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万夫不当之勇(第2/2页)

最后车芸倒是正常,和墨穷一样,也是一杆长枪。

“我知你们厉害,但张弘范依旧有两万精兵,你们让人把神剑拿走了,光凭我们这七十二人,如何对付的了两万大军?”张世杰说道。

原来苟爷把神剑给了亚当斯,让其赶去大都,跟忽必烈谈谈。

毕竟在这个世界立社,四大汗国的认可是绕不开的,忽必烈肯定不服,但没有关系,慢慢来,他会服的。

“七十二人,轻装快马,只留半月口粮就行,剩下的粮草留下来给这些乡亲们吧,他们要抗元,留下来在粤广地界周旋就是,顺便帮你宣传一下崖山的胜利,带他们走,不过是害了他们。我们可护不住这么多人。”墨穷说道。

张世杰头皮发麻,就他们七十二个人,从这里千里之遥,杀到钓鱼城去?

他之前只当是靠着神剑,哪知这群人把神剑送走了,那靠什么?就靠你手中的烂银枪,他手中的精钢戟?

“我们恐怕连粤地都出不去,张弘范若知道我们没有了神剑,定会叫我们死无葬身之地。”张世杰凝重道。

“放心,我这兄弟有万夫不当之勇,字面意义上的。”墨穷指着苟爷说道。

苟爷咧嘴一笑,头前开路。

他们不会用绝对特性的力量对付普通人,但自己练出来的可以。其实就算是枪械也是可以的,只不过现在要淡化神剑的影响,一些当代人不懂的科技武器,还是不要用了。

纯以当前时代的人可以理解的方式,与蒙军大战一场。

苟爷,三千多公斤的肌肉力量,超越人类极限的神经反应,九百块肌肉给予他比牛马还要持久的耐力,掌毙熊罴,生撕虎豹说的就是他。

他拥有比河马犀牛还坚韧的表皮,纵然李存孝再世,也比不上苟爷。

但张世杰不知道,苟爷墨穷他们对付神剑江城时,并没有展现多少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