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第二章 穿著神明外衣的妖异(第2/5页)

其实,不管有没有人来抓他,他都决定了。

「蕙娘,」他背著行李下楼梯,「麒麟呢?」蕙娘整在补麒麟牛仔短裤上的破洞,有些无奈的轻笑,「她睡了。你买回来的半打酒,她全灌完了。」……她以為她在灌蟋蟀?

「但我想跟她说……」

「麒麟说,你若要出门旅行,把通讯录带著。」蕙娘递给他一本小小的册子,「这裡头有些她朋友的电话和地址。遇到什麼过不去的难题,就去找他们吧。最后一页是我的手机……别不好意思,一家人有什麼不能开口的?」明峰张著嘴,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但、但是你们怎麼知道……」「时候到了不是吗?」蕙娘凝视著他,「有些伤痕不是盖著不去看,就不会发炎、腐烂。」他呆了一呆,背著行李挨著蕙娘坐下,接过了通讯录。「……其实我不知道,我為什麼会爱上罗纱。说不定只是琴声感动了我,而她的悲惨让我怜悯……但是蕙娘,爱情是什麼呢?我想到她就会心头发疼,她目光都可以拘束我的呼吸。只是坐在她身边弹琴,我就会、就会,就会觉得无比开心和喜悦……「爱到底是什麼呢?难道不是混合了狂喜、怜爱和同情?不是所有美好情感的集合吗?我也不懂為什麼会爱上她,但我也不愿意失去她……就算她不爱我也无妨,若她能好好活著……」「现在我只能為她做最后一点事情,也就只能做这些。虽然安慰的是我,不是死去的她……但我还是想去做、要去做……」我的罗纱、我的荼蘼、我心爱的花萩树啊。

他靠著蕙娘哭泣,蕙娘安慰的揽著他的肩膀。发现他耳上的红水晶微弱的闪烁,像是泪光般。

不过,蕙娘什麼也没说,只是淡然一笑。

「去吧。」蕙娘递手帕给他,「你不唤英俊前去?」明峰寧定了一点儿,表情有点不自然。「我想自己去……哼,便宜那个混蛋了。让我发现英俊少了根羽毛,我就让他六马分尸!」蕙娘无言了片刻。别说现在马儿是希罕的牲口,难得一见,何况还要拉到六匹马来。她也不想问第六匹马儿是要分那个部分。

目送明峰远去,发现她那个醉睡过去的主子,两眼炯炯有神的坐在客厅裡,按著遥控器。

「让他这样独自出门,妥当吗?」蕙娘不是不忧心的,「东方天界锁了个乾净,他方天界也差不多也撤光了。人间真正无政府状态了……你看明峰这麼一个人出远门……」麒麟没好气的甩著手,「瞧见没?这该死的孽徒把我的手背打青了!你放心,遭殃的绝对不是他,是那些想吃他的妖异。哪个不长眼的想抓他,那叫做自找的遭瘟。老赖著我成什麼体统是不是?总要出门磨练磨练。」「……你只是气他晚餐不肯做布丁吧?主子,你真的吃太多了……是,我知道你腰围一吋也没有多,但是你旧伤的皮薄了很多……真的会裂的。」「裂了再说吧。」麒麟随口敷衍,「趁孽徒出门,蕙娘,我想吃焦糖布丁、巧克力慕斯、草莓塔……对了,还有明峰藏在他房间裡的那瓶香檳。」「……」

从家门出来的时候,天空一弯淡淡的月。

春末的月夜,安静、而且冷冽。其实,他该睡醒再出发。但有种感觉,有种「非啟程不可」的感觉催促著他。

啟动买菜的小五十(前面还有菜篮),他知道长途旅行不该骑小绵羊,但他不知道自己的旅途是长还是短。甚至,他不知道罗纱临终幻梦的田园是不是在列姑射岛。

既然精神很好,好到觉得非立刻踏上旅途不可,他就暂时不去想这些问题。

道路无尽绵延,镀著月光,像是白银打造的大道。许多美好的情感、景致,在他脑海涌现。大路啊长呀长……他想起魔戒,想起比尔博的冒险,和他的健行歌。

「大路长呀长,从家门伸呀伸。

大路没走远,我得快跟上……」

他胡乱编著曲子哼著,心情越来越好。月夜有种魔力,让许多不可能化為可能。或许是幻觉吧……他似乎感到罗纱坐在后座,将脸贴在他背心,微笑著听他唱胡编的歌。

我们若生活在对的时间,我会带你出来兜风。罗纱……如果你不嫌我穷,就算你是特种行业的小姐,我也会喜欢你,而不会强迫你改变。就像笨蛋表弟爱著英俊,据说英俊偶尔会化作飞行形态带他出去閒逛。

就像这样,没什麼目的,只是閒逛。

「快脚跑啊跑,跑到岔路上,四通又八达,川流又不息。

到时会怎样?我怎会知道……」

他引吭高歌,唱著魔戒的健行歌,小绵羊用不快的速度在空无一人的產业道路疾行,但周围渐渐喧譁,愉悦的明峰却没有发现。

等他意犹未尽的停下声音,却听到歌声没有止息。

他张大眼睛,望望四周。一列长长的队伍跟随著他的机车,欢欣鼓舞的像是游行一般。

这是支怪异的、奇特的队伍。有一隻脚的鸟儿,也有八隻脚的青蛙(吧),奇形怪状,什麼都有。

他知道这是什麼……这是所谓的「精怪」,连妖族都不算。他们孕育於自然,但又安逝於自然。有的是草木所化,有的是天精地气所感,寿命不如妖族的长,虽然他们也使用妖族的语言,甚至有些会勉力修炼成為妖族。但大半都自然生成,也极力和其他眾生保持距离。

若是以前的他,遇到这种精怪,通常都是大叫一声,扔出火符然后逃之夭夭,即使知道这种小精小怪没什麼威胁性。而且在他大叫的瞬间,通常被吓得更厉害的是精怪。

但他已经不是以前眼界狭隘的明峰了。甚至觉得这群又蹦又跳,歌舞得极度忘形的精怪们很滑稽可爱。

嗯,会让他想起遥远魔界的人狼兄弟姊妹。

「大路长呀长,从家门伸呀伸。」他起了头,而且用人狼那边学来的妖族通用语,「大路没走远,我得快跟上……」这支又蹦又跳的精怪队伍更高兴的如痴如醉,扯著嗓门应和:「快脚跑啊跑,跑到岔路上,四通又八达,川流又不息。」明峰接著唱,「到时会怎样?」

一阵嘿嘿嘿的笑声,他和精怪们齐声合唱,「我怎会知道?!」欢呼声、嚣闹声,把平静的月夜炸起来。明峰把车停下来,看著这群宛如嘉年华会的精怪,「嗯,你们跟著我有什麼事情?」精怪们静了下来,瞠目看著这个看得到他们的人类。

只是因為夜色太美,他们从山林裡出来,顺著银样道路载歌载舞。刚好听到那富有魔力的歌声……仗著人类看不到他们,他们一个接著一个,跟在疾驰的钢铁后面,一起唱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