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探监(下)(第2/2页)

所以在苏沉的谎言里,只要说成是流火之莺把一个涉及到重要秘密的地址交给老者,再通过他交给玉琉明,谎言就完成了。

秘密的传达因此也需要两个人来完成。

一个负责从流火之莺那里得到信息,一个负责把信息传递给紫林流,如此一来,又进一步保证了消息的阻断性。流火之莺死了,老者死了,只剩下唯一知道的秘密的是玉琉明,而作为秘密的传承者,玉琉明却理直气壮的不认识流火之莺,却又掌握了秘密,这样就掩盖了一切谎言可能存在的缺陷。

紫林流和他背后的羽族可以怀疑一切,但最终他们会发现,无论怎么查都是死无对证。

何况这件事他们也不会怀疑。

他们太想要母虫了!

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紫林流回去见了雾月靡,第二天谈判的进度就直接加快。

使节团同意了诸家的要求,一:对诸家发放特别通行证,许可诸家的商团进入羽族控制下的区域进行正常交易。该权限仅限于诸家,每年一次,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同时平天城也要给与羽族一个指定家族额外通行权利。二:给与特许经营权,许可交易一些特殊资源,包括十二种违禁品交易,但数量在严格限制内。三:释放同等数量与实力的四十名人族,具体目标可以由第一支商团代表进行决定。

特别通行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即便是现在,两族之间也很少有人能拿到这种特权。每一次的特权发放背后都代表着海量的利益和巨大的政治需求。有了特别通行证,就可以自由出入两族边境,在两族内部进行交易。

可以说,谁获得这个权利,谁就掌握了至关重要的渠道。而且这个权利是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也就意味着巨大的利润。

至于特许经营权则是对特殊资源的经营权限。两族都有一些特殊的修行或战争资源需要交易,但是在未经许可下交易这些资源本身就是违禁,只有经过许可的经营权才能购买到这些特殊资源。

一直以来,诸家和使节团的争执其实就在这第二条。

第一条没什么好争的,就是给与不给的问题。羽族不是没给人族发放过特别通行权限,再放一张亦无不可。

第二条则要多出许多细节,关键在于哪些商品可以特许经营,允许的数量又是多少。

诸家狮子大开口,一口气想要所有违禁品的交易许可,羽族自然不可能同意,双方因此纠缠不休。本来羽族也没打算真完成交易,所以就在这个问题上故意争执。现在可好,一听说有掌握母虫之秘的囚犯,雾月靡当即同意,放开十二项违禁品交易权,数量上也给与了格外的宽松。这已经是相当大的让步了。

至于释放四十名人族,这主要是给羽族一个面子。

说起来是互换人质,如果同样释放六十名人族,那么一换一的情况下,凭什么羽族还要给诸家这许多特权?通行权说起来是一换一,可诸家给的是平天城的自由通行权,羽族给的是天空之城的自由通行权,那能是一码事吗?

特许经营也是一样,平天城到是放开了本地采买,允许羽族无限制购买,可你就一个平天城,能有多少特殊资源?能和整个羽族地界的资源相提并论吗?

这吃亏的部分,就只能是那少释放的二十名人族来填补了。

这样说起来羽族不是吃亏,而是更加爱惜本族,情愿多付出些好处,只为多救回一些本族。

至于说多救的二十个羽族到底值不值这个价——谁敢说我羽族之民不值钱试试?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这不好说。

但可以肯定,它在名义上很高,但在实际执行中,永远是狗屎不如。

在双方的谈判商讨中,其实谁都没把俘虏们当回事,但作为棋子,他们被争来争去,相互试探,的确是相当好用。

羽族高举着正义的大旗,就这样欢快的与诸家签订契约,买下了这六十名……哦不,五十九名俘虏。诸家到是有些不好意思,说要不我们从大都再给你补一个过来,紫林流大手一挥,很豪爽的说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