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阿福is watching you

鲍尔斯敲了敲门。

紧接着,门里传来了一道低沉的男声:“请进。”

鲍尔斯站在门口,侧了侧身让出了门前的位置,示意蝙蝠侠自己进去。

蝙蝠侠最后打量了鲍尔斯一眼,而后推开门,快步走进了院长办公室。

阿卡姆的院长奎西·夏普是一个矮胖的光头男人,他穿着规整的西服套装,一丝不苟地打着领带,那副派头比起一间疯人院的院长,倒更像是一位政客。

夏普抬起头,扶了扶眼镜,看向来人:“蝙蝠侠,戈登局长和我说起了你。”

蝙蝠侠:“说我会来阿卡姆?”

夏普笑了起来:“不止这些,在我告诉他小丑的‘新动作’之后,他说最有可能弄清楚小丑真实想法并阻止他的人,只有你。我让戈登局长帮我预约您这位大忙人,所以现在,你才在这里。”

蝙蝠侠哑声说:“是你想让我来阿卡姆调查小丑?”

夏普站了起来,从办公桌后绕了出来,走向蝙蝠侠:“当然,求之不得。”

蝙蝠侠冷冷地看着他:“而你的警卫,却阻止我审问小丑。”

夏普走到他面前,无辜地摊了下手:“鲍尔斯只是比较谨慎,我想他的意思,并不是阻止你去审问,而是不想你们单独会面。我得说,虽然您是大名鼎鼎的蝙蝠侠,可是就这样单枪匹马地去见小丑,实在太过危险。”

蝙蝠侠回忆起鲍尔斯脸上那种稍纵即逝的古怪笑意,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夏普却已经走到了门口,他打开门和鲍尔斯吩咐道:“准备一下,召集区域警卫和主治医生,我们和蝙蝠侠一起去见小丑。”

他扭头和蝙蝠侠解释:“你总是把人抓来就走,大概还没有参观过阿卡姆吧。”

两人走出办公室,蝙蝠侠说:“现在有机会了。”

夏普笑了笑:“阿卡姆分为12个区域,每个区域‘病人’的危险程度都不相同,小丑毫无意外,在12区。”

院长办公室在一楼,他却带着蝙蝠侠走进电梯间,按了向下的按钮。

蝙蝠侠皱了皱眉:“在地下?”

夏普说:“前六个区域是普通的精神病患者,并没有太大的攻击力和社会危害性,他们数量最为庞大,也最安全,所以被安置在地上的2到7层。”

蝙蝠侠意识到了什么。

果然,夏普继续说:“但你抓来的那些精神状态危险的罪犯,却被安置在地下的三层里。”

电梯缓缓向下,提示字幕划到“–1”。

夏普说:“这里分隔出了三个区,危险性稍低的罪犯在这里,如果你要见的是他们,也许鲍尔斯早就带你去了。”

电梯下到“–2”层。

夏普说:“这里就是10和11区了,想要见他们,必须有主治医生的陪同。”

电梯继续向下,随着“叮”的一声脆响,停在了“-3”层。

夏普率先走了出去:“12区在最下面,关押着最危险的罪犯,不论是谁,想要见这里的人,都必须由区域警卫和主治医生一起陪同,才能被允许。”

蝙蝠侠有些好奇:“12区都关押了谁?”

夏普说:“小丑。”

蝙蝠侠说:“这我知道,其余的呢?”

夏普停下了脚步,默默地看向他。

蝙蝠侠:“……只有小丑?”

夏普轻轻地叹了口气。

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蝙蝠侠看了院长一眼,也陷入了沉默。

在两人沉默的当口,身后的电梯再一次打开,一队警卫和一名穿白大褂的医生陆续走了出来。

夏普介绍到:“法兰克·鲍尔斯,你已经见过了,他是12区的区长,这一小队由他带领,监管巡逻地下三层。这位是亚伦·凯许,我们优秀的警卫长,总揽整个阿卡姆的警卫工作。”

蝙蝠侠顺着院长的指引,看向了凯许警卫长,那是个高挑精壮,长相凶悍的中年人,只不过他的左手整个缺失,在腕部安装了一个手掌大小的铁钩,以做替代。

也许是蝙蝠侠的视线太过明显,亚伦晃了晃手臂,语气轻松地说:“杀手鳄咬掉的,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我毁了他的越狱计划,应该也值得我吹嘘一阵子了?”

蝙蝠侠抿了抿唇。

夏普继续介绍:“除了鲍尔斯和凯许,剩下的都是12区的巡逻警卫,我就不一一细说了,不过小丑的主治医生,我得好好介绍一下。”

蝙蝠侠来了点兴趣,他挑眉看向警卫后面的白大褂医生,对方一直站在最后,没露出容貌,而随着夏普得意的介绍声,医生侧了侧身,从警卫队身后,慢慢地走了出来。

“汤姆·利安德尔,知名的精神科医生,为了请他来阿卡姆坐镇,我已经发过不下五次邀请了,这次能够同意并接手小丑,可真是一个意外之喜。”

随着夏普的介绍,利安德尔走到蝙蝠侠旁边,彻底露出了全貌。

蝙蝠侠看着那张熟悉的脸,震惊地说:“汤姆?”

哪怕有变声器的作用,他声音中浓浓的惊讶与不可置信,还是毫无保留地传递了出来。

夏普奇怪地问:“你认识利安德尔医生?”

蝙蝠侠立刻说:“不,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

汤姆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也许吧,街上叫一声汤姆,恐怕十个人有九个要回头,我的名字烂大街了。所以院长,我们现在去见小丑吗?”

夏普询问地看向蝙蝠侠。

蝙蝠侠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带路吧。”

一行人在长长的走廊上朝里走去,最前面开路的是警卫队,夏普院长则在他旁边边走边介绍,蝙蝠侠看着身前医生的背影,护目镜后的眉头渐渐皱成了一个死结。

汤姆……怎么会在这里?

记忆回溯到八年前,他刚刚离开哥谭,人生最迷茫的那段时间。

彼时他为了寻求哥谭的“生路”,游历过许多城市,观察它们的犯罪体系,研究它们的固有法则。

掌握了犯罪者的思维与心理,他当过窃贼、走私犯、流浪汉、黑帮的打手……他角色扮演一般在各个角色中游刃有余地变换游走,他的体魄越来越健硕,信念也越来越坚定,而后,他在田纳西州遇到了汤姆。

那个时候已经是他离家的第四年,他化名杰瑞,伪装成贫民窟出身的肮脏扒手,活跃在密西西比河畔的孟菲斯市。

和汤姆的见面也颇具有戏剧性。

他那个时候加入的盗窃团伙,也兼职当强盗,他入乡随俗地在夜晚游荡,没过多久就遇到了第一个目标,一位独自一人步行回家的富家小少爷。

孟菲斯的犯罪率虽然远不如哥谭,但在整个美国,也算排的上名号。

这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20刀买命钱。顾名思义,当你遇到劫匪,掏出20刀,90%以上可以保命。但如果你身上值钱的东西太多,劫匪想要干票大的,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