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走进这栋别墅, 熟悉感更加强烈。右侧是古老而奢华的餐厅,四壁挂着描画奥维德诗歌的壁毯,只是华美的金线已蒙上一层厚重的灰。镀金吊灯布满了蛛网, 桌椅东倒西歪。

我情不自禁扶起一只椅子。恍惚间, 似乎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喜欢么。上次带你去阿培尔顿的罗宫,你在那里流连了很久。可惜, 女王很喜欢那座宫殿,不然可以买下来送给你。”

罗宫是奥兰治皇室的避暑宫殿, 他却轻描淡写地说,若不是女王喜欢, 可以买下来送给我。我忍不住转过身,捏住他的下巴晃了晃:“这话跟我说说可以,千万不要告诉女王陛下,小心她把你送上火刑架。”

“我心目中的女王陛下,只有你一人。”

其他男人说会显得蹩脚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却变得极有说服力。可能因为他是王, 他本身就是说服力。

我脸颊微热,转身说道:“那你带我参观一下这里, 让我看看跟罗宫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里比罗宫小。”他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也微微笑了一下,垂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但大体的布置没什么区别,除了没有国王花园和文物展览室外。”

我笑着,还想说什么,一回头却只能看见被灰尘覆盖的餐厅。原来刚才那些对话,只是回忆而已。

难以言喻的怅然袭上心头。

走上二楼,破败感更为突出。走廊尽头的窗户下, 堆积着枯黄蜷曲的枫叶,红地毯已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蛛网织上了栏杆的每一个缝隙。闭上眼睛,我却能想象出它们从前辉煌华丽的模样。

这是曾经的爱人亲手铸造的黄金屋,他让我成为了爵士时代最为闪耀的女郎。

一路走上顶楼,玻璃花房在落日中折射出火焰的颜色,里面种植的郁金香、白蔷薇和红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野草还在疯长。花房内有一架三角钢琴,已经和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融为一体,葱绿草叶从黑白琴键间探出来。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按下一个琴键,差点被久未调试的琴音送走。

这里真的很久没住人了。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却还有一些常识,爵士时代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而现在已是1982年……至少也过去了53年。我的爱人,应该早已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还活着……我也不知道。

我更希望自己已经和他一起死去。

这时,三楼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这里真的有画廊和图书室,你输了,五十美分拿来。”

金发女孩不情不愿的声音:“那女的绝对偷偷来过这里。”

“这里不会真的有鬼吧?”

“肯定有鬼。”一个男孩笃定的声音,“没有鬼的话,这里早就被洗劫一空了,怎么可能还被保存得这么好。”

“……你别吓我,我胆子小。”

“哈哈哈哈,骗你的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那个男孩笑着说道,“这里值钱的东西应该早被拿光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

话音落下,一楼突然传来嘶声力竭的尖叫声:“啊啊啊……啊啊啊这里有鬼——!!!有鬼!!!”

随即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所有人都赶了过去。我皱了皱眉,也走向一楼。只见透明眼镜蜷缩在墙角,抱着双臂,声音颤抖地哭泣道:“有鬼,真的有鬼……我刚看见一个骷髅站在那里……我不要待在这里了!我这么年轻,我还不想死!”

羊毛卷蹙眉说:“早知道她胆子这么小,就不带她来了。”

“现在怎么办?”布莱克一脸事不关己,“我不可能送她回家,太浪费时间。你们有谁要回去,捎她一程?”

没人回答,甚至有人耸耸肩,转过身继续探索别墅。我走过去时,刚好听见金发女孩抱怨说:“胆子这么小还玩鬼屋,真扫兴。”旁边的人讨好地说:“是啊,不是每个女孩都像你这样胆大又漂亮。”金发女孩抬起下巴,自信地拨了拨头发,见我过来,朝我打了声招呼。

我没有理会她,走到透明眼镜的身边,蹲下来,低声问道:“你在哪里看见的骷髅?”

透明眼镜含着眼泪,小心翼翼地指了一个方向:“……那里。”

羊毛卷诧异地说道:“你相信她的胡话?”

金发女孩嗤笑道:“也许想显摆自己的胆量吧。”

我顺着透明眼镜的手指望去,墙上挂着一幅两米高的油画。画中的女子梳着法式波波头,戴着珍珠、金线和红宝石编织而成的羽冠,脸颊上方有一颗小小的褐痣,双唇艳红,身穿古希腊式紧身长裙。因为五官过于浓艳,她的眉宇间有一丝不讨喜的侵略性,让人想起蓄势待发、美丽却危险的猎豹。

有人被吓了一跳:“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幅画?”

“她长得好漂亮……”

金发女孩仰头看了一会儿画像,酸溜溜地说道:“那个时期的女人不都长这样吗?我感觉挺一般的啊,还没有我学校的漂亮女孩好看。”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你姥姥也是从那个时期过来的,怎么没见你遗传到那个时期的美貌。”

金发女孩的脸颊涨红:“你——”

这时,布莱克看了看我,又看向画像,低声说道:“卡罗莉娜,你有点像画里的女人。”

我看着那幅油画,只觉得周围的讨论声离我越来越远,油画在扩大,上面干涸的颜料扭曲着、旋转着,变幻为旧日的影像。那天,我正在花房晒太阳,楼下忽然传来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我连忙跑下楼。果然,他又变成了森白骷髅的模样。

这都要从克苏鲁说起。尽管他早已剥离克苏鲁的精神力,却并没有摆脱克苏鲁的控制。这位旧日的支配者,不止一次入侵他的精神世界,让他陷入混乱,暴露出畸形可怖的原形。转移血肉的法术也对他失去了作用。不过,自从我将血肉分给他,成为唯一会生病的血族后,他就禁止了我那么做。

“埃里克……”我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白森森的骨手,“埃里克……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低垂着骷髅头,声音沙哑地应了一声。

我担忧地看着他,其实很想劝他接受克苏鲁的精神力。时间能治愈一切,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像当初那样介意他窥探我的想法,他却坚持要履行从前的承诺。这人有时候聪明得可怕,头脑比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还要敏锐,有时候却堪称冥顽不灵,不肯变通。

我叹了一口气,在他的身边坐下,眼看着鲜血慢慢浸透了他的衬衫。血腥味弥漫了整个房间。终于,一个小时过去,他彻底变成了可怕的骷髅。

我忍不住握紧他的手掌,正要说话,下一秒,手腕被他反扣住,眼前天旋地转,整个人被他推到了墙上。他盯着我的眼睛,漆黑的眼洞燃烧着嫉妒的火焰:“……赫帝斯是你以前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