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苏珊 第八章 商月之下(第2/4页)

老混混就这样被赶出房间,此时,哈廷根的小号手还在为客人们低吟浅唱(那个戴着圆顶礼帽的小伙子趁机往老头满是灰尘的屁股后面又踢了一脚,动作敏捷灵活,没有错过《演奏吧,女士们》中的任何一个音调),然后老家伙被一脚踢出蝙蝠门外,脸朝下栽倒在地上。

跟在后面的德佩普把他扶了起来。就在这时,他闻到老头的呼吸中有一股辛辣的苦味——不是啤酒味——还看见他嘴角灰绿色的污渍。没错,是鬼草。很可能这个老家伙刚开始尝试这玩意儿(理由并不出奇:山上到处都是鬼草,不像镇上的啤酒和威士忌是要花钱买的),但只要一旦开始,末日马上就会来临。

“他们不懂尊重老人,”那个老家伙重重地说了一声。“也不体谅人。”

“对啊。”德佩普说话还没有摆脱滨海区和鲛坡的口音。

老家伙站在那里,浑身颤抖,抬头看着德佩普,一边用手抹着满是皱纹的脸颊上的血,血从破裂的头皮上流下来,怎么都擦不干净。“孩子,你有没有钱给我买杯酒啊?看在你父亲的份上给我这个老朽买杯酒吧!”

“我不是慈善家,老人家,”德佩普说,“但也许你可以自食其力来赚杯酒钱。我们上去,到我的办公室,我们商量一下。”

他要把老头带出大街,回到海滨的木板人行道上,板道在蝙蝠门的左侧,金色的光线从门缝里溢了出来。三个矿工高声唱着歌走过(“我心爱的女人……个子高挑……她扭动着身体……好像炮弹一样……”),等他们走过之后,德佩普搀着老头的手臂,把他带到哈廷根和隔壁殡仪房之间的小巷里。德佩普想,对某些人来说,来到利茨基本上就是一站式购物:喝一杯,中一弹,躺在隔壁了事。

“你的办公室,”老家伙笑着,德佩普带他朝巷子深处的木栅栏和垃圾堆走去。风还在吹,风里带来的硫碳和石碳酸的臭味直冲德佩普的鼻子。右边,醉汉们的吵闹声从哈廷根传出来,一直传到他的耳边。“你的办公室,很不错啊。”

“对,我的办公室。”

老家伙在月光下紧盯着他。“你是不是来自眉脊泗啊?还是来自特帕奇?”

“也许是眉脊泗,也许是特帕奇,也许两者都不是。”

“我认识你么?”老家伙又凑近了一点看着他,同时踮起脚尖,仿佛想要得到一个吻似的。呸!德佩普一把把他推开。“老人家,别靠我那么近。”但他更相信能从此人身上打探到什么了。乔纳斯、雷诺兹和他都来过这里,要是这个老头子还能记得他的脸,那就说明他关于见过那些男孩的话不是瞎说。

“老人家,把那三个年轻贵族的事情给我说说吧。”轻轻拍了拍哈廷根的墙壁。“里面的人没什么兴趣,但我有。”

老头子眯着眼睛,一副精于算计的模样。“我要是说了,是不是能得到点贵金属?”

“没错,”德佩普说。“要是你把我想知道的都告诉我,我会给你贵金属。”

“金子?”

“你先告诉我,然后再谈价钱。”

“不,先讲好价,然后我再说。”

德佩普一把抓住老头子的手臂,把他转过来,捏着老头如枯柴般的手腕就是一拧。“老人家,再跟我废话,我把你的胳膊拧断。”

“放手!”老头儿喘着气叫道。“放开,年轻人,我相信你的慷慨,因为你长着一张慷慨的脸。是的!的确如此!”

德佩普松开手。老头儿很警觉地看了他一眼,揉了揉肩膀。月光下,他脸上干掉的血看上去已经发黑了。

“一共三个人。”他说。“都是家境不错的孩子。”

“孩子还是贵族?老人家?”

老家伙若有所思地想着这个问题。头上挨了一拳,夜晚的空气,加上刚才胳膊被狠狠拧了一下,这一切都让他清醒起来,至少暂时是清醒了起来。

“我想两者都是,”他最后说。“其中一个肯定是贵族,信不信由你。因为我见过他的父亲,他父亲是佩枪的。并不是像你佩的这种寒碜枪——不好意思,我知道你的枪是这个年代能得到的最好的了——而是真正的枪,当我父亲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人们常见的枪。有着檀香木柄的大枪。”

德佩普盯着他,心里一阵激动……还有一点敬畏,虽然他不大愿意承认。他们的动作就像枪侠,乔纳斯说。当雷诺兹反驳道他们太年轻时,乔纳斯说过他们可能是学徒,现在看来,头儿说的是对的。

“檀香木柄?”他问道。“真是檀香木柄么?”

“是啊。”老人看出了他的激动,也看出他相信自己说的话。他对赏钱的渴望也膨胀了起来。

“你是说一个枪侠。这个年轻人的父亲带着大枪。”

“没错,一个枪侠。这是最后的贵族之一。他们的血统快要丢失了,但是我爸爸对他很了解。斯蒂文·德鄯,他来自蓟犁,是亨利的儿子。”

“你不久之前见到过的是——”

“他的儿子,也就是高个亨利的孙子。其他两个人看上去也都出身不错,似乎也有贵族血统,但我说的那个人是阿瑟·艾尔德的直系亲属。就像你是用两条腿走路一样确定。我现在能得到赏钱了吗?”

德佩普本想说可以,但又想到自己并不知道这老家伙说的是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三个年轻人,”他想着。“三个出身高贵的人。他们有枪么?”

“在镇上那些肮脏的矿工能看见的地方,他们并没有带枪,”这个老家伙说着,一边放肆地笑着。“但他们是有枪的。很可能就藏在他们的铺盖卷下面。我保证。”

“对啊,”德佩普说。“我相信你的话。三个年轻人,其中一个是贵族之子。你觉得是枪侠的儿子。蓟犁的斯蒂文。”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很耳熟,嗯,很耳熟。

“蓟犁的斯蒂文·德鄯。”

“那个小贵族的名字是什么?”

那老家伙脸扭成一团,好像要努力回忆起什么。“迪尔菲尔德?迪尔施泰因?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没关系。我知道了。你可以拿到你想要的贵金属了。”

“是么?”那个老家伙把身体凑近一点,呼吸中带着鬼草味道。“金子还是银子?我的朋友,到底是什么啊?”

“铅。”话音未落,德佩普举枪对着老头的胸口就是两枪。就算是帮他个忙,让他解脱吧。

接着他骑马向眉脊泗奔去——这次路上花的时间应该会少一些,因为不用在每个小镇停留。

他头上响起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一只鸽子——深灰色,脖子上有一圈白色——飞到他前面的一块岩石上停了下来,好像要休息一下。看上去很有趣的一只鸟。不对,德佩普想,这是一只野鸽。是不是某只逃跑的宠物啊?但他又想,在这种蛮荒之地,除了养狗防盗(但这里的人们有没有值得小偷偷的东西还是个问题)之外,人们怎么会养别的宠物呢?然而,万事皆有可能。管他呢,当他停下过夜的时候,烤鸽子总是顿美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