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剑相御

因为是在用圆珠笔,所以墨穷果断选择扎对方虎口,甚至在戳中对方虎口时,还顺势加了一层力。

如此,将赵明军的手戳伤,打落了他的刀子。

刚才的精准,自然是绝对命中特性的功劳,无论赵明军手怎么躲,都绝对躲不开这一戳。

方寸之间,又快又准,还带变招,躲无可躲。

这便是墨穷所想的一种近战时,掩饰自己发射之物弹道的方法。

那就是发射之后,再握着它,其依旧会维持着之前的力道,去往之前规定的落点。

只要不松手,便不会给予新的力道和新的落点。

曾经试验之时,墨穷就以此用法,而让自己握着箭飞起来。

此刻,在这小范围内的搏斗中,以此方法锁定对方进攻的手,看起来像是墨穷在操使着笔,精准地刺中目标。

而实际上,则是‘以剑御人’。

是剑在攻击目标,他的手只不过是个累赘,如果他站着不动,手中剑甚至会把他拽着走……

如此,只要墨穷稍微顺应一下手中剑,那么也就完美掩饰了是剑自己在追着目标刺的事实。

所有旁观者,都会觉得是墨穷在精妙地运用武器,而不是武器在带动着手臂,乃至他整个人。

因为那太荒谬了,谁也不会想得到。

反之,如若墨穷不这么做,那么刚才的情况就会极为诡异。

圆珠笔会以匀速飞向目标,在赵明军的手向下躲时,笔猛地下沉追击,然后赵明军的手再向上躲,笔头又会猛地无视地心引力,向上飞。

如此曲折的轨迹,旁人还不得看傻了?

恐怕傻子都能看出问题了,继而到时候墨穷没法解释。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笔不管怎么变轨迹,不管换方向,墨穷的手臂都是连接着它的。

别人眼中,一切变招,一切‘直指要害’,都会归结于墨穷的操作。

这种方式,非常适合近战,以攻代守,攻敌必救。

如果攻击敌人最具威胁的地方,比如武器,或持有武器的手。

那么基本上一招就能缴械对方。

倘若这算是一种剑法,那么其有三个特点。

首先,该剑法几乎肯定是他先刺中对方。

因为对方很难绕过一个怎么变招都不会减速,绝对命中的刺击,而攻击到他的身体。

别说变招两次,就算变招两千次,其也不会减速,只会更快。

除非对方的攻击速度碾压墨穷,或者武器优势太大。

其次,该剑法一击必中,躲无可躲。

毕竟是绝对命中的能力,只能硬抗,或者干脆摧毁他的剑,让自己只被碎末砸到。

最后,则是千变万化,收放自如。

剑握在手中,墨穷能随时给它加持力道,速度。

刚才他就是握着笔大步突进,无脑加力。反正也不用怕刺不中,拖累的力道剑自己会无视掉,有用的力道则会接受。

如此,极大地弥补了墨穷初始射出时,给的力道会不足的缺点。

毕竟是要扔出去再瞬间握住,初始的速度肯定不是很快,因此握住之后再加力,剑就可以越来越快。

同样,剑只能快不能慢的弱点,也是可以通过墨穷的个人操作来弥补的。

毕竟剑在手中,墨穷只要松开手,便会刷新力道,二次触发能力。

包括落点也是如此,前一秒还是攻击左手,可能下一秒剑便会攻击右手了。

只要墨穷突然一个快速松手、快速握紧,再配合‘心法’,也就是重新心里指定落点,便能随时随地改变剑的攻击对象。

如此,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心所欲,灵动多变。

这剑法千变万化,又没有任何实际的招式,一切在于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这都是要靠墨穷多多熟练起来把握住的。

是以这么看的话,单纯的‘以剑御人’,并不可概括它。

身随剑动,剑随心动。

以剑御人的同时,人又不失对剑的掌控。

墨穷更喜欢叫它‘人剑相御’。

……

赵明军背靠着门,右手颤抖,虎口淌出血来。

他从小就擅长打架,长大后胡混久了,刀具用得相当利索。

尤其是,他是真正见了血,有人命在手的,出刀时毫不犹豫。

但就这样,墨穷竟然还能精准地捕捉到他挥刀的轨迹,一笔头戳到虎口,又快又准。

变向时没有丝毫滞碍,一气呵成,自然而然。

“好厉害的小子……”

赵明军冷笑着,突然暴起扑向一旁的女人,然后将其推向墨穷。

他想借此开门逃出去,反正钱已经拿到手了,有了钱去哪都能活。

反正他没露脸,到时候一路狂奔,跑到乡下,再连夜赶路,去往外省,他又可以过活很长时间。

只是抢了两万块钱,警方还不至于搞什么设卡封锁之类的,到时候去了其他省,只要低调生活,谁也不知道他是谁,又干过什么。

然而,墨穷见女人踉跄地扑倒过来,并没有如他意料中接住女人,耽误时间。

反而是微微蹲下身,双手在其肚子上一撑。

顿时女人又倒仰回去,直撞上赵明军。

赵明军一个踉跄,紧接着就看到一支圆珠笔飞来,从侧面扎进了他的腮帮子里。

“啊!”赵明军嚎叫着。

脑袋甚至被这一笔带动,撞到了墙上。

准确地说,是这支笔势大力沉,怼在口罩上,把他的脑袋挤在了墙上。

这一挤之下,只感觉到一阵剧痛,圆珠笔戳破了口罩,碾烂了皮肤,扎穿了腮帮子,最后顶在了右边的某颗板牙上。

那颗板牙,正是墨穷飞射的目标。

之前他有注意到对方牙齿的一些细节,有一颗牙齿特别显眼,长得歪歪扭扭,还又黑又黄,有两个蛀洞。

以此为目标,圆珠笔连续洞穿了口罩、皮肤、血肉筋膜,最后撞上了牙齿才停下。

因为圆珠笔还不是特别锋利,再加上速度也不是特别快,所以这个过程特别痛苦,是硬生生挤碎了皮肉,才接触到牙齿的。

“唔唔唔……”赵明军腮帮子上插了个笔,可把他痛得直跳脚。

不过他也是心狠,果断强忍着疼痛把笔拔了出来,鲜血沾染了油墨混在一起流出。

“呜哇……你……你……”赵明军口齿都不清楚了,还凶神恶煞地盯着墨穷。

经过这么一耽搁,墨穷已经跨步冲到他面前,一拳狠狠挥出。

“嘭!”

腮帮子的伤口处挨了这一拳,痛呼之余,他被不由自主地打得倒退。

连续踉跄了四五步,力道都没有卸掉,直到撞上了饭桌,乒铃乓啷一通响。

他坐在地上,整个人都懵圈了,呆呆地看着墨穷。

这小子也太厉害了,尼玛学武术的吧?

“撕拉!”墨穷毫不留情,又追上来一伸手,直接把他的口罩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