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加仑斯商团】(第2/5页)

扎库土人部落,每几个月,就会派人来天攻的部落里,上门收购那种毒蘑菇。

这毒蘑菇对于地精来说毫无用处,但是那些扎库土人却视若珍宝,不但需求众多,每次上门采购的时候都客客气气。

天攻的部落,从父辈开始,就一直靠着那苦涩泉水周围生长的这种毒蘑菇来赚扎库土人的好处,每一次交易,都能换到不少扎库土人送来的粮食牲畜,甚至还有黄金!

扎库土人部落虽然坐拥一座金矿——但是黄金这种稀有金属,实在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除非是在文明世界之中用来当作货币,流通起来才有真正的价值。

可试想,一个蜗居在深山老林里的土著部落,要那么多黄金来干什么?只有偶尔一些走进山里和扎库土人交易的人类商团,会带走一些黄金,但是平日里,那么多金子,土人也不过就是堆在家里当妆饰而已,甚至听说就连扎库土人的小孩子,都可以随意佩戴黄金——那地方,这东西最不值钱了。

听完了这些,夏亚顿时就两眼放光起来,旁边的多多罗和菲利普也都是神色变化,只有沙尔巴大口往嘴巴里塞肉。

黄金!黄金啊!!

夏亚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钱!他成了贵族,可是照着尤丽亚给他算的那笔帐,却反而养不活一大家人了!何况要整顿莫尔郡的军务,也需要大笔的军费,钱从哪里来?指望地方的财政税收,那就干脆摇头比较快。如果能得到扎库土人的黄金……那么……

“好!我和你作一个交易!”夏亚眼珠转了转:“你不是要奥克斯么!我不要你的赎金,你们地精部落那些破铜烂铁,老子也看不上眼!我要你那片林子!那泉眼毒蘑菇,今年一年的产量,老子都要了!!!!”

天攻一听,呆了一呆,不过它虽然痴情,却毕竟还是一个领主,犹豫道:“蘑菇,换粮,给你,不行!”

“哈!!”夏亚一笑:“你要用蘑菇换扎库土人的粮食和物资?不用了!你部落里需要粮食,老子给你!”

粮食?!

靠!老子的莫尔郡,就是帝国北部重要的产粮区!别的没有,粮食满仓都是!

夏亚生怕地精还在犹豫,恶狠狠道:“粮食,还有生活需要的东西,我都给你!嗯,你部落有多少地精?”

“一万。”天攻报出了一个让夏亚吃惊的数字。

一万?!!

以夏亚对红色旷野里地精的性子来说,能达到千人就算是极大的部落了!这天攻的部落,居然有上万地精?!

夏亚略微算了一下,地精身材矮小,粮食的消耗并不大,而且一万地精里,除去青壮之外,老弱妇孺的吃喝也比较少一些。这么算来,平均每个地精每天消耗一斤粮食也就顶天了。

一天就是一万斤粮食……哼,也就才四五吨而已么。

“我给你三百吨!就算你的族人成天游手好闲,不打猎不干活,每天吃喝玩乐也足够你们消耗两三个月了。”夏亚冷笑:“你那么大一个部落,也不可能就指望扎库土人的交易来养活吧。”

天攻一听,顿时眼睛都红了。

三百吨,它可不太会算到底有多少,但是,它很清楚,部落里最聪明的长老告诉自己过交易的数字,每次和扎库土人的交易,得到的粮食也不过就够全族的地精吃上一个月而已,地精平日里最大的粮食来源还是靠自己,扎库土人的交易,只能算是一笔外块罢了。

夏亚一开口就把交易的价值提高了一倍,这种生意如何不能做?!

不过夏亚也不是傻瓜,地精的信用,在野火原上是没有人会相信的。这些绿皮肤的家伙卑劣而且无耻,说过的话,转脸就会不认。

夏亚又仔细问了几句,然后笑道:“算算日子,最近也差不多是蘑菇生长成熟的时候了,我这就带人和你先回你的部落里,把蘑菇都采集出来运走!以后扎库土人上门来买蘑菇,就让他们来找我好了。”

天攻的脑袋糊里糊涂,只觉得自己是占了很大的便宜,立刻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了。

用这些蘑菇,再转手卖给扎库土人换取黄金——嗯,说不定连魔吻香芋也一起换了。这个买卖,值得去做!

夏亚是一个急性子,既然定了主意,立刻就去做。

但是随即就有一个难题了。

听说那些蘑菇的产量也不算少了,天攻这个老实的地精认为这交易自己太占便宜,主动告诉夏亚,它部落里存了不少黄金干脆一起给了夏亚,就算是给奥克斯赎身了。

送上门的黄金,夏亚如何不要?

至于奥克斯的意志,这会儿可就不重要了。

夏亚现在为钱发愁之极,那个小小的地精仆人,它如果不肯,土鳖就直接把它捆了送给天攻!

“去天攻的部落里搬东西,我们这么几个人可不行,那么多蘑菇要搬走,可不是一筐两筐,听说折合起来,的有好几车吧,嗯,还有那些黄金,我听说那些铁树也不错,弄上几棵运过来咱们看看,说不定也有用处。”

菲利普毕竟是当过武士团首领的人,这种统筹的事情,他的脑子最清楚,算了一下就说道:“我们四个人可不够用的,必须得带人去天攻的部落,一个车队是必须的。”

“召人!”夏亚一笑:“这里是野火镇,虽然地精的地盘很少有人类敢去,但是野火镇上,只要许的好处足够,敢于冒险的人可不在少数。这点,我可太了解了!”

“还有,就地采购一批粮食也不可少。”菲利普低声道:“地精生性狡猾而贪婪,有胆小怯懦,交易这种事情空口无凭,我们上门就凭这一句话想带走那些蘑菇,恐怕地精们不肯,就算这个天攻是部落首领,但是……听说它出来都几个月了,一个领主不在部落里几个月,恐怕那部落,现在都未必是它的了。”

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菲利普是有切肤之痛的,他就是好好的一个团伙首领被下面人给篡位赶下了台。将心比心,不管天攻从前在部落里再怎么有威望,它几个月都没回去了,那些生性狡猾而贪婪的地精,说不定早就重新推举出新的部落首领了。就算天攻依然还是领主,但是领主一句话就要断了族里的一个交易,说不定下面的那些地精未必答应。

这次回去交易,光几个人去可不行,还得带上一批粮食去,地精看到实物,才肯交易。

“就这么定了。我们就地买粮,然后召集一个车队,野火镇上,敢冒险的人多了去了!哼。”

※※※

几人休息完毕,立刻就出门行动起来。

菲利普和沙尔巴两人去就地购买粮食,反正给地精的粮食也不用太好,只要最低级的粗粮就行。这种粮食的价格,大概一个铜板就能买到一斤。买上一万斤,也不过是十个金币而已。(一百个铜板=一个银币,十个银币=一个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