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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小露幼年时期,她的理想几乎实现,长到少年,她的理想马马虎虎,因为周围的人们仍然喜爱她,但开始对她有了一点要求,而且,随着活动范围增大,一丝似乎是不祥的苗头开始出现了(陈小露说上小学时有个女孩竟评价她爱表现,乍乍乎乎叫人十分讨厌)。

到了青年期,陈小露的活动范围更加广阔,她发现,几乎有一半的人对她不感兴趣,那就是同性别的人,另一半人对她感兴趣的也不多,而且往往是那些她不喜欢的人。

陈小露认识我时,青年期快要结束,迎接她的将是中年期,我可以轻易推断,叫所有的人都喜欢一个中年女人似乎十分艰难。

当然,陈小露也会进入老年期,我不无遗憾地指出,陈小露与她理想的关系将会无可避免地变坏,以至坏到这种程度,要么她放弃自己的理想,要么她被自己的理想抛弃。

于是,我不无根据地认为,人类为其理想所做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与陈小露相差无几。

我是指:人类要么放弃理想,要么被自己的理想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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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一算,我和陈小露每见面两次就会吵上一架,吵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所谓找工作问题。第二个是避孕套。

先讲找工作。

因为我要与陈小露天长地久,那么,她最好不要与台湾人来往,不然,就成了我与陈小露、台湾人三个人天长地久了,这是我的想法,其实这一想法颇具局限性,现在看来,我把三个人天长地久这一想法放弃了,实际上是放弃了我与陈小露两人天长地久的一个可能性,而且是最大的一个可能性,这也是我与陈小露关系短命的一个原因。

让我们回到前面话题。

为了使陈小露摆脱台湾人,当然,我这么说也是出于她当时的愿望——关于这一点,我事后左思右想,发觉并不确切,在这上面犯了太主观的错误,事情的真相可能是这样的,我回想到她表达愿望时是说她不爱台湾人,但她没说她爱不爱台湾人给她提供的东西,从她的行为上看,她是爱的。而她说过爱我,但她没说过爱我的一贫如洗,从她的行为看,她是不爱的。于是,我与台湾人在陈小露那里被分成两个部分,也就是说,她当时的愿望其实是这样的,她爱的是我的一部分与台湾人的另一部分,可以模糊地说,她的爱不太完整,但我却需要一个完整的爱,于是,我主观地认为,她应当摆脱台湾人,悲剧就发生在这里。

当然,一点想法上的错误不会造成什么悲剧,重要的是,要付诸行动,这样才能一错再错——我就是这么干的,我每次见她,必得催她上进,催她上进的方法便是催她去工作,通过工作获得经济独立。经济独立,便可有独立的人格,有了独立人格之后,便可与我对等相处,这样做的目的之一,是要显出我与台湾人的不同,我认为,台湾人给她一切,而我却能帮助她自己获得一切。可以说,我的推理貌似合理,但仔细想来,每一步骤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困难,即使克服了所有困难,我的计划得以实现,那么陈小露似乎会变成另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我会如何呢?我不知道。目的之二呢,那就是我只为我自己考虑,我的钱不多,因此使用起来就要有效率,我只能去帮助那些很快就不再需要我帮助的人,而无法去帮助那些会因此依赖我的人。

很显然,陈小露对我的悲剧了解得十分清楚,但她不想与我争论,于是,便采用拖延战术,每每我催她立刻动手,她必说要等一等,等她上学,等她学到足够有用的知识,再去找一个高起点的工作,至于这个起点要高到什么程度,陈小露只字未提。于是,我们在讨论我们不着边际的前途时,陷入无法解脱的困境。

如果说,怀孕破坏感情的话,那么我要说,避孕也能做到,避孕套问题看来不很重要,其实不然,如果你在光天化日之下用力撑开它,特别是用力撑开一个彩色的,并把它置于头顶,你会发现,它足可以给你造成一个很大的阴影。

我要说,我不喜欢操避孕套,我非常不喜欢,我喜欢使用别的避孕方法,我这样想是出于一种迷信,我相信,在亲热时,两人之间不该有任何东西存在,两人应当好得如同一人,因此,我喜欢口服药法,但出于另一种不同的迷信,陈小露根本不考虑使用药物,她认为药物使人发胖,不仅如此,她对别的避孕法也不信任,她就相信避孕套!

这就使我们之间在最不该争吵的时候进行争吵,比如,两人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讨论的不是如何进行肉体享受,而是我拿着一粒避孕药对她说吃吧吃吧,她拿着一个避孕套对我说戴吧戴吧,在我的记忆里,至少有两次,在气愤之下,我自己吃下避孕药,扔掉避孕套,倒头睡去。当然,这种情况极少,更多的是,我们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如何争论?自然涉及到我对她是否关心,还涉及到她的性史与我的性史,以及我们对彼此性史的看法等等问题,实际上,这是两种迷信之间的交锋,话题虽多,论证虽有力,但实在缺乏理智。

就以上两点,我本可以写出五本小说,也许很多读者更希望看到那五本小说而不是区区上千字,但我认为,这种场面描写虽有趣,却十分繁琐,我把要讲的讲完了,再罗唆下去实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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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争吵,我们也有一些有趣的时光。

讲色情话和恐怖故事当属此列。

我与陈小露时常相互打电话,有一阵每晚必打,陈小露是电话高手,通过电话,她可以办成很多事,就连让我在电话线那一头射xx精都能做到,她的拿手好戏是扮成六七个姑娘,逐一与我上床,直到我顶不住为止。

我呢,我会讲恐怖故事给她听,因为陈小露最怕听恐怖故事,但又对恐怖故事最好奇,发现这一点很偶然,一天夜里,我正在写东西,陈小露打来电话,与我聊起了文学,聊着聊着便聊到莫泊桑,于是我讲道:

莫泊桑是一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年轻时是个帅哥,成名后身边大蜜如云,但他有点像多年后的垮掉一代,除了操小妞,还爱磕药,什么药都磕,他身边专有一个小蜜为他提供各种迷幻药,常常吃得他头重脚轻,飞得一塌糊涂的事也是经常发生,我虽然对他那本臭了街的《羊脂球》不屑一顾,但他有些嗑药后写成的恐怖故事却让我有些印象,比如:在他心绪阴郁时期写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他有一夜去一个公园散步,路过一片树林,偶然间,他发现树上吊死着一个人,于是不怕费事地通知有关部门,搬去尸首,但第二夜他又发现尸首吊死在同一地点,于是再次通知有关人员搬走,可惜的是,第三夜,他又看到同样情况,第四夜也是如此,第五夜依然如故,第六夜,情况毫无二致,第七夜,什么也没有改变,无论如何想办法,比如阻止有人进入树林,比如派人守于树下,比如锯断那棵树木——总之,毫无办法,那些想寻死的巴黎人个个总能有办法溜进树林,吊死在某棵树下,而且,只要莫泊桑深夜走进树林,他总能最先发现,待人们急忙冲去解救时,此人早已断气,尸骨冰凉。终于有一天夜里,对于人生一直感到虚幻的莫泊桑正伏案写作,灵感忽断,于是站起,在屋里来回踱步,无聊至极,而且,那夜也没有小妞儿送上门儿来,于是,无限寂寞的莫泊桑踱出他的小屋,再次向小公园方向走去,他进入树林,理所当然,他又发现一具尸体吊挂于树上,随着夜风左右飘荡,于是他指给守在那里的人看,对此早就习以为常的工人们于是熟练地从树上卸下尸体,装上马车,准备运向墓地,出于好奇以及作家观察生活的天性,莫泊桑靠近马车,尸体向下,趴于车上,于是莫泊桑伸出手臂,把尸体翻转,对着公园里暗暗的路灯,仔细观瞧,这一瞧,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吊死者正是他自己。莫泊桑这才弄明白,自己早已死去多时,在世上写作的那位叫莫泊桑的作家原来是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