所有房间,也就是熊老的居所,给烧得一干二净。大家对于损失倒是不以为意,因为这场大火同时也烧毁了奥瑟的杀人死尸。

至于那个生前叫做杰佛·佛花,原本是游骑兵,后来只剩一只手的尸鬼,也被十几个弟兄剁成碎片……然而它却先杀死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及其他四人。杰瑞米爵士本已砍下它的头,可依旧没能阻止无头尸鬼拔出他的匕首,深深插入他的肚腹。遇上早已死亡,怎么也不会倒下的敌人,无论力量还是勇气都没有太大用处;武器和护甲,所能提供的保护也殊为有限。

这个悲惨的念头,使得琼恩原本脆弱的心绪更加恶劣。“我要去找哈布,请他安排熊老的晚餐。”他唐突地对大家宣布,然后将长爪插进剑鞘。他知道朋友们是一番好意,可惜他们不懂。这实在不能说是他们的错:他们用不着面对奥瑟,没有亲眼目睹那双死人蓝眼的惨白光芒,没能感受到死人黑手指的冰冷,自然更不关心三河流域的激烈战事。既然如此,又怎能期望他们了解呢?他唐突地转身,闷闷不乐地大步离去。派普在身后叫他,但琼恩没有理会。

火灾之后,他们让他搬回倾颓的哈丁塔,住在他以前那间旧石室里。当他回到房间时,白灵正蜷缩在门边睡觉,但他一听见琼恩的靴子声,便抬起头来。冰原狼的红眼睛比红榴石还要沉暗,比人眼更睿智。琼恩蹲下来,搔搔他的耳朵,给他看剑尾的圆球。“看,是你呢。”

白灵闻闻石雕,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琼恩微笑着告诉小狼:“荣耀归你所有。”突然间,他回想起自己在晚夏的雪地里找到他的经过。当时他们带着其他小狼正要回去,可琼恩听见了别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雪地里的他一身白毛,几乎无从分辨。“他就孤身一个,”他心想,“离兄弟姐妹远远的。他与众不同,所以被他们赶走。”

“琼恩?”他抬起头。两颊通红的山姆威尔·塔利站在他面前,局促不安地发着抖,全身紧紧裹在厚重的毛皮斗篷里,仿佛即将进入冬眠。

“山姆,”琼恩起身。“怎么了?你也想看看那把剑么?”大家都知道,山姆自然不例外。

胖男孩摇摇头。“我曾经是我父亲的宝剑传人,”他悲戚地说,“那把剑叫‘碎心’。蓝道大人让我拿过几回,可我每次都很害怕。剑是用瓦雷利亚钢铸成,美丽异常,也锋利异常,我怕会伤到妹妹们。现在狄肯是它的传人了。”他在斗篷上擦擦手汗,“我……嗯……伊蒙师傅要见你。”

还不到换绷带的时间。琼恩狐疑地皱眉质问:“他找我做什么?”看着山姆可怜兮兮的模样,答案已经不问自明。“你跟他说了,是不是?”琼恩怒道,“你跟他说你告诉我了。”

“我……他……琼恩,我不是故意的……是他问的……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他根本就知道,他看得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的眼睛早就瞎了。”琼恩嫌恶地大嚷,“我自己认得路。”说完,他径自走开,留下目瞪口呆的山姆站在原地发抖。

伊蒙学士正在鸦巢里喂乌鸦,克莱达斯提着一桶肉片,跟着他在笼子间行进。“山姆说您有事找我?”

学士点点头。“是我的意思。克莱达斯,请把桶子交给琼恩,或许他愿意好心地帮我个忙。”驼背红眼的弟兄将桶子递给琼恩,随后赶忙爬下梯子。“只管把肉丢进笼子,”伊蒙指点他。“鸟儿自己明白。”

琼恩将桶子换到右手,左手伸进血红的肉块中。鸦群见状,纷纷发出嘈杂的尖叫,在铁栏里飞来飞去,拍动漆黑如夜的翅膀击打着金属鸟笼。肉被切成比指节大不了多少的小碎块,他抓起满满一把血红肉片丢进笼中,尖叫和振翅声立刻愈演愈烈。两只体型较大的乌鸦为了争夺一块上好的肉,彼此厮打起来,一时之间羽毛纷飞。琼恩赶忙又抓一把,丢给其中一只。“莫尔蒙大人的乌鸦喜欢吃水果和玉米。”

“那是只很罕见的鸟,”学士道,“大部分的乌鸦虽然也吃谷子,但还是偏好肉类。这不光能让它们强壮,恐怕它们生性就嗜血。在这点上,它们和人类倒是挺像……所以,和人一样,乌鸦的个性也不全然相同。”

琼恩接不上话,只好继续丢肉,不禁纳闷自己为何会被找来。也罢,等老人家觉得时机适当,自然会告诉他。伊蒙学士这个人可是催不得的。

“鸽子虽然也可以训练来递送讯息,”学士续道,“但我们一般所用的大乌鸦不仅强健,体型大,胆子壮,聪明得多,遇上老鹰也更有能力自卫……然而大乌鸦色黑,又以尸体为食,因此有些信仰虔诚的人憎恨它们。你可知道,‘受神祝福的’贝勒曾试图用鸽子全面取代大乌鸦?当然,他没有成功。”老师傅面露微笑,将那双白色盲眼转向琼恩。“只有守夜人比较喜欢大乌鸦。”

琼恩的手指浸在桶子里,血淹及腕。“我听戴文说,野人也把我们叫做乌鸦。”

“乌鸦是大乌鸦的可怜远亲。它们是一身黑羽的乞食者,向来受到误解,遭人怨恨。”

琼恩真希望自己能清楚他到底在讲些什么,以及其中缘由。大乌鸦和鸽子与他何干?如果老人家有话要说,为何不肯直截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