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回忆

宽广、污秽的达克尼斯,黑暗的巢穴。它的路是光明的不归路,但是对于黑暗中的族群而言,也有人爱恋地称它故乡,摇篮。

月亮族便是这样的族群。

达尼奥的领地便是月亮族的栖息地,如今被他们胆大包天地称作王国。这也难怪,他们确实有豹子胆。他们长得就像是人和黑豹子的结合体,是土生土长的魔族,热爱故土的战士。与猥琐的穴居人不同,他们形成了纵深悠远的文化,并曾在远古一度向蔻蔻玛莲效忠。他们天生是黑暗中的猎杀者,擅长使用标枪,是奔跑最为迅速的陆生种族,又能够懂得强大的暗黑巫术。

蔻蔻玛莲一度对他们是十分看重的,只是他们从五千年前就忘记了和慕尼黑的契约,一场王族的叛乱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许多秘密都在那个时刻失传。蔻蔻玛莲本不急于使用雷霆手腕,谁知他们的新王族向慕尼黑大放厥词,公然攻击蔻蔻玛莲的私生活。为了生命安全,使者没有把原话原封不动地带回去,不过,蔻蔻玛莲已经决定尽快把这个领地收回。

阿米亥知道蔻蔻玛莲的意思,不造成严重损害是最佳理想。因为月亮族生命短暂,但是永生的蔻蔻玛莲还记得数千年前的情谊,希望月亮族能够重归慕尼黑的麾下。毕竟,这是一个强横的部族,是黑魔族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否能够收服达尼奥,对于墨脱菲的战争非常关键。如果在此损耗的过多兵力,将无法和墨脱菲抗衡。但是如果成功地击溃月亮族,不管活的死的,阿米亥都将实力大增。

当不死军队行进到达尼奥的外围,达尼奥的军队就已经严阵以待了,阿米亥知道这是因为对因西亚的屠杀使他们紧张。从使者带回来的消息来看,因西亚的残余势力已经和达尼奥团结在了一起。崇尚自然的生物就是这点儿好处,和绝大多数阵营都能很没有气节地团结在一起。

他们各自在战场的两端扎下营帐,达尼奥军队盘踞一座外围城堡,阿米亥则把大营扎在树林的外围,中间有足够宽阔的草原作为主战场。战争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机会,血骷髅们的机会也来了。

开战之前,阿米亥将他们召集起来,脸上多了几分和蔼的颜色:“过去我叫你们不要咬人,现在忘掉它,把你们的野性都捡起来,咬人的时候到了!谁带回最有价值的人头,谁就可以得到五十个鲜活的俘虏。我会忘掉他犯下的触怒我的错,但是不要以为轻易就可以让我满足。”

血骷髅们的眼睛亮起来了,五十人份生者的热血,没有折磨,那就是他们盼望的一切幸福生活。阿米亥解开了魔性血吸虫的封印,魔性血吸虫把吸走的血魄的精华吐了出来,让他们可以发挥超过百分之百的力量。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兴奋,压抑积蓄了很久的强烈杀气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他们一起发出凶猛的咆哮。

阿米亥对他们的驾驭表示满意,血骷髅现在是听话的仆人了,冲锋陷阵的时刻已经来到。然而,一个突然的发现使得他向来诡秘的笑容僵硬在脸上,就连向来惨白的面孔都变得更加惨白了。

髅大面无表情,很多日子以来他就是这样,如同个摆设一样,让人捉摸不透。阿米亥不由得怀疑血吸虫产生了什么后遗症。他默默冥思,检察自己和血吸虫的契约,然后他发现血吸虫已经尽了力,只是似乎力量的回归和鲜血的诱惑并没有带给髅大足够的喜悦。他就像个废人一般心灰意懒地默不做声,叫阿米亥浑身都不舒服。

髅大的思维还留在那心中的世界,与那无以伦比的华丽相比,眼前的一丁点甜头到底算是什么?他望向兴奋中的同伴们,他们在为即将得到的热血振奋双臂,但是在他眼里,这种日子简直不能算是活着。

他像个丧胆游魂,跟着队伍懵懵懂懂走出营帐,眼光偶然落到了一个黑暗牧师的腰际。一缕金光一闪,髅大血红的视野突然多了一种色彩,让他蓦地惊觉。那金色的光芒在他眼中是那么充满魅力,那么神奇,他几乎疯狂了。他本能地伸出了手,向那黑暗牧师扑过去,但是那黑暗牧师警惕地躲开了。

“妈的,想干什么?”那黑暗牧师吓了一跳,狠狠用鞭子抽他。髅大凶狠地抬起头,髅十突然扑到他身上把他压住。鞭子狠狠落到髅十背上,髅十的目光里都是哀求,髅大想要反抗的气势也不由得馁了。

“妈的,起来!”那黑暗牧师想绕过髅十去打髅大,髅十却总是挡着。黑暗牧师知道血骷髅不在乎鞭打,这时候没空理会,只好狠狠在他们身上胡乱踢了两脚,骂着赶他们回到队伍里。

髅大忍住冲动,轻轻将髅十推开站起来,眼光却依然落在黑暗牧师腰际的黄金小剑上。那把金剑!他一眼就认出那是他的剑,国王赐给他的剑!他记得清清楚楚,那上面刻着“国王骑士第一大队队长玛斯”,那就是他的名字!是他的东西!

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经历了血池的长期修整和因西亚的资源采集,阿米亥军团已经成为一只精良的不死大军。血池将过滤过的富含技艺的残念重新灌输回骨骼,使得骷髅兵的攻击技能更上一层,并且完成了对骨龙的开发。面对达尼奥这样的强国,阿米亥也可以毫不畏惧地进行攻击。

和因西亚人猥琐的穴居人不同,月亮族勇猛善战,骨骼转化为骷髅兵可以发挥比人类更加强大的战力,只是意念上有些不太容易控制。那是因为月亮族具有相当的兽性,每当血月的威力十足,他们便会兽性大发不分敌我。不过,这一点也是可以通过血池来改良的。

髅大的眼前是白骨兄弟的海洋,他们手里拿着各种武器,像钉子一样站立在战场上。他们全副武装,顶盔冠甲。经过一段时期的调整和淘换者的技术改良,他们不再是攻打因西亚时的穷酸相。大批量的白骨盾牌已经制成,精锐部队的头盔和铠甲是绿色的,是用因西亚人和螳螂的皮肤制作而成,而他们的脊椎上都闪烁着七截磷光。

髅大在他们中间穿过,来到最前面刚刚站好,带领他们的黑暗牧师便急着喊了他的名字。不为别的,他打算爬到巨大的蜘蛛背上,又长得胖了点儿。“趴过去,快点儿!”他肆无忌惮地踢髅大的屁股,自从血骷髅得到整治,髅大便成了他最喜欢的上马凳。髅大半蹲着搭在巨蜘蛛身上,黑暗牧师便踩着他的骨头像是蹬梯子一样爬上去。

一些同情的目光从蜘蛛怪的眼中传来,像棒槌一样砸得髅大有些不好意思。

“看什么看?”髅大瞪了蜘蛛两眼,蜘蛛也懒得理他。那丑陋的坐骑高大得让人讨厌,毛茸茸的头上每一个器官都格外丑陋。每移动一步,便用巨大的尖腿在地上留下一个个小坑。髅大觉得那蜘蛛即使是昆虫也长得太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