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号相亲种子选手

就像每个家长都不放心孩子独自去上学,会偷偷跟在他们身后护送一样。

阿尔弗雷德也无法放心少爷独自去工作,大多数晚上,都会悄悄一只蝠尾随着,确认布鲁斯能够安然无恙,才能放下心来。

然而他都这么小心了,少爷还是会时不时弄伤自己,甚至有一次在他没有看顾到的地方,被爆炸波及撞断了三根肋骨,足足养了半个月才能重新下地,就更加让阿福心惊胆战了。

这已经是韦恩家最后的独苗了,为什么非要涉足危险,不能去做重振韦恩家族的事,去开枝散叶呢?

阿福蝠越想越悲愤,然后一时走神,一不小心就跟丢了布鲁斯。等他回过神来,顺着白天定制好的巡夜路线一路寻找无果后,便更加悲愤地发现,他家少爷又一次临时修改行程,脱离了他这位“大家长”的掌控。

阿福收起了翅膀,颓丧的一只蝠吊在了电线杆上。

丁点大的蝠脸上露出了拟人化的愁苦表情,蝠嘴微微一张,长长的叹气声便吐露了出来。

在就此回家用战车定位系统寻找布鲁斯的坐标,还是动用法力加强天赋声波的穿透性以找寻中犹豫了一瞬,他就理性地选择了前者。

毕竟法力有限,大部分都用来维持人形了,除非布鲁斯情况危机,平常他是不会动用的。

而他的天赋声波,虽然覆盖能达到一二公里,却实在不适合在城市里找人。

哥谭到处都是建筑,声波往往传播几米就会碰到物体反射回来,哪怕他有些特殊,声波的穿透力比一般蝙蝠加强了许多倍,也最多能探测到几百米的距离,要找到蝙蝠战车,哪怕算上法力加成,难度也不小。

还是他装在战车里的定位系统,更靠谱些。

阿福舒展开蝠翼,干脆利落地下了回家的决定。

只不过他正要飞回韦恩庄园时,巷尾处却突然传来了一阵打斗声,叫他下意识停了下来。

蝠脸对准巷尾,却因为蝙蝠形态时视力极差,什么都没有看清,直到发出声波,这才扫描出了巷尾的情形。

那是一位穿着规矩西装的年轻男人,手里还拿着个公文包,看起来就很不哥谭。

而与他对峙的,则是三个穿着邋遢,手里拿着匕首抢劫的小混混,这就很哥谭了。

西装男一手用公文包挡住一把匕首,一手拿着根棍子,敲掉了另外一把匕首,整个后背却暴露在了第三个混混的刀口下。

阿福蝠眉头微皱,收回了作势起飞的蝠翼。

他松开爪子,脱离电线杆落在了地上,而后小小的身体迅速拉长变大,瞬间就抽条变成了人。

不是日常出现的英俊老管家“阿尔弗雷德”,也不是布鲁斯离家出走时结识的朋友“汤姆”,而是一个满脸婴儿肥,手背上全是肉坑坑的可爱男孩。

那是五十年前的阿尔弗雷德·韦恩,是他最开始,展露在老韦恩夫妇面前的样子。

怀念地戳了戳小手上的肉坑坑,阿福突然觉得,变成幼年体似乎也不错?

至少这样不仅能节省法力,还能缅怀一下过去,就仿佛……养父母他们还活着一样。

巷尾的打斗声越演越烈,阿福随手从垃圾堆翻出一件破T恤,胡乱套头穿上,立刻就光着脚丫,啪嗒啪嗒地跑进了巷尾。

身为变异的吸血蝠,阿福蝠后肢发育得极为强壮,弹跳力也十分惊人。这不仅体现在蝠形时,同样也体现在人形时。

所以哪怕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浑身软绵绵,看起来没有丝毫攻击性的五短豆丁,他奔跑的速度也已经远超常人了。

体现在声音上,便是脚掌跺地的频率特别快,间隔特别短,这节奏听在几个混混耳朵里,就仿佛什么未知的恐怖东西在极速逼近一般,十分吓人。

这份恐惧,也促使第三个混混刺出的刀口一歪,斜擦着西装男的衣服,划了过去。

“撕拉”一声,蓝西装应声而裂,被割开一条长长的口子,露出了里面的白衬衣。

男人很快反应过来,踹翻面前的两个混混,横棍猛地朝后挥去,一棒子敲晕了最后一个人。

而等阿福抵达战场时,看见的恰巧便是这一幕。

顶着幼齿的壳子,他似模似样地叹了口气,奶声奶气地说:“看起来我没帮到你什么忙。”

西装男动了动耳朵,转向阿福,温声安慰:“当然不是,如果不是你突然出现,他们也不会因为分神,这么轻易就被我制服了。小朋友,谢谢你。”

他用了“不能轻易制服”,就已经能说明不少问题了。

其实不管今晚有没有意外发生,这三个抢劫犯,都无法伤害到他。但阿福的出现,的确也缩短了打斗的时间。所以这个说法理有据,也不算错。

阿福被安抚住了,也不再纠结自己有没有起到作用,而是高高地仰起了头,打量起对方来。

虽然他在蝠形时,只能用超声波在脑内构筑景象,但人形时的视力却很好。

好到哪怕如今一片漆黑,小巷中的路灯甚至坏了一整排,他也将对方的样子看了个清楚。

西装男的个子很高,恐怕比布鲁斯还要高上一些,他身材匀称,面容英俊,一双茫然无助的灰眼睛不知在看向哪里,有种惹人怜惜的独特魅力。

而这种魅力,一向很得美艳姐姐的青睐。

至于阿福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一生致力于韦恩家族脱单事业的老管家,早就把什么脾气秉性会吸引什么类型的女士研究透了。就像他家布鲁斯,白天的身份也许会吸引到封面女郎或是精英记者,但晚上的蝙蝠侠,绝对能把坏女人迷得死去活来。

话题有些扯远了,阿福重新把关注点放回了西装男身上。

刚刚他开口说话,嗓音温润而明快,没有一点攻击性,再加上英俊无害的长相,完全不像是能在短短几十秒里,揍翻三个抢劫犯的强大存在。

正想着,就见西装男挪开抵在混混胸口的棍子,手腕一转,将它稳稳拄在自己双脚之间,而直到这时,阿福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棍状武器,而是一根盲杖!

眼前这个以一敌三的男人,竟然是个瞎子?

他小心翼翼地说:“……你的眼睛?”

西装男用盲杖扫着地面,毫无障碍地走到小混混旁边,弯腰收走地上的三把匕首,语气轻松地承认:“我是个盲人。”

阿福尴尬地说:“抱歉。”

西装男转过身来,再次精准地正面向他,不怎么在意地说:“没什么好抱歉的,我瞎了十几年,早就习惯了。”

也许十岁那年,刚被化学药品腐蚀坏眼睛时,他还会痛苦、会迷茫,可自从他发现,自己失去了视觉,其他四感却开始成倍变强时,那种迷茫感就慢慢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