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徐至知道也许很多年后自己依然不会忘记这场审讯。这个女人像是在讲一场旅行那样兴致勃勃。尤其是当她讲到她原先在电影院里的计划的时候,那语气完全是个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自己暗恋对象的小姑娘。“其实杀人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她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她杀过很多人。可是她的语气温柔无比,在呵护着某些珍贵的回忆。在整个审讯的过程中,其实他们很少打断她,因为她的声音里有种毋庸置疑的力量,让你不由自主地任由她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然后徐至感叹:要是所有杀人犯都这么会说话,那他对这份工作一定会更有热情一点。然后徐至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当他嘲笑自己滥情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回忆了。

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们大家都还有梦想。那个时候很多香港片像是上天的恩赐,抚慰了像徐至那样认为人生无聊得不可救药的孩子们。在警校的时候,大家集体逃课去录像厅热血沸腾地看《英雄本色》。看《喋血双雄》。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拿起枪来会像周润发一样酷,不幸却忘了周润发演的是黑社会。可是少年时的徐至跟他们有些不同。他当然也喜欢那些电影,可是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孤胆英雄却不是徐至的梦想。他想成为的那一种警察活在一部美国电影里。徐至不知道这部电影是由两个演技派天后级的女星主演,而且还一举碰红了如今呼风唤雨的性感帅哥布拉德-皮特。他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那里面有两个原本结伴出来度假的女人,因为偶然的事情杀了人。从此她们开始了漫长的逃亡。这种生活看上去比做快餐店服务员和天天为晚饭菜单伤脑筋的家庭主妇有意思的多。但这两个亡命的女人不了解,在这世界上唯一理解她们的人就是那个一直负责追踪她们的警察。最后一幕,这两个女人相视一笑,加足了汽车的马力飞进了面前的大峡谷。她们至死也不会知道,是那个警察成全了她们最后的,壮美的飞翔。一场戏总算有一个真正懂得的观众,那是一种令当时的徐至着迷的惺惺相惜。

这才是真正的好警察。他觉得这比周润发要更――侠胆柔肠。那个时候的他们都不知道,警察永远不可能变成侠客。侠客的时代或者是永远过去了,或者是根本就没存在过――不过是这个世界自己对自己撒的一个大谎。等徐至想明白这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在紧急的追捕中对逃跑的罪犯开过枪,已经在审讯的时候对“打死我也不说”的罪犯动过手――原则上这当然是不对的,可是徐至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哪个警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早就已经知道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想要成为英雄基本是不可能的――成龙也许除外。所以他只想做一个聪明的警察。然后夏芳然来了。这个巧笑嫣然的杀人犯。不像《本能》里的莎朗-斯通那样张扬地炫耀她若隐若现的大腿。事实上她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但她依然轻柔地说:“杀人这件事,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依然撒娇地说:“我今天生病了。你们这儿的饭好难吃啊。”徐至相信她是杀人的那块料――聪明的警察懂得如何判断这个。但是他喜欢这个女人。不是一般人理解的那种通俗的喜欢……

“徐至。”李志诚又是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简单。”徐至微笑着,“会说成语。”这是徐至总结出来的对付李志诚这种时不时自我膨胀的家伙的最好方法。

“真的徐至。你看,”李志诚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超厚,“昨天我无意中发现的。案发那天丁小洛跟夏芳然不是第一次见面。”

“噢。”

“徐至,你知道夏芳然在开咖啡馆之前是师范学校毕业的。她没有去当老师,但是她毕业前实习过。五年前,她实习的那所小学正好就是丁小洛的小学。然后我就又到那所小学去了一趟――你猜怎么?”他故意停顿了一下,“夏芳然正好教过丁小洛的班,教音乐。丁小洛当时的班主任还给我看了一篇丁小洛的作文――这个班主任了不起,她说二十几年来写得好的学生作文她都会留着。那篇作文的题目是《我的老师》,丁小洛写的就是夏芳然!”李志诚丝毫没有注意到徐至正用一种同情的眼神看着他,“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丁小洛死得奇怪。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她还有多少花招要耍――”

“李志诚。”徐至脸上是一副忍无可忍的表情,“你想过没有。她已经承认了她杀陆羽平,如果丁小洛真的是她杀的话,她有必要隐瞒吗?”

“我不知道。”李志诚有点不高兴,“但是我就是不相信丁小洛会是自己掉下去的。”

“就算是她们以前认识。可是那又怎么样?五年不见夏芳然有可能认不出丁小洛了。你别忘了丁小洛更有可能不认识夏芳然。而且――小学里能有什么事情让人去杀人?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是可能性太小……”

“队长。”婷婷的声音细细地从角落里传出来,“一个人没有必要弹琴给一头牛听,对不对?”

14

丁小洛一直到最后都是一个鲜活和明亮的小姑娘。多年之后她会像所有人想象的那样变成一个肥沃,愉快,热心肠并且话多的女人。她年轻的时候或者不会被很多男孩子追逐,但其实她这样的女孩子往往会比那些漂亮女生更容易得到一份稳定和知足的幸福。小洛很少抱怨什么――等她长大以后她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多大的优点。只是她已经永远没有了长大的机会。当然,这是后话。

三年级小学生丁小洛看上去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么圆滚滚的了。她依然胖,可是大人们倒还是看得出来如果这个孩子在青春期可以长得高一点的话,到了十八岁她有希望出落成一个体态适中的姑娘。――当然苗条也许还是没戏。遗憾的是她的眼睛――依然只有那么细细的一条缝。一笑起来就更是没救了。偏偏小洛还很喜欢笑,一点小事就会笑个不停,她的笑声是很好听的,就像那种铜制的,又清脆又有质感的小铃铛。可是小洛自己不知道这个。因为这个特别清脆的笑声总是给她带来麻烦――比如老师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听见这个声音的话会恼怒地罚她站。所以小洛觉得自己毫无顾忌的笑声真是样伤脑筋的东西。

小洛真心地喜爱一切与美好有关的东西。比如清晨的阳光,比如盛开的花――无论是花店里卖的,还是草丛里野生的,在小洛看来都是一样。花是那么奇妙的东西,看上去那么柔弱,却都可以拼尽全力爆裂出一种虽然纤细但是毋庸置疑的鲜艳。小洛当然还喜欢商场里的那些漂亮裙子。可是小洛却从没像她的小朋友们那样因为妈妈不肯为她买下来而生气――小洛真的只是喜欢看看而已,如果真的拥有的话,怕是自己又要像小时候面对那个娃娃那样手忙脚乱的。那样就太没出息了。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小洛自己常常觉得困惑。为什么别的女孩子看到学校花坛里的花开了总会背着老师在人少的时候偷偷摘两朵呢?小洛就不。倒不是认为这是损害公物,也不是害怕老师的责罚,而是――占有一样美丽的东西的时候不该这么心安理得,小洛概括不出来这个句子,可她生来就懂得。