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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象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不堪中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

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是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妈的,这是绝望啊。

19

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到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白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锅?湖北菜?还是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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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与大庆和吴莉在一起,无论是吃饭,还是逛书店,还是在专卖店等吴莉试衣服,还是站在街头四下张望,我们三人出行的特点是,三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

在吃饭时,大庆和吴莉不怎么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两人都特能吃,吴莉吃起东西来速度极慢,但很匀,从头吃到尾,中间不停顿,大庆是猛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哼哼几声,接着猛吃,我则是东吃几口,西吃几口,抽一支烟,再抽一支,见他们两人不停,就拿起筷子,再吃。

如此这般。

可以想见,我们三人来到位于美术馆东面的“随缘”坐下以后是一个什么情景。

蚂蚁上树吃完了,尖椒腊肉吃完了,剁椒鱼头吃完了,炸小鱼吃完了,腊肥肠吃完了,最后什么都吃完了,十碗米饭也吃完了,吴莉使劲睁开惺忪的睡眼,对我们说:“累死了,天天加班,明天还得早起,我先回去睡了,你们呆着吧。”

说罢,像推开某种障碍似的,顺手推开大庆佯装关心而伸过去的手,打着哈欠离去了,我和大庆面对一桌脏得可以的杯盘碗碟,一时竟无语凝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