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3章 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审查完浏览器项目的大部分功能开发进度后,顾骜离开前最后关注的一个点,是浏览器的远程数字认证和电子签名功能植入情况。

这事儿说起来有些拗口,也比较难理解,是因为这涉及到此前顾骜闭关种田的那两年里,布局的另一门生意。

“对了,这个浏览器,目前可以支持未来基于TCP IP传输协议架构下的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的加密、验证了么?这一点也要重视起来,到时候上市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功能可用、没有安全风险。”这是顾骜临走的时候,对钱伯斯的谆谆嘱咐。

约翰·钱伯斯一边送老板离开,一边打保票:“目前都还是按照进度在走,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年初就能搞定,能够比浏览器和WPS BOOK上市早两个月。如果过程中有任何意外,我会及时汇报的——不过应该不至于,这毕竟只是一个协议和架构层面的移植,功能本身都是成熟应用过的。”

“那就最好,我只是希望你们把这事儿也重视起来。不要以为目前电子商务业务规模很小,就觉得这事儿可以马虎。路都是要在有生意之前铺好的,要想富,先修路。”

顾骜撂下这最后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王安公司回家了。

明天,他就准备去天鲲的电子商务业务部转转,看看那边的准备情况。

磨砺了三年没赚钱的生意,终于到了该遛一遛的时候了。

……

有些看官或许会好奇:尼玛呢?1991年,互联网都还没诞生,还只是以几个“各自为政的跨国局域网争夺不下”的姿态存在,你哪来的电子商务?

历史上中国的电子商务,怎么也得在互联网诞生后三四年,才开始进入摸索期吧?而且摸索的前五年,就没有能跑通商业模式找到盈利路径的,都是瞎混。

就算是美国,那些比亚马逊还早一些的先烈,怎么也得互联网诞生后大约一年多,才开始搞后世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顾骜从80年代末就开始布局电子商务,不是太扯淡了么?

但其实这事儿还真不能这么理解。

因为真正站在美国人的视角上观察,“电子商务”这个概念和模式,是比互联网诞生更早的。

后世抖音上就有不少人转载过一段1985年的时候,乔布斯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的展望。乔布斯就说,未来十几年里,“面向对象的编程技术与电子商务”,是两大在他看来可发掘潜力最为鹅妹子嘤(amazing)的方向。

这倒不是说,美国人把通过电子传真、远程谈判达成的商务交易,都叫做电子商务。

那些确实太广义了,只是在定义层面玩文字游戏占便宜。

乔布斯当年提到的“电子商务”,指的是“美国在线”这样的公司,通过远程的专用局域网络、公司内部网络,来实现电子销售和交付,比如前文提到过的卖游戏。

换句话说,互联网下可以有电子商务,局域网时代也能有电子商务,所以真·电子商务的诞生,起码也比互联网的诞生早了至少七八年。

别以为局域网上的商务就是传传文件那么简单,那也是会涉及到开放式的新用户加入、身份验证等等环节,才能确保交易安全的。

否则,你怎么确保用户的要约是他本人发出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当时付钱还是线下付的,或者刷信用卡、电汇。网上电子支付肯定是没有的。)

所以,“电子签名”、“数字认证”这些细分领域的技术,早在85年之后的那几年,在美国就已经有人在摸索着从RSA移植到局域网上做了。只是因为业务的载体本身太小,测试样本不多,所以发展很慢。

但这些至少都是在互联网还远没有诞生之前,就有专业的公司在经营了。

举一个最直白的例子,后世著名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领域的大牛威瑞信,其实就是RSA加密法的发明者们,在1995年拆分出来的。拆分的目的就是经营互联网上的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业务。

(RSA加密法是一种大数不可逆模运算公秘钥加密法,命名是按照三位发明它的科学家姓名的首字母缩写的。1977年被理论上发明出来、79年在美国注册了专利,80年代投入商用。具体原理能水上万字,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卓克的密码学课》,是我觉得讲得最通俗易懂的。

不过,在世界上除了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当时都不承认RSA能享有专利,这是因为在1978年2月份的《ACM通讯》的期刊上就已经公布了算法的核心思想。所以其他国家都认为这个申请是无效的,应该被认定为‘申请前就已经是公开的现有技术’。

另外,事实上RSA加密法的思想,在1975年,就被布列塔尼亚政府通讯总部的三位科学家做出来了。但因为他们隶属于布列塔尼亚情报部门,所以无法公开自己的成果。一直到25年后保密期满才解秘,所以荣誉只能归RSA三人。

就相当于二战当中,图灵研究出了如何破译德军的恩尼格码机,但是不能公开,甚至德军怀疑密码被破译、试探性轰炸考文垂,布列塔尼亚人还不能设防,要假装让德国人炸成功。因为公开之后德军就会升级装备,就不能装作不知道、继续刺探德军密电了。

所以在密码学领域很多真正最初发现的科学家都无法得到自己的荣誉,因为他们大多受雇于大国的情报科研部门,保密期很长。这是一个“民科”比较容易出头的领域。)

电子签名加密和数字认证这些业务,从赚钱的角度来说是不赚钱的。

历史上到了2006年,威瑞信曾经的母公司RSA,也不过是2亿多美元被EMC收购了,后来又被戴尔收购。(威瑞信当时已经被拆分出来了,所以收购RSA不包含威瑞信。否则那么点钱肯定是搞不定的)

但是,加入电子签名加密和数字认证领域的标准制定权竞争,对于提升在互联网时代全球话语权,有很大的意义。

什么样的电商通讯标准才是安全的?达到什么程度,就应该被各国法律保护?这些问题,你只有参与了,才有资格置喙。这对于未来整个电商领域的江湖地位和威望,是极为重要的。

比如举个最直观的好处,威瑞信公司,后世就长期执掌全球13台互联网根服务器的其中两台的托管权,美国人的评标理由是“这家公司建立了全世界互联网信息安全和电子签名的标准”。

换句话说,最极端情况下,顾骜哪怕不赚钱,就是奔着赔钱去的,那也值得在这个领域砸上几亿美金——哪怕别的什么好处都没有,要是将来能把全世界13台互联网根服务器中的两台挪到中国,这几亿美金就血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