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场宏大的心愿(第2/2页)

说完就扇了自己一巴掌,她说:“我这就走了,白白(拜拜)。”

林迟忍俊不禁,眼睛弯成月牙。

他总算清楚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个小王八蛋了。因为可爱。

小王八蛋好可爱。

而这可爱,他又确凿只有自己能瞧见。

想起十二岁那年,他曾经牵着她的手,如今日样,送她回家。那时,他大声唱了一首歌《向天再借五百年》。

小王八蛋对前面的几句颇有印象,而他看着她的脸,只想到歌词中的那句一珍惜苍天赐给我的金色的华年。

她是上天赐给自己的金色的华年。阮宁说:“明天见啊,同桌。”

林迟微微一笑,并没有回答。

明天大概再也见不到,明天之后,也不会辛辛苦苦地每次在考前披肝沥胆、费尽心血猜测她究竟能考多少分,而后再勉强自己,考得比她多个一二分。

因为靠他一次次的“勉强”,才能把眼前可爱的小王八蛋变成同桌。可是,今日而后,再见啊,同桌。

第二日,第二节课课间的时候,安安递给阮宁一本同学录。

他疑惑地说:“林迟昨天夜里找到我,让我转交给你。今天他和亲戚一起去北京,似乎是十一点的飞机,你怎么没去机场送一送呢?”

阮宁哭着给爸爸打电话。

每一次,手足无措时,她所能想到的,就是爸爸。她说:“爸爸,林迟要走了。”

阮敬山开着车,接上阮宁,诧异地看着女儿的泪眼,却没曾想到小女孩的情窦初开竟如此汹涌澎湃。他擦掉阮宁的眼泪,给她买了两串冰糖葫芦,捏捏女儿的小脸,像他从前对着小栓一样笑道:

“傻小子,哭什么。他就是被阎王要走了,爸爸也给你追回来!”

林迟没有被间王要走。

爸爸却死啦。

爸爸死在了去机场的高速公路上。

爸爸的车是一辆破旧的老军年,从延边时起便跟着他。车牌号0579,爸爸叫它小灰。它其实本来是黑的,可是后来变旧了、变脏了,也变老了,没了光泽,就成了小灰。

爸爸和小灰很有感情,回来赴任时,还打了申请,托人把小灰运了回来,他约有十年没换过车,是小灰陪伴着他没有亲人在身旁时最孤独的岁月。

爸爸被撞死的时候,小灰也死啦。

戴者黑色面罩的男人直直地朝小灰撞了过来。

阮宁听到了血滴下的声音。

她感觉到自已脸上有黏稠的猩红液体滑落又凝滞。

爸爸满脸是血,在嗡嗡的耳鸣声中说着什么,车窗全部是碎痕,他用手砸开了门,把她抱了出去。

“爸爸,好多血啊。

“爸爸,你流了好多血啊。

“爸爸,这里好吵,你说了什么?”

阮宁认真地摸着爸爸的嘴后,像小小婴孩初初仰头,认真去触大人嘴巴。那张常带笑意的嘴唇一张合的,他说:“小栓,爸爸说的话你记住。”

阮宁点点头。

爸爸眼眶中带着泪水和不忍,他说:“爸爸可能要走啦,你照顾好妈妈,替爸爸爱她。从今以后,你喜欢的人和东西爸爸没办法帮你守护,没办法帮你争取,所以,一切只能靠你自己。不要……不要追究爸爸的死。你活着,妈妈活着,就是对爸爸最好的……报答。”

他抱着她,宽大的手却渐渐垂了下来。

四周的时间仿佛停止了。阮宁神经质地触了触爸爸的鼻息,也许是一秒也像是一个世纪,小小的姑娘沾着血号啕大哭起来。

她地耀地望着四周,哭着说:“救救我爸爸。”

那辆撞了爸爸的车的后座上似乎隐约坐着一个戴面罩的人,那个人的身形体态那样熟悉,化成灰她也认得。

她指着那个人,啊啊地崩溃大叫着,阮宁哭得面部抽搐着,她想是你啊,是你这个畜生。

那人本来隐蔽在暗处,却看到了阮宁的动作。

他指示司机拖走了阮宁和阮敬山的尸体,只留下撞得扭曲支离的军车。

阮宁被缚着眼,在黑暗中囚禁了三天。她不停地被人拷问,知不知道对方是谁。

起初小姑娘只是沉默,可是忽然有一天,她开始唱起了儿歌,含含混混地唱着,被人打骂却不肯再开口。

后来又来了一个人,他们争吵着什么。之后的她,被人扔到了高速路边。

爸爸的尸体也被人抛下,她的爸爸僵硬地蜷缩着,已经开始腐烂,却还维持着死前抱着她的温柔姿势。

除了军车不见了,一切都还是车祸时的模样。阮宁抱着爸爸的尸体,静静地坐在那里。

她依旧唱着奇奇怪怪的歌儿,目光呆滞,好像犯了童年时的病。孩子们的童年除了有童谣,还有千奇百怪的伤痛、千奇百怪的病。无忧无虑的那个孩子,只是在大人眼中。

心里的那些阳光、空气似乎一夜之间被人抽干,爸爸的血早已凝固,变成黑色。

她想起了什么。

垂者眼睛,却犹疑不安地望着四周。

嘘,这里是不是有人啊,爸爸。

他们会来打我,爸爸。

爸爸,我被人欺负啦。

爸爸,快醒过来。

姑娘费力地掰着爸爸的眼皮,直到泪流满面。

她想起爸爸临终时的话。

她蓄着力气,舔着嘴唇熬时间。

因还有一场演出,这场演出不能乱。

二十二岁的阮宁觉醒来,她做了好长的梦。

梦里的她还分明是个小孩。

那时人们叫她小栓。

那时,她有爸爸。

唉,谁也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没有爸爸。

你说是不是……

二十二岁的俞迟一觉醒来,他也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他分明也是个小孩。

这个梦真是美好。

梦里不再是一片雪和一个要死的姑娘。

梦里有他喜欢的人。

喜欢的小王八蛋。

他有多久没见她了啊。

可真是想念。

这日子太久,险些忘了十五岁的那年立夏,他踏上飞机的那天,心中曾暗暗发下宏愿。

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做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一辈子太长。

之后的两年几乎耗尽一生的思念,那条满是荆林血行的路,走着走着,也曾遇到别的可以托付终身的姑娘。

姑娘问他,我现在开始喜欢你,慢慢地,你瞧着我,又瞧不见她,我爱你的时间便低过你爱她的时间。这样,好不好?

他很想点点头,说好啊,人生从此轻松,即使沉沦,也有人相伴。

可是,那个开不了口的遗憾始终在脑中盘旋,虽时间太久,已无法开口。

因她仍喜他人,已无法开口。

自觉这执念羞辱荒唐,已无法开口。

可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他没有忘记那场盛大的心愿。

没有忘记,还要喜欢她,很多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