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生死之间(下)(第2/2页)

道格拉斯究竟比自己高明多少?他又有什么地方比自己更强?为什么现在的道格拉斯控制着广大的地盘,已经成为事实上一方霸主,甚至可以击败素有战斗种族支撑的沃尔夫狼族,这是为什么?

自己已经一败再败,自己的领地也被道格拉斯占领,已经从优雅的贵族沦为谁都可以踩上两脚的落水狗,这又是因为什么?

施伯伦想的脑袋都疼了,还是没有想明白。

如果还有充足的时间,如果还有冷静的理智,施伯伦总会想明白这个问题。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他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既然这个神子根本就不能让强悍的肯特领主退兵,甚至引起了他更加强力的攻击,那么作为诱饵的施伯伦就彻底失去了继续存在下去的意义。

应该按照克拉姆王子的命令,把这个垃圾一样恶心的道格族给干掉,免得有朝一日落入道格拉斯之手,成为他封神的助力。

像拖拽死狗一样把施伯伦拖到后面。

两个卫兵开始了这样的对话:

“按照王子殿下的命令,应该这个垃圾剁碎了喂狗,可是我们去哪里找一条饿狗呢?”

“笨蛋,殿下的意思是让他去死,至于是不是真的要喂狗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喊杀声已经响的惊天动地,肯特的战士们已经冲的很近了,两个卫兵不约而同的朝着那个方向看了看。越来越近的呐喊声让他们心神不宁,当然也不可能真的把施伯伦剁成肉酱,因为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

其中的一个卫兵已经跨上马背,从马鞍上掏出一条绳索。另外的那一名卫兵立刻心领神会:把施伯伦拴在马尾巴上活生生的拖死。

这是很不错的主意,不仅不会耽误时间,而且可以直接纵马逃离这里。

当卫兵把绳索往施伯伦脖子里套的时候,极度的不甘心,还有死亡的阴影一起袭上心头,好像毒蛇一样吞噬着施伯伦的灵魂:这就要死了么?

就这样死了?真的很不甘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