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浑身的血瞬间凉了下去,手脚变得冰冷。我第一反应是,g是我养父的人。什么“触须已经进化,想要根除触须,必须猎杀克拉肯”,不过是他和老变态联手布的局。

但很快,我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个结论无法成立,因为我养父是掌控欲和嫉妒心都很强的人,g无论是学识还是身手,都与他不相上下。按照我养父的性格,碰见g这样的人才,只会毁掉而不会重用……那么,g有没有可能是奥古斯的人呢?

也不太可能。奥古斯是新血族,血族猎魔人是旧血族与猎魔人妥协合作的产物,利益关系像蛛网一样错综复杂。奥古斯生性多疑,当一个人的身份爬满了利益蛛网时,他绝不会重用。g是旧血族,又是猎魔人榜首,奥古斯对这样的人只会产生深深的忌惮,而不会笼络,更不会让他去做心腹的工作。

所以,g究竟是哪一方的人?

我皱着眉,不自觉攥紧手中画像,看看画中女子的眉目,又抬头看向二楼。

等下,武器部的迈尔斯说,g是被创造者抛弃的血族,而他又一直在寻找黑发红眸、锁骨纹着红玫瑰的旧血族,再加上画像的我,正好穿着死去时的深紫色长裙……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同一件事。

g很可能是我上辈子不小心创造出来的后裔,那个在马戏团被凌虐得不成人形的少年,埃里克。

这样一来,所有疑问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g会成为血族猎魔人,为什么他像疯了一样想找到我,为什么他会否认关于情人的调侃……

我深吸一口气,跌坐在沙发上。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多年前一个善意的念头,一个偶然的举动,竟然彻底改变了一个人,影响了他一生的轨迹。

也许,他那么疯狂地想找到我,只是为了杀掉我,让我明白私自篡改他人命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又也许,他想找到我,是为了感激我赋予他永生和强大的自愈能力,可如果是后者,为什么我在他的身上看不见身为血族的傲慢?他对我这个不告而别的创造者,究竟抱着怎样的感情,是痛恨还是什么……

头真疼。再回想起他不在乎金钱也不在乎身体的行径,感觉完全变了。之前只觉得他这人过得相当随意,有种英勇战士的无畏与洒脱,现在却感觉他过得相当消极,对一切都不在意,一切都无所谓。而造成这一切的源头,是我。

因为这幅画像,我一整晚的心情都变得混乱不堪。在沙发上瘫坐了很久,才勉强打起精神,挺直背脊。起身倒了一杯热水,试图用滚烫的杯底,把画像上的褶皱一点一点熨平。但就像内心激荡的情绪,无论如何也无法恢复平静般,画像也没办法恢复原样。脑中闪过好几种补救措施,一是扔掉画像,二是藏起画像,三是放回他的口袋里,被发现了就老老实实地道歉……最后,我选择把画像放了回去。

要不要告诉g,我就是克莉丝,只是换了一具身体呢?

这样的话,他就不必再那么辛苦地寻找我,我也能顺水推舟地照顾他,弥补当年抛弃他的错误。但同时,他势必会卷进新旧血族的纷争。他那么出色耀眼,要么成为奥古斯和老变态争夺的对象,要么则像我当年一样,一人难敌两路人马,最后无奈跳河而亡。

把他变成血族是无可奈何之举,不想再给他的人生,涂抹上其他灰暗的色彩了。

可若不告诉他我就是克莉丝,要怎样才能补偿他呢。不知道别的血族对自己的后代是什么态度,一想到g是我的后代,我一颗心顿时软得像冰淇淋一样,恨不得马上给这个小可怜呵护和关爱。

虽然,当初的小可怜,已经成长为冷漠俊美的男人。

一直在想这件事,纠结到天亮才睡下。进入梦乡不到两分钟,就被敲门声吵醒,一个低沉冷漠的男人声音从门外传来“出发了。”

我睁开眼睛,迷糊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穿上这两天准备好的装备和斗篷,系上靴子的绷带,挎上背包,随意地洗了个脸,刚想走出房门,忽然想起褐痣还没有遮盖,又折返回去,涂上肤膏,顺便修饰了一下眼型。

走下楼,g正在往手臂装置巫银弩,脚边堆满了换下的染血绷带。他穿着深灰色的大衣,里面是白色叠袖衬衫,下半身是黑色长裤和深棕色长靴,靴后跟马刺造型凌厉,闪烁着锋利的寒光。

想问他的伤势怎么样了,又觉得没有询问的必要,毕竟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需要我拯救的“恶魔之子”了。金级猎魔人不是烂大街的头衔,必须声望、财富和功绩均挤进榜单前二十,才能被评定为金级,而他还是金级的榜首。

对于这样骁勇善战的战士,问他的伤势如何,更像是苍白无力的废话。可我是真的想要关心他,并不是一时兴起,到底要怎样才能弥补他呢……

想得头疼。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克拉肯群岛1,当地虽然饱受海怪的侵扰,却并不厌恶和恐惧海怪,相反还建造了克拉肯神庙,固定节日朝拜海怪,祈祷风调雨顺。不知是因为位置足够偏僻,还是风俗足够邪门,不少亡命之徒宁愿冒着被海怪吞掉的危险,也要横穿海洋,在那里安家落户。

地图手册用红蓝两种颜色,把克拉肯群岛标注得泾渭分明,蓝色是拥有诡谲信仰的本地人,红色是鱼龙混杂的外来者。本地人封建排外,靠打猎为生,生活在雪山附近;外来者背负着复杂过去,携带魔法石、蒸汽装置和各种动植魔物,把沿海一带经营得热闹非凡。

如果手上没有触须蠕动的话,我还挺期待这次旅行的。

克拉肯群岛和法国隔了两片海洋、四个国家,必须借助飞行速度像闪电一样的翼龙,才能抵达那里。猎魔人协会内部有被驯化的翼龙,鸟喙骨翼,通体漆黑,能瞬间飞越百里。不过,租金也像它们的飞行速度般吓人。除了排行榜前十的猎魔人,几乎没人光顾这些威风凛凛的大家伙。

走进圈养着翼龙的黑暗丛林,一个穿着白衣的男子刚好从龙背上跳下来,他看见g和我走在一起,愣了一下,笑着问道“这是找到了还是没找到。”

g说“还在找。”

“那就好。”男子拍拍翼龙的长颈,只听一声清啸,翼龙展开漆皮般光滑的双翼,俯冲向丛林深处,“我才从捕梦谷回来,当地人称吞下捕梦兽的眼睛,能在梦中看见你正在追寻的一切。如果你一直找不到,不妨去捕梦谷碰碰运气。”

g点点头“多谢。”

“不客气。”男子微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去。我看见他的衣服上镶嵌着四颗钻石,组成猎户座的形状。在猎魔人协会,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使用猎户座的纹样,那就是猎魔人的首领,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