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方向

实习医生看眼面红耳赤的孙凯,也不等他回话,径直地走开了。

高航等人不明白孙凯和大夫之间闹过什么样的误会,纷纷不解地看向他。

推车的护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们也别见怪,梁医生就是这样的性子,不过梁医生的医术还是很厉害的!”

护士很健谈,边推车边向高航等人讲述刚才的抢救过程。

这次,吴尽欢身上的刀口子共有四处,一处在手臂,三处在后背,总共缝了三十多针。

抢救的过程自然凶险万分,不过吴尽欢的生命力也很顽强,由始至终,都没出现过因失血过多而心脏骤停的迹象。

吴尽欢身上的伤,都是为了救孙凯和来福受的,如果他当时想自己走的话,完全能做到毫发无损。

因为麻药的关系,吴尽欢陷入沉睡。

在无尽的黑暗中,他隐约看到一条熟悉的身影。

他使出全力,快步追上了上去,终于看清楚了前方的人。

是杰森!

站在他面前的,是早已被炸得支离破碎的杰森,也就是他自己。

“你真是没用!”杰森看着他,嘴角扬起,露出嘲讽的笑,森白的牙齿格外醒目。

“……”看着面前那张无比熟悉的脸,他第一次觉得原来曾经的自己笑起来这么讨人厌。

“值得吗?”

“什么?”

“为了救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差点再死一次,真的值得吗?”杰森冷笑问道。

“他们是我的兄弟!”

“你并不需要兄弟,在这个世界上,你不需要有任何牵挂,你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杰森走到他近前,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以来,你不都是这样吗?”

“所以,最后我才会死得那么惨。”

杰森变色,脸上的冷笑也僵硬住。过了许久,他说道:“你变了。变得不再像你,变得让我失望!”

吴尽欢深吸口气,说道:“是我带他们出来的,我就有责任再带他们回去!”

“愚蠢,这类的蠢话,以前的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口!”

杰森靠他更近,抬起手来,轻轻抚住他的脖子,猛然间,他的手指扣紧,一字一顿道:“这副身子,应该由我来操控,我会让他变得更加强大!”

吴尽欢毫不犹豫的拉掉他的手,说道:“杰森,如果不做出改变,你只会让我再死一次!”

“废话!”

“杰森!”吴尽欢闭上眼睛,过了许久,他猛的把眼帘挑起,沉声说道:“不要再来影响我!”说话之间,他全力向前击出一拳。

杰森的身影在他面前如玻璃一样破碎掉。

“你会后悔的,早晚有一天,你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不会有那么一天!”吴尽欢语气坚定地说道。

当吴尽欢从睡梦醒过来时,已是第三天的中午。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被一辆火车碾过似的,浑身上下,每一处肌肉,每一根头骨都在疼痛。

这是前晚剧烈运动后留下的后遗症。

他睁开眼睛,向四周瞧了瞧,他还没看清楚周围的情况,耳边便传来孙凯又惊又喜的叫道:“欢哥,你醒了?!”

吴尽欢重新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小点声,我能听得见。”

孙凯咕噜一声吞口唾沫。高航没好气地把他推开,凑到病床近前,同时端了一杯温水过来,说道:“欢哥,先喝点水。”

吴尽欢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现在他的嗓子眼真如同着火了一般。

半杯水下肚,吴尽欢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他打量四周,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连金也来了,站在墙角,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吴尽欢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刚一用力,背后好像被火烧般的灼痛。

他蹙了蹙眉。

见状,高航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坐起来,说道:“欢哥,小心点,你背后有好几处伤,缝了三十多针。”

“小意思。”三十多针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问道:“医生还说什么了?”

高航摇摇头,说道:“大夫只说让欢哥好好静养,别的就没什么了。对了,大夫说,以后可能会留疤。”

吴尽欢乐了,随口说道:“男人身上不带几处疤,还叫男人嘛!”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来福,向他招招手。

来福立刻凑上前来,说道:“欢哥!”

吴尽欢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柔声说道:“你我虽不是一奶同胞,但我的身体里,会一直流淌着你的血,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听闻这话,来福兴奋得只剩下咧着大嘴傻笑了。

其它人在旁看得是又嫉妒,又羡慕。

吴尽欢只是看起来好相处,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算他们都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但吴尽欢还是会给他们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

他现在对来福说的话,以前从未对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说过,人们甚至觉得他连看来福的眼神都和看自己不一样。

刘智敬跺了跺脚,说道:“欢哥,其实我也是AB血型,我就是来得太晚了,如果再早一点,我就给欢哥献血了!”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说道:“从今往后,你们都是我的亲兄弟!只要有我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就有你们大家的!”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他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时候,这些兄弟没有一人扔下他不管,去另谋高就,单凭这一点,他就觉得带着他们一起干,充满了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