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食人魔玩躲避球

这一天开始得平平淡淡,在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里,每一天都是这么过的。

要说在这所位于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里有什么可以称得上“实验”的话,那就是我们不再坐桌子而是改坐舒服沙发了,这里不分年级高低,老师们也都穿着牛仔裤和摇滚T恤衫上班。

所有的一切都很合我的胃口。我是说,像大多数混血者一样,我有多动症和阅读障碍症。在这里,我不会因此而被迫退学。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的唯一缺点就是:老师们看待事情总是抱有期望,而学生们却总是……无可救药。

就拿今天的第一节课英语课来说吧。整个学校学生都读了《蝇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一群孩子流落到一个荒岛上最后变疯的故事。因此,作为期末考试的题目,老师把我们带到操场上,想看看如果没有大人的监管,我们这群孩子在一个小时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结果呢,我们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吊裤子”比赛,两场石子大战,还有一场扭抱式的篮球比赛。这些活动大多是在校园恶霸马特·斯隆的倡导下开始的。

斯隆个子不高,块头不大,可打起架来毫不含糊。他长了一双凶神恶煞般的眼睛,一头蓬松的黑发。他还时常松松垮垮地套上一件名牌时装,以显示自己对富裕的家世毫不在意。有一次,为了体验什么叫“激情时速”,斯隆把他爸爸的保时捷跑车偷出来开,结果撞在一块标有“前方有小孩,请慢速驾驶”的提示牌上,磕碎了一颗大门牙。

言归正传,斯隆逼迫每一个男孩儿都参加“吊裤子”比赛,只不过他不该找我的朋友泰森的麻烦。

泰森是学校里唯一的一名孤儿。据我和妈妈估计,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家人遗弃了,很可能是因为他太……特别了。他的身高足足有两米,身体壮实得像个野人。可他动不动就哭,芝麻大的小事都能吓坏他,有时他居然能被自己脑子里的念头给吓哭。五官嘛,跟“端正”二字差得太远。你若问我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我可真不知道。因为我就算仰起头也顶多能看见他那口歪七扭八的牙齿。他的声音不大,但说来好笑,说起话时居然像个娃娃——我猜这里大概是他上的第一所学堂吧。泰森穿着一件大补丁摞小补丁的牛仔裤,一双二十码大的破烂球鞋。那件格子的呢上衣也是千疮百孔。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纽约巷道的气味,那是因为他住在那里的缘故:第七十二街的一个冰箱纸壳里。

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出于公益的目的给他办了入学手续,因为有泰森在这所学校里,所有的学生都会感到生活幸福美满。可惜的是,大部分的学生都跟泰森过不去。终于有一天,学生们发现尽管泰森个头高大,模样吓人,其实就是草包一个,于是他们就百般捉弄他以寻找生活乐趣。我是泰森唯一的朋友,这话反过来说也成立,泰森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妈妈曾向学校反映过无数次,指责他们对泰森帮助得不够。她甚至还打了社会公益热线,可是情况没有丝毫改观。公益人员声称这世上根本没有泰森这个人,并且指天指地地发誓说他们已经按照我妈妈提供的地址去那条巷子里找过了,可没有找到泰森。真不明白,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就找不到呢。

言归正传,马特·斯隆偷偷摸摸地走到泰森身后,抓住他的裤腰猛然往上提。泰森顿时吓得不知所措。情急之中他反手打了斯隆一下,手劲儿也就稍稍大了几分,就把斯隆甩飞到几米之外,卡进小孩子们的轮胎秋千里。

斯隆破口大骂:“你这丑八怪!干吗不滚回到你的纸壳箱里去!”

泰森双手捂住脸,一屁股坐在铁栏杆上哭起来,铁栏杆都被他压弯了。

我大声喊道:“斯隆,快道歉!”

斯隆嗤之以鼻:“你着什么急,杰克逊?你若不是总护着那个怪物,兴许还能多交些朋友呢。”

我攥紧拳头,脸蛋儿憋得通红:“他不是怪物,他只是……”

我竭力想反驳,但斯隆哪听得进去!只见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哈哈大笑。也不知是我的幻觉,还是斯隆身边聚集了更多的恶棍。平时他的周围只有两三个帮凶,可今天居然有六七个,而且我从没有见过他们。

斯隆叫道:“体育课后等着瞧吧,杰克逊。有你好果子吃的!”

一个小时过后,英语老师麦洛先生从外面走了进来,对我们之间的闹剧进行一番查看后,宣布我们都已充分理解了《蝇王》的精髓,因此我们集体通过了他的考核,并且长大后也不会变成疯子。马特·斯隆听得连连点头,并且还咧开大嘴露出残缺不全的门牙,冲我笑了一下。

我好说歹说,以一个花生酱黄油三明治为代价,方才哄得泰森止住了啼哭。

他问我:“我是个怪物吗?”

我恨恨地说:“不是。斯隆才是怪物呢!”

泰森吸了吸鼻子,说:“你真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如果明年我不能……我会想念你的。”

他的话音有些颤抖。我意识到他对自己明年能够继续上学的事不抱什么希望。不知道校长是否已经找他谈过话了。

于是我劝慰说:“别担心,大家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泰森感激地看着我,使我感到自己活像一个大骗子。面对泰森这样的孩子,你怎么能保证说“一切”都会好起来呢?

接下来是自然课考试。泰斯拉夫人要求我们用化学药品制作一种能够爆炸的化合物。泰森是我的实验搭档。他的手太大,拿不稳我们使用的化学药瓶。手忙脚乱中,他把一盘化学药品碰翻在地,顿时升腾起一阵橘红色的烟雾。

等泰斯拉夫人忙着抽吸实验室里的烟雾,又叫来毒垃圾清理人员收拾残局之后,她对我和泰森大加赞赏,并且鼓励我们将来要当化学家。能在三十秒钟之内从她那里拿到考试满分的,我们这个组合是有史以来头一个。

整整一个上午,我时时刻刻都挂念着那件事情。一想到营地出了变故,我就忧心如焚。更糟糕的是那个噩梦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有种可怕的感觉:格洛弗有危险。

在社会学这门课上,老师要求我们画经纬图。我打开笔记本,呆呆地盯着里面的照片——那是安娜贝丝假期里在华盛顿照的。照片上,她穿了一条牛仔裤,橘红色的混血大本营T恤衫外面套着一件条纹夹克,满头的金发用一块大手帕束起来。她抱着手臂站在林肯纪念堂前面,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她设计的纪念堂呢。安娜贝丝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建筑师,因此她常常光顾纪念碑之类的建筑。在我的眼中她算得上是个另类了。这张照片是她在寒假后寄给我的,我时不时地看看它,以提醒自己安娜贝丝真有其人,而且混血大本营也不是我想象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