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舞美师的航班(第2/5页)

“没事,随便看吧。”虽然对方是个孩子,但是我依然使用了主语应该是“您”的动词变位。我喜欢这个懂礼貌的小朋友。

我想是睡眠缩短了我的智商。因为我手上的剧本明明是中文版,他都能阅读,所以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他讲法文?其实这是多年来悄然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我不轻易跟人讲我的母语,似乎这样就更安全。

“谢谢。”他率先换成了中文,发音纯正,不像一般的混血儿——不过也许是因为这句话过于简单,我知道,我总是凭借浅显的印象对人下判断,这是个要命的缺陷。

“你觉得这故事好看?”我问他。

“嗯。”他点头,神色腼腆。

“你看到哪里了?”

“牧师其实是魔术师。”——“魔术师”那个词也许他不会讲,他说的是法文。但是他凭借着故事的情境准确地判断了情节,聪明的小孩。

机舱里的灯突然亮了,空姐推着饮料车徐徐走过来。那代表着即将派发早餐,也就是说,快要降落了。

我打开了遮光板,额头不由自主地抵在舷窗的玻璃上,那种云端上的冰冷总让我想起“琼楼玉宇”这四个字。但是——波音767这种造型的琼楼玉宇会不会太难看了点儿。十九岁那年,我第一次飞行。从北京至巴黎,我永远记得,那天的天气绝好。我在高空上隐约看得见西伯利亚的雪。有时候我必须判断视线中的究竟是雪原,还是云朵。贴在我额头上的那一小块玻璃,和今天的一样冰凉。当时我闭上眼睛,我想落地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高空中的西伯利亚画下来。那时候我年轻,拥有用不完的自信,无论在生活里遭遇上什么样的幻灭,我都可以跟自己说,没事,这值得,我可以把它们画得很美。

可是当我真的降落在戴高乐机场的时候,第一件事是必须搞清楚抵达学生公寓的地铁路线。然后搞清楚我应该到哪个银行去存我那点微薄的欧元。那时候,欧元还是一种崭新干净得不像是货币的货币。龙城的中国银行里甚至没有多少存货——所以,不得已,我身上还带着一些法郎。我站在柜台前面的队伍中间,只会讲最笨拙的几句法文,我尽力让自己神情和他们一样漠然,就好像只要表情一致了,我一张开嘴就能流淌出和他们一样顺畅的异族语言,顺畅到我自己也听不懂。还好,我并不需要讲太多话,简单一句“日安”便可蒙混过关,不至于让自己维持了半天的漠然被尴尬打破,把法郎递过去,换回几张漂亮得不舍得让它去流通的新纸币,本次演出就圆满结束,我终于在他乡的土地上扮演了一次当地人。

然后我回到住的地方,从还没打开的箱子里拿出素描本。我想画我的西伯利亚,可是我的眼前闪现的,只有那张面额500的法郎上面,居里夫人的头像。是的,通俗地讲,我什么都画不出。曾经就住在我身体里的随时可以喷薄的色彩和形象,全都蒸发在周围这陌生的空气里。我对自己笑笑,我知道也许我被打垮了,被无法像别人那样说话的自卑,被那片渐渐远离我的西伯利亚雪原,被恐惧。

十年了,我终于在街角小店常常拿到找回来的脏污破损的欧元。我眼睁睁地看着这种货币诞生,升值,然后没落。我眼睁睁地看着欧洲这块精致的大陆逐渐苍老衰败。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降落的时候,小男孩特意把剧本在手里蹾成整齐的一沓,为此还专门又把桌板打开导致空姐过来阻止他。他对我一笑:“我看中文很慢,要是能看完就好啦。”

“十月就公演,到时候我送票给你。”我只是随口一说,却忘了十几岁的孩子会当真。

“十月?”那孩子惋惜地摇摇头,“太晚了。”

“九月底有彩排,那个时候,你还在北京吗?”我对我身为一个成年人的言不由衷而略感羞愧。

“不。”他认真地看着自己的手腕,“我来中国也不住在北京,我住在龙城,那里离北京很远。”

“是吗,那真遗憾。”我淡淡地说。

人群因为座位间狭窄的通道变得细长,那本来是邻座的旅人们互道再见并且极其自然地融化在队伍中的时候,但是这孩子不知为何用力地看了我一眼,于是我问他:“有没有人来接你呢?”

“有。”他眼睛亮了,“我姐姐。我们一起开车回去。”

“我也有个姐姐。”我想我一定不好意思在镜子里看见我此刻注视他的眼神,“一起出去等行李吧?我陪你找到你姐姐。”

“我跟着你!”他似乎就是在等我这个邀请。

我们果然没有在出口看到这孩子的姐姐。他推着那辆堆满了大箱子的推车,神情看上去像只迷茫的准备囤货越冬的松鼠。他终于告诉我他在飞机上发现,自己弄丢了每年来中国都会使用的手机卡。不过万幸的是,他随身有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他姐姐的手机号。我用我的电话打过去,无人接听。

“算了。”我环顾四周,“我在这儿请你喝饮料,我给你姐姐发个短信,告诉她咖啡店的名字,就在这儿等她。”

“非常感谢。”他瞬间就快活起来。

“你说不定还可以趁这个时候,把我的剧本看完呢。”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不需要绞尽脑汁地想该跟他说什么。不过我还是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姐姐……她大概多大年纪?我帮你留心看着。”

“我十三岁,姐姐……”他皱着眉头认真地算了一下加法,“姐姐比我大二十岁。她的脸……长得和我不一样,我们的爸爸是中国人,她的妈妈也是中国人,我妈妈是法国人。”

解释得很笨拙,不过我听明白了。

新来的牧师会在各种各样的场合让小镇上的人们不知所措。他们不大知道自己是该惊喜,还是该保持冷漠。他在老人的葬礼结束之后为悲哀麻木的遗孀变出一朵红玫瑰。主持婚礼的时候把新郎新娘的婚戒在众人眼皮底下一瞬间推进了一个密封得很严实的玻璃瓶里,在下一个瞬间却重新取了出来,玻璃瓶完好无损。他给主日学校的孩子们讲课,讲《创世纪》:“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然后主日学校阴暗的小房间所有的灯都亮了,包括桌上的台灯,但是谁都可以作证他根本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开关。“你会行神迹!”调皮的孩子这样说。他微笑道:“我当然不会,我只是跟你们说,大概是这个意思。光是上帝创造的,不是我创造的,我只是能做到请它们过来。这就是人和神之间的区别。”

天真的人都热爱这个新来的牧师,自然也有人不喜欢他。不过每个周日,愿意来教堂听布道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也不是任何时候都会变魔术,关键在于,你什么时候能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