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 情|PASSION(第2/10页)

那年夏天,格雷斯在小塞博湖北边伯莱瀑布旁边的一家旅馆里找了个活儿。初夏时,特拉弗斯一家到这儿来用过餐。她没有注意到他们——那张桌子不归她管,那天晚上客人又特别多。她在铺设干净餐具准备接待下一拨客人时感觉到有人想和她说话。那是莫里。他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有空的时候跟我一起出去走走?”

格雷斯在摆银餐具,几乎连眼皮都没抬。她说:“被人激将来的吧?”因为他的声音既高又紧张,站在那里直僵僵的,好像来得挺勉强似的。这儿的姑娘都知道,有时一伙从度假村来的年轻人会互相激将,看谁有本事把一位女招待约出去。这倒不完全是闹着玩的——如果邀请被接受,他们真的会到场,只不过有时候仅仅是带你上公园走走,而不是请你去看电影,连咖啡都不请你喝一杯。因此接受邀请的女孩会觉得挺没面子,仿佛真的到了穷途末路那一步似的。

“什么?”他显然受到了伤害,这时格雷斯停下手里的活儿,抬眼看他。她似乎在一瞬间就把莫里整个人都看了个透,这个真正的莫里。胆怯却很热诚,天真但是很有决心。

“好吧。”她快快地说道。她的意思可能是说,好吧,别生气,我知道这不是激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干的。也可以理解为,好吧,我答应一起出去就是了。她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哪一种意思。可是他把话理解成同意了,当下便安排起来——连声音都没有压低,也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用餐者朝他投来的目光——说是第二天下班以后就来接她。

他真的带她去看电影了。他们看的片子是《新娘的父亲》。格雷斯一点也不喜欢这部影片。她讨厌里面的那些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孩子,她讨厌被宠坏的富家小姐,她们什么负担都没有,只会撒娇发嗲、索钱要物。莫里说那不过是一出逗趣的喜剧罢了,但她说问题不在这里。她也分析不清楚问题关键到底在什么地方。换了别人都会认为,那是因为她当女招待,穷得上不起大学,如果她结婚也想摆这样的排场,那真得节衣缩食省上好多年,自己来负担这笔费用才行。(莫里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对于她能这样想却没一点看不起的意思,相反倒几乎是怀着敬意呢。)

她无法解释,自己也不太明白,她所感觉到的并不完全是妒忌,而是一种愤怒。并非因为她不能那样散漫地花钱购物,那样穿衣打扮。而是因为人们都认为女孩子就应该这样。那就是男人——一般人,所有的人——认为她们应该是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又蠢笨。女孩子似乎就应该这样,那才有人为之神魂颠倒。这以后呢,又会当上母亲,一心都扑在孩子们的身上。自私倒不自私了,但还是一样无知。永远都是如此。

她正为此而怒气冲冲,但是身边却坐着一个爱上了她的男孩,因为他相信——顷刻之间就相信——她在思想与心灵上都是既成熟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的,而且还把她的贫穷视为一圈有思想性的浪漫光环。(他自然知道她穷,不仅是因为她在干着的活儿,而且也因为她说话有很重的渥太华峡谷的乡音,这一点当时连她自己都还未能察觉到。)

他尊重她对影片的看法。现在既然听了她结结巴巴、充满火气的分析,他倒也打算试着讲讲自己的想法了。他说,他现在认识到,人性中,再没有比妒忌更为幼稚、更为女人气的了。这一点他算是明白了。他反对妒忌,就跟她不能容忍轻浮、不满足于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她是不同凡俗的呀。

格雷斯一直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一条深蓝色的舞裙,一件白上衣——透过那上面花边的镂孔可以窥见她乳胸的上部,还系着根宽宽的玫瑰红色松紧腰带。显然,在表现出来的她与希望别人认定的她之间,是存在着差别的。但她身上绝无那会儿时兴的那种小巧精致或是精心修饰的痕迹。衣裙边上有些破损,事实上,还使她带点儿吉卜赛风格呢,何况还有最不值钱的镀银手镯,以及那一头又长又卷、野性十足的深色头发,若是上班端盘子,她是得把头发用网罩套起来的。

不同凡俗呀。

他跟妈妈谈到了她,妈妈说:“你一定要把你的这个格雷斯带到家里来一起吃一顿饭。”

这对她来说全然是件新鲜事,立刻就使她感到异常愉快。事实上,她一下子就喜欢上特拉弗斯太太了,就跟莫里一下子就爱上了她一样。当然,她一般是不会如此晕头晕脑地被迷住、成为精神上的俘虏的,这不合她的天性,她跟莫里可不一样。

格雷斯是由她的舅舅舅妈带大的,严格地说应该是舅公舅婆。她母亲在她三岁时就去世了,她父亲移居去了萨斯喀彻温,另行建立起了家庭。带大她的那对老夫妻对她很好,甚至很以她为骄傲,只是不太清楚应该怎么管她,因为他们不善于与别人交流。舅公以编结藤椅为生,他教会了格雷斯该怎么编,以便自己眼力不济时最终有人把这门手艺接过去。可是接着她有了夏季上伯莱瀑布去打工的机会,虽然他不舍得——舅婆也一样——让她去,不过他也相信,在她安定下来之前多体会一些人生经验是应该的。

她当时二十岁,中学刚毕业。照说她应该早一年毕业的,可是她作了个奇怪的选择。她住着的是个很小的镇子——离特拉弗斯太太住过的彭布罗克不远——可那里却有一所能让学生受五年教育的中学,使你够资格去参加政府规定的一种考试,当时是称作高级注册考试的。这样,学生就不必去学所有的中学科目。她在该校念的一年学期结束时——那应该是她最后的一年,也就是十三年级——格雷斯试着去参加了历史、植物学、动物学、英语、拉丁语和法语的考试,得到了本来无此需要的好成绩。可是到九月份她又回来,说她还想学物理、化学、三角、几何与代数,虽然这些科目一般认为都是女学生最不易学好的。那一学年结束时,她已经学了十三年级所有的科目,除了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德语,但她在的那所学校里都没有教这些科目的老师。她在三门数学课与自然科学课程上成绩也都不错,虽然不如上一年那么突出。她也曾想过,那么,是不是可以自学希腊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德语呢,这样,就可以试着参加明年的相关考试了。可是学校的校长跟她谈了一次话,告诉她这样做达不到什么目的,因为她反正也没有可能上大学,更何况大学课程也是不需要如此完备的一份“拼盘”的。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有什么计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