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你已经死了(第2/2页)

车子开了几分钟,正要出市区、驶往西郊。却在出城的时候被检查拦了下来。

一个穿绿色制服的民警同志一挥手,顾骜非常遵纪守法地停车。

如今并没有专业的交警机构编制,都是治安警兼着查的。毕竟汽车太少,没那么多活儿给交警干。

“你这什么车?怎么牌照都没上的?”拦车人严厉地问。

顾骜这才意识到自己大意了:这车是按照“电影道具”进货的,当然不可能上得了牌照了,理论上不管车况再好,也只能在片场里开开。

“对不起同志,这车是刚刚运来的,是我疏忽了,我认罚。”顾骜倒没想反抗,毕竟如今车子没牌也不会扣驾照,既然是罚钱,他还是愿意认罚的。

犯不着留下搞特殊的把柄。

“罚款20!”民警也挺干脆。

顾骜这就掏钱。

“等等,你凭什么罚款!”后排法学院的李怡然下了车,直截了当质疑,“是根据《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么?”

对方一愣,显然是没什么文化水平。80年当警察的人能读过多少书,大多是部队转业过来的,连执法所依据的政策、文件估计都不看,就是口口相传知道什么该罚。

他只能气势矮了一截,期期艾艾地说:“对对,就是根据那个啥暂行规则罚的,汽车要有牌照才能运营,这是天经地义的啊,你还要我背条文不成?”

李怡然冷笑道:“那对不起了,《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里面没有管汽车该不该上牌运营的条款,那是《汽车管理暂行办法》里才有的。前者是你们公安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后者是交通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换句话说,查车牌是没错,罚款也没错,我们都认罚,但不该你来管——你要么找个交通局的办事人员来;要么你现在收钱、但请给我们开交通局的票子。不然就是越权。”

“你……你什么单位的,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法规是不是这样写的?”对方明显被唬住了,说话没什么底气。

“我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你要看我的学生证也成。”李怡然毫不畏缩。

一听对方是复旦大学的,都是文化人,民警还真不敢继续打嘴仗了,他觉得这事儿惹得划不来,太麻烦了,便挥手:“走走走走走!路上不许再违反别的交通法规撒!”

“不用不用,钱还是该给的,你给我写明一个条子,这个是代替交通部门执法的,你们到时候把钱汇总一下,移交有关部门就是了。这也是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么。”

顾骜却非常诚恳,还是硬把钱塞了过去,拿到了票。

对方觉得好生恶心:被这么一搞,以后这块收到的钱也留不在本部门了,要是真形成了制度,反而增加了工作量,帮交通局创收呢……

顾骜却在想:这个同学貌似是个锱铢必较的,这年头敢这么刺头的人不多,估计将来也不会乖乖去法院系统。要是以后当个涉外律师,倒是可以合作一下。

直到82年国内定《律师管理暂行办法》时,全国的律师也就1万人。

这些人可不是拿来民间勾心斗角的,当时除了刑事之外,剩下的民事基本上都是跟外资的纠纷要用。

连律师事务所都是国家分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