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这天晚上阿ben是不是发动了绝地黑客大进击我暂时不晓得,生平第一次,我找到城中最大的酒吧,买醉去了。

  进酒吧之前,我很谨慎的搜了一遍自己身上,把手机,录音笔,所有带电的东西都全部寄存,免得等一下喧哗起来烦死人。不过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刚在吧台边坐下,我们家的剪鼻毛器就神出鬼没的从我衣领底下耸出来,兴高采烈的四处打望。看到我一脸莫名其妙,它也没个解释,跳下地一转,直奔舞池中央的辣身舞表演台去了。咦,它什么时候跟上我的?要是给人家看到一只小剪鼻毛器在调戏美女,这报警电话不知应该怎么打,说它越界生事呢,还是擅离职守呢?

  好在,虽然酒吧里万头攒动,却各自逍遥,无人注目。尤其是我坐的这个地方,有一位留着鸡冠头的朋克兄弟正对着面前一溜深海炸弹运气,看样子是要喝个痛快。旁边围了无数看客,头发颜色超过二十七种,不可谓不灿烂,都在齐声起哄,要鸡冠兄弟表演一饮十三杯的无上江湖绝技。

  深海炸弹我在家里偶尔也是喝的,纯的高度威士忌,浅浅一杯,划一根火柴过去,蓝色光焰燃烧,幽幽的。水火交融中一口饮下,胸臆间会有奇妙的雷击感郁郁滚过。最高记录我喝过十五杯,而且是用喝martini的深杯喝的,喝完后还神清气爽的去自己洗澡睡觉,不过第二天热水器告诉我,我当时拿着肥皂盒使劲在身上擦,还奇怪的说:“哎呀,怎么没有泡泡。”

  就这样,我都是个失败者,没喝赢人家。因为跟我愁坐对饮的,乃是电热水壶。

  基于这样的历练,十分钟后鸡冠同学硬是一脑袋敲在桌子上,敲得我这边的啤酒樽都打闪,就完全是我意料当中的事情了。

  本来一个人逞强喝多了酒,跟我一点关系没有。可是突然之间全场肃静,鸡冠身后的人不约而同齐刷刷让出一条道来,走出一个人,事情就开始跟我有关系了。

  那是诺曼林奇。

  大家都退开,留出充足空间给他,只有我没有动,仍然坐在鸡冠左近,不过我从来就具有自动隐身功能,只要不出声,到金三角毒枭家里坐着都安全。

  他穿透明白色的低胸衬衣,紫色发光的紧身裤。他面目英俊,体格强壮健美,举止优雅斯文。所有女人都会爱他,只要---

  只要他怀里不要搂着一个另一个男人。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不错。你我都常常看到两个男人拥抱,即使在街上走,勾肩搭背都很平常。不过老友,你不用把手伸进朋友的胸前摸来摸去吧。你是挠挠乐吗?

  他闲闲走进人群,先四处望一望,确实气派非凡。倚在吧台边,他身后两个猛男走过来一把揪起鸡冠头兄弟,往地下一摔,咚的闷响过后,灿烂血色就一球一球渗出来,在霓虹下泛出惨烈光亮。

  “怎么样,让你喝十三杯谢罪,好象喝不完呢。”

  他开口说话了。声音倒是极为悦耳,半点娘娘腔都没有。鸡冠头昏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有声响。

  诺曼抬起脚踩踩他的头,很大力,我可以听到头骨发出的卡卡声。他轻蔑的说:“小杂种,死在这里,收尸的人都没有,敢调戏我的人。”

  他的脚慢慢加力,四周人死一般寂静。而鸡冠头将得到寂静的死。连呻吟都不会有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诺曼惨叫一声,触电般跳到一边,厉声问:“谁扎我?”

  所有人退后三步。留了只剪鼻毛器在地上。我们家的电器都是绿林出身,舞女没得看,来打抱不平了~~

  诺曼弯腰看看自己的脚脖子,给划出两道口子,微微见血。哎呀,早知道今天就带电锯出来了。

  如此轻微的伤害也能够使自认为高贵的人发狂,他怒气冲天的推开怀里的男人,抓起那吧台上的酒杯,劈头盖脸朝周围砸过去,大家四散奔逃,鬼哭狼嚎。有只杯子非常准确的打中了我眼角,温热而粘稠的液体流下来,流过我的唇边,在血腥滋味释放我的激愤之前,我家的小鼻毛剪已经先发脾气了,它在人脚森林中左冲右突,惊险万状的逆流而进,终于接近了诺曼,只见它跳上左边鞋面,咬住裤脚,借着诺曼走动的冲力往上一跳,准确的跳到了他的皮带上,做了一个突破级的单剪悬倒挂之后,诺曼猛然挨刀断气般锐叫一声,捂住下身跳起脚来,跳到我跟前还不消停,我就不客气了,抓住他头发猛打两拳,然后抓了手边的玻璃啤酒樽当头一下,抢过鼻毛剪我撒腿就跑了。

  不要命的跑上街,哇,居然赶在那些鸟兽散的大部队前面,这速度肯定破了我个人记录吧。想当年中学毕业要考体育,我喘得像一部烂抽油烟机一样往终点赶,赶到的时候体育老师居然站在那里睡着了,把他摇醒他说:“同学,你一千米跑了四分半钟,成绩不错嘛!”

  可是我明明跑的是六十米~~~

  平了一口气,我往胸前一摸,糟了,手机和录音笔还在酒吧里寄存着呢,我要不要回去拿呀?去拿吧,说不定被人打成分子状态出来,不拿吧,我倒不怕造成什么损失,而是担心这家酒吧从此闹鬼:明明厕所隔板下没有脚啊,里面却有人怪腔怪调的唱歌!怎么可能会想到一支录音笔也有尿急的时候~~~你别我问我它怎么解手啊,我没看过。每次人家都是关门的~~

  正万分踌躇,不远处有声音叫我:“老关,老关!”

  我背上一寒,啊,生平第一次,没有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居然有人叫我的名字!,心里感觉多么复杂,是惊呢,还是喜呢,难道天生丽质难自弃?难道打人一回就出名?那我早干什么去了,我应该练拳击啊!

  正百味杂陈,感慨万千,鼻毛剪当头一盆冷水浇下来:“老关,你发什么羊角风,脸上抽来抽去的,千千在那边喊我们呢。”

  一说到是千千我立马就泄气了。千千是我的大块头手机啊。定睛一看,果然它和录音笔站在前头路灯下面,正闪着灯不耐烦的催我们。它还一边在跟谁通话:“别着急,我们这就回来,没什么事,不过老关今天打架了哦,嗨,没赢,不过也没输~~~因为他偷袭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