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2页)

我依依不舍看着她的背影离去。心想,这将是一场比拟第一次世界大战壕沟战的恋爱,历时至少三年,在沈佳仪考上理想大学以前,谁先露出想追她的嘴脸的人,谁就会提早出局。

“而我,竟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我若有所思。

人生没有意外,我一向坚定信仰这点。我会得知这个重要情报绝对有其意义。

所以,我得到一个不容置疑的作战方针:“坚守三年,沈佳仪最好朋友的位置;上了大学后,再一鼓作气告白,赢得全世界。”

我打开空白笔记本,开始画人物关系树状图,拟定粗略的作战计画。

首先,言行举止皆很奇怪的张家训不足为惧,但可以作为我跟沈佳仪吃饼干闲聊的话题。廖英宏很会讲怪笑话,这点跟我差不多,但基本上只需要小心一点即可。谢孟学成绩非常棒,又会乱写诗,这下我的成绩也不能够停留在“还可以”的状态。最棘手的还是阿和,混蛋啊,沈佳仪聊到阿和的时候神采都会有些不同,让我陪笑得很辛苦,不过没关系,阿和,我会把你诱拐到向沈佳仪表露心迹的死胡同去——

但恋爱的真正胜负不在于别人,而是自己。于是我反省了一下我的内心。

从以前开始,我在沈佳仪面前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不自在。这份不自在从国一开始就一直没能成功摆脱,直到刚刚吃饼干聊天的时候也是一样,聊得很开心,可是我却有些放不开,大剌剌说话的模样有一半是强装出来的。

这是为什么?

我常常会压抑自己流露出喜欢的情绪,即使不经意的眼神也竭力避免。

怕什么?我想到一个名词差可比拟现在的情况,就是“自惭形秽”。

国中的时候,自己在沈佳仪面前的自惭形秽,是因为我对沈佳仪颇有好感,隐隐畏惧沈佳仪会因为我成绩爆烂,兼之上课吵闹而看不起我。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近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而现在,如果我一直被自惭形秽的迷雾给困惑住,我就不能用完整的自己去喜欢沈佳仪。那样的喜欢,头的垂得低低的,很不是滋味。

“所以,还是得从成绩开始着手啊。”我抓着头,苦笑。

原来从以前一不留神开始用功读书后,我还是得靠用功读书这种“非常退流行”、“讲出去会被笑”的老步数去追女生。真的是非常健康,老师家长都很推崇的校园爱情啊!

此时,沈佳仪站在外面,轻轻敲着我那间教室的窗户。

沈佳仪的旁边是她念高三的姊姊沈千玉,用一总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

“我妈要来接我了。”沈佳仪歪着头。

“嗯,我再待一下就回去。这里念书的环境出奇的好。”

我说,强忍下想跟她一起去校门口等车的冲动。那样太像“喜欢她”了,我一做,就会被归类到“妨碍她好好念书”的那个笨蛋集团里。

“这本参考书拿去,上面有几题我做了记号,你把解题过程写好再拿来给我。拜托你罗!”沈佳仪说,将参考书放在窗口下的桌子上。

“小意思。”我乱讲。

“还有,别跟太多人说我留校喔,我怕不必要的麻烦。”沈佳仪伸出手。

正合我意啊,傻瓜。

“知道了。”我伸出手,隔空勾勾手。

跟她们姊妹俩挥手道别,我不禁叹气。

——我生命中怎么这么多贵人在督促我念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