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避难所 第十八章 地球的子宫(第2/4页)

一个平信徒经詹米允许后走进来,把一包庞大的皮鞍袋重重放在桌上。“埃尔德里奇庄园的麦克兰诺赫送来的,收件人是图瓦拉赫堡夫人。”他面露微笑,鞠躬后便走出去,留下隐约的海水味和冷空气。

我拆开皮绳,好奇麦克兰诺赫会送什么来。里面有三样东西:一张纸条,既无称谓也无签名;一个给詹米的小包裹;一块处理过的狼皮,鞣皮的味道仍很重。

纸条上写着:“贤德女子乃贵重珍珠,价值犹胜红宝石。”

詹米打开他的包裹,一手握着小小的发光物,疑惑地看着那张狼皮:“有点奇怪。马库斯爵士给你一张狼皮,外乡人,然后给我一串珍珠手链。他标错了吧?”

手链很美,不规则的大颗珍珠串成一条,两端是弯弯的金链子。

“不,他没标错。”我欣赏着那条手链,“手链是配你给我的那条结婚项链的。那条项链是他送给你母亲的,你知道吗?”

“不,我不知道。”他轻声回答,摸着珍珠,“父亲把项链传给我,要我送给我妻子,不论她是谁……”他突然笑了一下,“但他没告诉我项链来自哪里。”

我回想那天晚上,我们如此无礼地闯入麦克兰诺赫家、他给予的协助,以及隔天我们离开时他脸上的神情。我可以从詹米的脸上看出,他也正在回想那位原本可能成为他父亲的男爵。他伸手握住我,把手链戴在我手腕上。

“但这不是给我的啊!”我反抗。

“是,是给你的,男人不适合送首饰给可敬的已婚女子,他才转送给我。但这显然是给你的。而且,即便我现在骨瘦如柴,我也戴不上去。”他望着我笑,坚定地说。

接着,他转身拿起那捆狼皮,抖了开来:“不过,麦克兰诺赫送你这个,又是为什么?”他把毛茸茸的狼皮披在肩上,我尖叫一声,向后躲开。狼头的毛皮也仔细处理过,还装上一对黄色玻璃眼睛,挂在詹米的左肩上瞪着我,非常可怕。

“啊!它就像生前的样子。”我说。

詹米顺着我的目光转头,突然对上狼的怒吼表情,也吓了一跳,惊呼出声,把狼皮抖开,丢在地上。“我的天!”他为自己画了一个十字架。狼皮摊在地上,不祥的眼神在烛光中瞪视着。

“你说‘它生前的样子’,那是什么意思,外乡人?它是你朋友吗?”詹米眯起眼睛,看着那张皮。

于是我把之前没机会告诉他的事都说了出来。那匹狼、其他狼、赫克托、雪、有熊的农舍、与马库斯爵士的争论、默塔的表情、牛群,还有下雪的那晚、在山丘上粉红薄雾中漫长的等待,等着看他是活是死。

他虽然瘦了,胸膛仍很宽,手臂也很温暖强壮。他把我的脸压在他胸口上,在我啜泣的时候轻轻摇晃。我试着控制情绪,但他却越抱越紧,对着我的头发说着温柔的话。我终于放声大哭,像孩子一样哭到瘫软无力,最后只能打嗝。

“我刚刚想到,我也有小礼物要送给你,外乡人。”他抚平我的头发。我吸着鼻子,因为手上没有东西,就拿裙子擦擦鼻子。

“抱歉,我没东西送你。”我说,看着他站起来,在乱七八糟的床上翻找。我又吸了一下鼻子,心想他应该是在找手帕吧。

“我的生命、我的男子气概、我的右手,你给的礼物还少吗?”他淡淡地问,“这就够了,美人儿。”他直起身子,手上拿着见习修士的衣服,“脱掉衣服。”

我张大嘴巴:“什么?”

“脱掉衣服,外乡人,穿上这件。”他笑着递给我那件袍子,“还是你要我先转过身去?”

我紧抓着身上那件粗糙的手织服,跟着詹米走下另一层漆黑的阶梯。这是第三层了,还是最窄的一层。他手上提着灯,在石墙上照亮的范围不超过十八英寸。我们一层层往下走进漆黑的楼梯井,仿佛被吞入地底。

“你确定你还知道方向?”我的声音在楼梯井里回响,但带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很怪,像是在水里说话。

“嗯,我们刚刚应该没有太多机会转错弯吧?”

我们走到另一面楼梯平台,前方的路确实只有一条,就是往下。

不过,我们一走完这段陡降的楼梯,便来到一扇门前。平台很小,看起来像是在坚硬的山壁上凿出来的,前方那扇宽大的矮门是橡木门板配黄铜铰链。灰色的门板有岁月的痕迹,但仍很坚实,这面平台也扫得很干净。显然这里还有人用。是酒窖吗?

门旁有座凸出的灯台,上面的火炬已烧至半焦。詹米停下来,从一堆纸捻中取出一根,点燃火炬,接着推开未上锁的门,低头从门楣下穿过,我随后跟上。

起初,除了詹米那盏灯的亮光以外,我什么也看不到。四处一片漆黑。灯火一路摆动,离我越来越远。我站着不动,视线跟着那团火光。他每走几英尺就停下,接着继续走,然后他身后就会慢慢升起一团火焰,燃出小小的红光。等我的眼睛逐渐适应,火焰已经变成一排灯,像灯塔一样从石柱上照亮黑暗。

一座洞穴。起初我以为是水晶洞,因为灯火后方有奇异的黑色光芒闪烁。不过等我往前走到第一根石柱,抬头向上望,我便明白了。

清澈的黑色湖泊。透明的湖水如玻璃般在纯黑的火山沙上闪耀,映照出灯笼的红色火光。空气潮湿温暖,热气在冰冷墙面上凝结成水,顺着凹凸的石柱流泻下来。

是温泉。微微的硫黄味刺激着我的鼻子。所以,是个矿泉。我想起安塞姆提过修道院附近的涌泉疗效远近驰名。

詹米站在我身后,那池缓缓冒着热气的水闪烁着墨黑及红宝石色泽。

“泡热水澡,喜欢吗?”他骄傲地道。

“圣基督耶稣·罗斯福!”

“噢,你喜欢。”他说,因惊喜的礼物获得肯定而露出微笑,“那么,进来吧。”

他脱下袍服站着,身体在黑暗中微微发光,水面反射的红光一片片照在他身上。洞穴高耸的穹顶仿佛能吞没光芒,灯光只照亮了附近几英尺,便没入黑暗。

我带点迟疑,让袍服从我手臂滑落。

“水有多热?”我问。

“够热了。别担心,不会烫伤,但若泡太久,可能会像汤里的肉一样,煮到和骨头分离。”

“还真吸引人。”我扔下袍子,跟在他修长的身形之后,小心翼翼踏入水中。从石壁凿出的台阶往水底延伸,墙边有一条打结的绳索供人抓握。

水浸没我的臀部,暖意涌了上来,我腹部的肌肤在喜悦中轻轻发颤。抵达台阶底部后,我站在干净的黑沙上,水只比我的肩膀低,胸部像玻璃浮标一样漂在水面上。浓密头发覆住的后颈和后背肌肤在这个热度下开始发红出汗,隐隐刺痛。这完全就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